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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公共资源交易源头防腐体系

2013-04-29郑志浩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国有产权采矿权公共资源

郑志浩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成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地带,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笔者认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是涉及政府方方面面工作的系统工程,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模式的重要改革,是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发展和推进也必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一是我国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并借助市场化机制,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能够运用市场对公共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具体说来,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能够比较充分地发挥交易市场的价格、价值确定功能,信息聚集、辐射功能、服务功能、平等竞争、市场监管、防腐功能等等。其中,最为关键的功能有两个:价值确定功能,使交易各方围绕市场竞价展开活动,尽量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防腐监管功能,使掌握公共资源的政府部门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谋取不正当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减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机会。 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还能够将市场的效率优势和国家的政治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公共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同时,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防范市场调节的自发性、滞后性所带来的弊端,遏制腐败分子对公共资源的侵犯,从而达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说,搭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是一种制度创新,能够有效防止公共资源使用和交易中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搭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搭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既有压力也有动力。因此,必须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正确认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必须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只有坚持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办事的科学态度,才能建立起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相统一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条块分割、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在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实践观点和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防止从抽象的概念和原则出发、虚构各种规章制度的主观主义和只做表面文章、不讲实际效果的形式主义等错误倾向。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主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管理,享有公共资源所有权包含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由于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具有自身或其所代表的行业的利益,就有可能因为其部门、单位和所代表的行业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公共资源的使用和交易就成为了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公共资源管理领域里的腐败往往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政府的公信力。这就迫切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公共资源由多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分散、隐蔽、不规范使用和交易而滋生腐败的状况,通过搭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形成统一、透明、规范的公共资源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五是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能够促进公共资源管理体制发生三大转变。首先,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管办合一向管办分离转变,即众多部门和行业性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全部整合到一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改变了原来审批和交易一体的现象;其次,公共资源由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转变,即各类交易的立项、信息发布、评委确定、开评标、拍卖、鉴证等活动,都统一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最后,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由分散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即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采取“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平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有利于堵塞腐败的漏洞。

二、构筑源头防腐体系的工作思路

第一,进一步扩大进场交易的领域和范围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应该进场交易的必须进场交易。做到“一市一场,资源共享,集中办公,统一经办”,真正实现招投标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加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过程的全程监管。

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与监管并进原则,招投标的项目有没有招投标、应该进交易平台的招投标项目有没有进,对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进交易平台以后的招投标工作进行重点监督,从招标文件的审核把关开始,直至招投标公示结束、签订中标合同为止。对于招标后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要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第三,加强网络建设,推进公共资源综合交易透明运作。

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实施内部操作系统,触摸屏系统、专家抽签系统、评标系统的开发利用,并逐步实施网上报名。实现省、市、县三级专家库统一联网和专家库资源共用共享。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综合交易过程中串标、围标案件的规律性研究。

鉴于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串标、围标案件发现难、调查难和查处难的实际,要加强跟踪监督,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杀一儆百。

第五,完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认真开展反商业贿赂活动。

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内部考核与管理,认真开展反商业贿赂活动,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以严格的制度约束、规范交易行为。

第六,加强廉政和道德体系建设。

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自我加压,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增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干部职工的鉴别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树正气、驱邪气,积极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崇尚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坚持不懈地与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

第七,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招标和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改进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发改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领域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和排斥对邀请招标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和技术处理,报审核无疑义后,方可组织招标。同时,建立供应商库诚信档案,规范市场交易主体(业主、采购供应商)职业道德,对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公开招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相关部门联手研究探索遏止串标、围标、抬标的措施和方法。

三、结语

总之,组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与构筑源头防腐体系,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践行“便民、透明、高效”的服务理念,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强化管理、规范服务等方面入手,强化源头治腐,着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构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防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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