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将“退场” 公租房并轨提速
2013-04-29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3年9期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作为房地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考虑将“公租房并轨”作为调整现有住房供应体系的突破口。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收集汇总部分试点“公租房并轨运行”城市的有关情况,并考虑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所谓“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然后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区别对“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等进行住房保障的手段,对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补贴,并逐级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制定与之对等的租金补贴政策,从而完成对应人群的住房保障。
按照第10次政治局集体学习的有关精神和原则,“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的原则已基本确定,即“租补分离、明收明补,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通过在公租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等多种措施,充实运行管理资金,使公租房可持续运行”。
与之相关,饱受各界非议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住建部开始考虑重新调整住房保障的供应结构。在加大公租房及其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有关调整的政策。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