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额信贷发展问题浅析
2013-04-29何荣靖
何荣靖
摘 要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被引进我国,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提倡。其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但是其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对我国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关键词 小额信贷 现状 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一、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994年,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方式被引进到我国。2004年,小额信贷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明确提出,给予充分肯定,此后的几年中,国家大力提倡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健康的小额信贷项目。
2005—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了全国。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外市场经济的低迷发展,使得以加工制造为支柱的沿海小型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冲击,但同时,却给小额贷款市场提供了前所未有机会。2008年—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更是经历了井喷式发展。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592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005亿元。
至今为止,小额信贷在我国已经有二十年的发展历史了,总体来说,我国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如何使我国的小额信贷更加规范、合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提高信贷技术,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更是我们大家关注和探索的焦点。本文在分析目前我国小额现代发展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发展建议。
二、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一)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方面,虽然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基本都建立了监察机构,但大多流于形式,基本没有发挥其真正作用。也就使得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去向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利于规避风险;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存在着没有针对性的政策或法规,监管基本属真空状态的重大问题,商业性的小额贷款组织虽然事实上已经存在,但其法律定位十分模糊,有关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等未通过相关法律进行明确,同时,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缺乏完善的内部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系列不完善的防范风险措施,严重阻碍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二)服务对象狭窄。
小额信贷,顾名思义,它所提供的信贷规模非常有限,所以,其服务对象普遍被认为是农村贫困人口,也因此,农村小额信贷被片面的认为是小额信贷的全部。其实不然,从自然人的角度考虑,农村贫困人口所在的比重固然大,但城市也同样存在着大量的低收入阶层,他们同样需要依靠小额信贷解决短期的经济紧张问题。另外,从法人的角度出发,我国的小型企业也经常面临融资难的困境,小额信贷在这方面同样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发展服务对象狭窄的问题比较严重。
(三)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狭窄。
小额贷款组织有分支网点少、覆盖面窄的天然劣势。在我国,除了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服务被认可外,公益性的小额信贷机构几乎被一概忽视,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当然也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在我国,除少数小额贷款机构可以吸收社会存款,大部分小额贷款机构是被禁止非法吸储的。此外,央行对小额信贷的利率也有明确限制,这些无疑导致了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没有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来源,阻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
(四)信用体系和担保机制不健全。
小额贷款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体系和担保机制,但在广大农村,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十分不合理;另一方面,农户的信用观念和金融意识淡薄,将小额贷款看做是政府的救济款,只贷不还,逃废债务现象数见不鲜。同时,小额信贷机构的内控制度不严,风险控制机制软化,贷款责任制也难以落实,这也导致了大量的问题贷款。
三、小额信贷业务发展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促进小额贷款组织发展。
众所周知,贫困落后地区的信用制度严重滞后,尤其是正式制度的缺失、非正式制度的扭曲及公共金融陷阱形成农村金融信用关系的极度扭曲和行为主体的逆向选择,增加了交易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交易费用,也降低了小额贷款组织的绩效。因此,应在贫困落后地区加强诚信宣传,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完善相关债权保护的法律条款,从而降低道德风险。同时,加大广大借款人的信用观念同样重要,应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消除不良借款的心理。
(二)完善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机制,促进政府职能的履行。
目前,小额贷款组织与主管部门、合作机构的沟通极为散乱,在经营中所遇问题大都是向当地金融办反应。然而,随着小额贷款组织的不断发展,亟需建立一个公共组织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共性问题,并建立自律组织以规范市场行为,打造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将小额信贷组织归入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内,此外还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等特征设定多样化的监管方式。政府还要明确监管的职责,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为信贷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保障小额信贷健康可持续进行。
(三)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降低和分散风险。
风险防控意识的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加强,直接影响着小额信贷企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小额信贷征信体制是基础,也是关键。此外,改进小额信贷评级系统,如借鉴商业银行放款审查的“5C”原则,根据量化指标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差异化人性化管理也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最后,积极开展“小组联保贷款”业务,利用熟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使小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以此来规避风险,从而降低风险。
(四)培养高素质的行业人才。
数据表明,小额贷款组织主体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业务水平也很有限,这就需要提高整个农村金融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而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对迅速变化的市场反应不够灵敏,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亟待培训相应的技术及应对市场的能力,以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减少贷款风险。当然,相关工作人员的培养同样不容忽视。一方面,选拨人才时,严格审核招聘流程,筛选具有专业技术水平,较好信贷知识素养的从业人员;另一方面,对于在职人员,定期进行新业务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在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各方面专业人员的配备,为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信贷环境。
(五)坚持小额信贷的多元化发展模式。
多元化发展模式,即主张尽可能多的人都得到所需要的金融服务,不仅包括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同时也包括了服务模式的多元化。
在服务对象方面,除了低收入阶层的人外,中等收入以上的群体和部分有生产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也可以被广泛的发展成为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另外,服务对象向城市中小型企业的延伸,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服务模式方面。目前,国内已涌现出了不少成功的模式,比如浙江省的“小组担保模式”、湖南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湖北省的“行业协会保护模式”以及河南省的“政企担保模式”。国内外经验表明,针对低收入群体和贫困且没有生产能力的群体应该采用小额联保贷款模式,或者非政府机构和政府参与的扶贫性质的项目;针对中等收入以上的群体和部分有生产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可以采取传统小额信用贷款形式等等。此外,在法律监管的基础上,适当的允许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组织进入小额现代市场,加大金融服务,在满足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其商业性和公益性的并存。
(六)拓宽融资渠道,放宽“银行金融机构控股”等要求。
资金不足是阻碍小额贷款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小额贷款组织的经营基础,只有拥有合理合法的资金来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尝试公司转制,在维持农村金融机构原有股权不变得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参股,增强其竞争性和灵活性,推动小额贷款事业的发展。此外,也应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放宽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拓宽小额贷款组织的融资渠道。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杜晓山.农村金融体系框架、农村信用社和小额信贷[J].中国农村经济,2002(8).
[2]张亮亮.中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拓展:观照孟加拉[J].改革,2008(5).
[3]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