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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非公有制企业工人非正常的维权途径

2013-04-29潘晶晶曾秀兰

学理论·下 2013年6期

潘晶晶 曾秀兰

摘 要: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劳资间的问题也不断涌现。从近期的劳资对抗事件上看,劳方的权益不再是受到损害或者是丧失后寻求救济的抗争,而是出现了主动抗争的色彩。工人争取自我利益的选择上出现了非正常的维权途径,即在既定的环境条件下依据个人的偏好选择不同的行动策略。

关键词:工人维权;非公有制企业;非正常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082-02

在劳资关系中,资方和劳方作为行动的两大主体相互作用,既对立又相互依赖。劳资双方在这种纵横交错的复杂关系中最为关注的还是自身的获利,因此劳资双方一方面都希望能够把握主动权,所谓“被动就会挨打”,只有将主动权把握在自己的手中,才有资格和机会与对方进行讨价还价。另一方面又可能在劳资合作的过程中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以保证自身的利益。就现阶段而言,资方作为强势的一方,在劳资关系中起到主导的地位,但随着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劳方的行动策略在劳资关系中也日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从近期的劳资对抗事件上看,劳方的权益不再是受到损害或者是丧失后寻求救济的抗争,而是出现了主动抗争的色彩。劳资问题一开始所呈现的状态往往是资方与某个工人或某几个工人之间的问题,这时工人的力量显得薄弱,但为了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工人一般会选择两种途径来表达自我诉求,一种是正常的途径,即通过与资方的谈判、寻求工会的帮助以及通过法律的仲裁、诉讼等途径;另一种则是非正常的维权途径,即工人会在既定的环境条件下依据个人的偏好选择不同的行动策略以保证最大化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主要表现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产业破坏

产业破坏则是工人主动地、有意识地违反产业中既定的生产原则,造成生产出的成品在数量或者质量上达不到既定的标准,由此给企业带来损失或给产业带来损害。工人处于产品生产的第一线,“生产材料的节约与浪费,产品品质的好与坏,生产效率的高低,最终直接取决于生产线上工人的生产行为”[1]。当资方的控制引起工人的不满时,他们往往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予以回应,这种回应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上升到不约而同的集体策略。例如一家台资制鞋企业,在2009年的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从即将出口的成品鞋中发现了一根针,经调查是一位年轻的女工因为与管线干部在工作中发生了纷争,为了对该干部进行报复所以故意为之。这样的事件在该制鞋厂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08年该厂曾因在销往欧洲的运动鞋中发现了针而损失几百万元[1]。 产业破坏大多是个人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却有传染性,当个人的行为被周围的人认同且效仿的时候则会上升为一种集体策略,以深圳港资的流星电子厂的女工为例,锡焊室的管工阿华说:“女孩子们不高兴的时候,她们就会慢悠悠地把零件装好,然后再慢悠悠地把工作传给下一个女孩子。慢得简直就像乌龟一样!如果你催她们干快点儿,她们就会故意出错,害你要重新返工。有时候甚至干脆就集体装病。”[2]

不论是改变工作速度还是破坏产品质量都是工人们对产业进行破坏所采取的一种行为,从而在数量或者质量上改变产品的既定输出。虽然这些行为都是在表面顺从的掩饰之下,其表现形式也往往是隐性的、难以发现的,但却是正面主动的对抗,足以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给企业带来大小不等的损失,有时候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影响。工人们十分清楚自己手中的“权力”或许不能为自己带来直接的利益,但却是打击资方的利器,以此向资本表达反抗的声音,体现出工人对资方不满的回应。

二、怠工与违抗

面对资方形式多样的控制,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采取隐蔽性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资方与工人之间产生了一种不定式的“暗中讨价还价模式,因为它没有组织,而且并不通过正式提出利益要求来解决问题。相反,工人对付管理部门的政策措施的办法是消极怠工与私下违抗”[3]。

消极怠工就是利用消极的态度故意不认真工作,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员工为了回应企业的管理控制而怠于工作,时常表现为纪律松散,推诿拖延,不直接和管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而采取迂回、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寻求心理上的平衡。在生产型企业中几乎全部采用流水线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很难采用计件的形式支付工资,因而基本上都采用计时的工资给付形式。面对资方的控制,工人会有意识地在相同的工作时间内放慢工作速度,以此来回应对资方的不满。消极怠工的隐蔽性在于,工人能够在上班、加班等资方要求的工作时间内准时出现,但是在工作中却降低了效率,而且这种行为具有感染性,周围其他的员工见状极易进行效仿,从而造成企业生产效率的低下,当消极怠工的负效应日渐蔓延成为一种风气时,企业就面临很大的风险。再以深圳港资的流星电子厂的女工为例,“当流水线的速度使得超负荷的身体已经不堪忍受的时候,或者当工人们尚未习惯某种新产品的生产速度的时候,整个线上的所有女工就会突然间不约而同地放慢工作速度,集体向组长和管工们表达一种无言的反抗。没有人会说一句话,她们任由产品在自己面前堆积起来,有些人甚至会甩手离开。”[2]

私下违抗则比怠工更近一步,其行为从隐蔽中挣脱出来,是一种公开对抗的表现。私下违抗多以旷工的形式出现。企业与工人一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虽然合同的时限一般较短,但基于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离职的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企业对工人的离职一般都制定了严格限制,在这个背景下,工人常常以旷工的形式来回应对管理控制的不满,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让企业主动解约,从而获得一笔经济赔偿金。旷工的最后结果虽然也是离开企业,但是与主动离职不同,在回应资方控制的过程中,工人掌握了主动权,将问题丢给了管理者,不论是主动解约还是听之任之,都可能在企业内部制造仿效效应,从而使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三、街头行动

2004年深圳美芝海燕电子厂3 000多名员工因不满薪水太低,集体上街堵路,致使福田区交通几乎陷于瘫痪;2010年中日合资公司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上百名工人因该厂同工不同酬,走到105国道静坐举行罢工;2010年5月27日下午,位于佛山南海狮山工业园区的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是本田在中国独立投资的企业,该企业200 多名头戴印有 Honda (本田) 字样的红色帽子,口罩蒙面的工人,浩浩荡荡地向大门方向推进,在离大门 10 米处聚集起来,表达了他们罢工的诉求。这些事件只是企业劳方人员所采取街头行动中的几个案例,却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本田工人罢工事件”立即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虽然本田罢工事件的起因是源于同一企业内中方和日方工人的同工不同酬,以及中国工人的低工资标准,但是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工人在面对不公正的管理时并不是只会息事宁人或是默默地抗争,而是会采取公开的行动予以回应。虽然薪资待遇问题是导火索,但究其深层原因则不是如此的简单。资本的管理者在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时,更多的是考虑上层管理者的利益,而忽视或是有意识地将基层工人的利益降到最低,而工人是没有权力参与其中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就只能被动地加入到资方既定的规则中,就好像下棋一样,在企业发展和利润分配这个棋盘上,资方是下棋的人,而工人只是棋盘上的棋子,棋子只能受下棋人的控制,然而作为棋子的工人是有意识、有思想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面对资方的控制,他们有回应的能力,而不是仅仅任人摆布。街头行动可以看作是工人在回应资方控制时所采取的最为公开和主动的行动方式,但也是工人在面对资方控制时的无奈之举,因为工人在进行街头行动的同时也面临着失去工作的威胁。

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使中国劳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温饱型向小康型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期,这既是一个实现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各种社会矛盾的多发期。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劳资间的问题也不断涌现。这一现状使我们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中的不和谐的确是存在的,我们不可否认、也不可夸大,更不能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消灭劳资关系才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和资本是紧密联系的,只有正视这一点,才能够避免劳资矛盾的升级和激化。

参考文献:

[1]滕爱聪.弱势工人的无声反抗[Z].社会资源研究所,2010-02-

08.

[2]潘毅.中国女工——新兴打工阶级的呼唤[M].香港:明报出版社,2007:144.

[3]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M].龚小夏,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267.

[4]余胜海.“本田工人罢工”事件的警示[J].中国外资,2010,(7).

[5]于德清.本田罢工释放的社会价值信号[J].世界博览,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