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毛泽东的民本思想
2013-04-29金子求
金子求
摘 要:毛泽东民本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其民本主义的历史观、政治观、思想路线及其伦理价值取向无疑都超越了传统的民本思想,但同时,中国传统“人治”的政治理念深深积淀于毛泽东民本思想中,毛泽东民本思想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应,致使毛泽东的政治理论难以具体化为一整套法律化、规范化的政治制度;对毛泽东民本思想做辩证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民本思想;传统民本主义;历史观;政治观;思想路线;伦理价值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087-03
毛泽东民本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及价值。本文将从毛泽东民本思想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比较分析的角度去认识其思想的积极意义和其固有的缺陷。试图以史为鉴,为现实的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启示性的参考。
一、毛泽东民本思想的内涵
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它萌芽于殷周,至春秋战国渐成一股思潮,历经整个封建社会而不衰。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转折时期,它又成为中国人接受近代民主思想的内部基因。民本思想既是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治国之术,又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的传统哲学思想。传统民本思想主要有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安民利民,平政爱民等涵义。它一方面强调为政者重视人心向背,“关注”、“重视民”,另一方面,它又表现为对统治者“德”和“贤”的要求。由于社会私有制的政权性质以及统治阶级的阶级局限性,传统的民本思想不是真正的以民为本,它不过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手段。毛泽东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他总结和借鉴了传统的民本思想,对其加以发扬光大,包含了丰富的内容。
首先,从历史观上看,毛泽东深信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尚书》中曰:“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它高度评价了民众在一个国家中的重要地位,这是传统民本思想的主要表现。它是源于商周之际的敬天保民思想,“怀保小民”的思想是在迷信天命的同时产生的,顺应民情只是为了顺应天命,以免遭到天帝的惩罚,所谓“敬天保民”,即认为“保民”乃“敬天”的基础。在它看来重民保民乃天意使然,倘有悖逆,天必降祸,贤德君子,为众生所期,故应体恤子民,兼济天下。从它产生的背景以及后来的发展看,它都是零散的、肤浅的,其哲学基础是泛灵论和历史唯心论。
毛泽东作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深悟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他看来,历史的进步既不是上帝意志,也不是贤良恩赐。而是由人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决定的。人民作为社会生产的主体,创造了全部历史,因此理应成为历史的真正主宰。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实现与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一致的,因此,人民主宰历史的具体方式就是主宰自己的利益和意志。早在1927年毛泽东对湖南农民运动进行考察时,就高度赞扬了人民群众的无比威力。他指出:“很短的时间内,将有几万万农民从中国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解放的道路上迅跑。一切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都将被他们藏入坟墓。”[1]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实行全民动员的完全的民族革命战争,即全面抗战,反对国民党的反人民的片面抗战,形成了全民族的人民战争,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在总结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历史经验时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在解放战争初期,美国反动派用原子弹吓唬世界人民。对此,毛泽东指出,原子弹是纸老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真正强大的是人民。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强调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强调依靠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他指出:“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查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3]毛泽东深信,只有坚定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其次,政治上,毛泽东认为,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
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所谓“民为邦本”,只不过是封建文人和士大夫对皇帝的劝谕,“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尽心章句下》),通过“得民”以达到“治民”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这种重民思想往往会出现在封建王朝建立的初期,统治阶级之所以重视人民,是把人民当作其取得和巩固其“家天下”的工具而已。统治者一旦坐稳龙椅,便忘记了与民同忧乐,肆无忌惮地压榨、盘剥人民。民本思想在历朝历代都是没有真正贯彻到底的。也正因如此,中国传统的民本政治始终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人民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直到尖锐的社会对立使民本手段再也无济于事的时候,人民只有自己起来,诉诸于强制、暴力和战争。封建王朝走不出这一“周期律”,也逃不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结局。
毛泽东非常赞赏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等人对君主专制的批判,即他们提出“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口号[4],以及以“众治”代“独治”的主张。毛泽东认为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理应成为国家的治理者。因而,充分发扬民主成了毛泽东民本思想的核心内容。在1945年7月黄炎培先生同毛泽东讨论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问题时,毛泽东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5]在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针对党内长期存在家长制作风和中国社会缺乏民主传统的情况,毛泽东提出了“党内生活民主化”的任务,把“扩大党内民主”看作巩固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在中共七大和其他一些会上,毛泽东多次提出要虚心地听取群众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领导机关集中的过程,同样需要民主,需要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争论,反对个人专断,反对一个人说了算,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集思广益,避免片面性、主观性。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的讲话集中在一个主题,就是民主集中制,强调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都要认真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否则,党和国家会变质,干部党员也会变质。这些思想反映了毛泽东对执政党的新要求和理论的新探索,是毛泽东民本思想在执政党建设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也是毛泽东的政治权力观。
再次,在思想和工作路线问题上,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走的是群众路线。
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哪一个人也不行,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6]1961年,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脱离群众的错误,毛泽东致信邓小平,把“反对恩赐观点、坚决走群众路线,向群众请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列为需要进行重点调查的“农村中的若干关键问题”。他要求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下苦功夫”,“向群众寻求真理”[7]。
最后,从其民本思想的价值取向上看,毛泽东始终站在人民利益之上,认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虽然要求君主“仁民”、“重民”、“富民”、“教民”,甚至还抨击聚敛苛政和滥刑重罚,要求慎刑、省刑以重民命,反对暴民政治,时使薄敛以宽民力,但是它是以私有制条件下的国家政权为基础的。天之下莫非王土,皇族权力笼盖四海。这种性质的政权决定了统治阶级和人民利益是根本对立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民本思想的归宿。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8]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说:“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9]1934年,毛泽东在江西瑞金时就提出,只有把从生产劳动到柴米油盐和小孩上学这些小事做好,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在陕甘宁边区时,毛泽东提出:“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我们的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10]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9年,针对违背客观规律、脱离群众、刮“共产风”的错误,毛泽东指出:“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凡是违背这两条的,一定行不通,一定要失败。”[11]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12]。
二、毛泽东民本思想的历史局限
毛泽东民本思想的各个方面都充分表明,他始终是广大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观、群众路线的提出和实施都表明他是真正意义上的“以民为本”的政治领袖。毛泽东民本思想实现了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对中国社会的革命和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人们在充分肯定毛泽东民本思想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要看到其潜存着的局限性。
毛泽东看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权力的主体,看到民众力量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伟大作用,毫无疑义是了不起的,但是他在广泛发动群众运动实施政治动员的过程中,无疑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和非科学的倾向。在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的价值追求和民主制度设计的取舍之间,在人治与法治的取舍之间毛泽东民本思想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微弱的,有时甚至是负面的。当然,这些负面的效应是和中国社会浓厚的人治传统和当时中国长期革命战争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严格地讲,传统民本主义始终不过是一种主观精神上的价值理想,它不可能落实为现实的政治制度规范。由于历史条件的特殊性,毛泽东民本思想也更多的只是一种哲学层面的思考,而从政治实际运作角度探讨如何将政治哲学具体化、制度化,如何使社会的制度安排能够更好地体现民主政治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等具体问题,相对而言是比较欠缺的。例如,针对几乎从合作化运动时期开始逐步形成的官僚主义问题,毛泽东没有理性化地认识到它们应属于体制性弊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应该是大力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大力完善国家管理体制,用制度的刚性力量来制约和防范各种罪恶,相反,他总是习惯性的认为是官僚者出了问题,是他们缺乏心性修养,不但没有履行自己的公仆义务反而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解决的根本方法应该是加强政治思想改造工作,而很少从制度层面去思考问题之根源。于是在中国的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各种形式化的政治思想改造工作加强了,而制度化的刚性力量却日益弱化。直至“文化大革命”这种“触及人们思想灵魂”的非常运动,完全抛开了整个社会制度体系,“踢开党委闹革命”带来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毛泽东民本思想缺乏一种对民主的制度化的设计,导致了民主与法律制度建设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期间,毛泽东、刘少奇就谈到了人治与法治的问题。毛泽东提出:“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还是马青天(评剧《刘巧儿》中的马专员)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问题。”“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搞法制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13]单纯看重人的因素,法制建设严重缺失。“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砸烂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等一系列无法无天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使国家建设受到严重政治斗争的冲击,国民经济走到崩溃的边缘。
总之,对毛泽东民本思想的分析,既要看到超越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思想的成就,又要看到其内在的局限性。要辩证分析,以史为鉴,对当今中国渐进政治改革和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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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148-149.
〔6〕毛泽东选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24.
〔7〕毛泽东书信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578-579.
〔10〕毛泽东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67.
〔11〕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3.
〔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20.
〔13〕何显明.超越与回归:毛泽东的心路历程[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