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禹:多搞协商董事会
2013-04-29严学锋
严学锋
董事会说到底就是民主决策制,目的是要体现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少搞投票董事会,多搞协商董事会。”
“董事会说到底就是民主决策制,目的是要体现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少搞投票董事会,多搞协商董事会。”第九届金圆桌奖“最具创新力董秘奖”得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孟庆禹告诉《董事会》,为了应对内外部挑战,促进重大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中国建筑在董事会治理方面进行了两个创新:一是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一是设立董事长常务会议。
董事会既要遵守上市规则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高效运行,同时要在工作中逐步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上市公司经常面临一些战略性问题,一时认识不清;一些疑难杂症,一时存有分歧;加上一些在决策执行之间脱节的业务,都需在董事会层面深入研究和共同探讨。这成为建立董事会扩大会议和董事长常务会议制度的现实基础。
“西方公司的决策体制有个毛病,一件事情往往只做yes或no的判断,但有些事是很难说yes或no的,有时需要很多条件支撑,有时需要一个很复杂的研讨过程,合理的决策过程。”孟庆禹介绍,公司率先推出董事会扩大会议的形式,主要目的就是让决策者和执行者在轻松气氛中谈不轻松的话题。意见不一致的,是一次沟通研讨活动;意见一致的,会后即形成指导性意见及有关决议,从而有效发挥董事会的战略引领和治理核心作用。
董事会扩大会议的筹划期比较长,可能会提前半个月、1个月发通知,参会人员包括全体董事、高管,有时也会根据需要邀请二级公司主要领导和外部专家。中国建筑已进行4次董事会扩大会议,分别探讨了公司投资导向、金融危机影响与应对措施、公司上市后的发展战略以及公司房地产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孟庆禹称“这些会议,都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转折,公司经营发生变革的关键时刻举行的,为公司的发展航向把好了舵。”
而设立董事长常务会议,则意在强化执行力。孟庆禹表示,“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分权有大量的中间地带,可以由董事会授权,围绕董事长的职权范围,创新性地设立董事长常务会议。这种新的组织决策机制,既能提高公司的办事效率,强化执行力,又在董事会的控制之下,能有效规避决策风险,有点像西方公司的CEO制度 + 中国的民主集中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创新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不是离开了董事会搞一个决策体系。董事长常务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其他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公司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高管为会议成员。
据了解,中国建筑2009年上市后,对公司经营性投资项目、并购重组、经营管理等重大事宜,采取董事长常务会议方式,进行研究决策和推进实施。对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已经召开近50次董事长常务会议,审议了300多项议题。
到目前的实践证明,董事长常务会议对迅速解决公司经营战略,研究较为重大的经营举措,特别是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管控,建立了有效途径。
孟庆禹表示,实践下来这两个会议效果不错,公司会进一步完善,以便运行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