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的意义和对策
2013-04-29刘远梅黄家宸
刘远梅 黄家宸
摘要:本文以加强审计风险控制为目标导向,在总结审计复核工作的基础上,借鉴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经验,探讨国家审计中开展审计审理工作的方法、途径。
关键词:审计项目;审理;审计风险;控制
一、审前调查(试审)环节的控制风险及对策
审前调查(试审)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事前环节,其控制风险尤为重要。业务处要紧紧围绕审计署审计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前调查(试审),不仅向被审计单位索要相关资料,还要根据审计事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环节及所起的作用;
2.对会计数据进行有效性分析,确定审计(调查)所要反映的重点问题;
3.明确审计的资金量、所要延伸的范围及覆盖面,对实现审计(调查)目标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
4.根据审计(调查)事项的目标要求,对提出审计观点所要收集审计证据的初步设想;
5.根据审前调查(试审)结果,深入研究初步确定审计(调查)事项所需要的审计力量和时间。审前调查(试审)的结果是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到审计项目结果的重要环节。
因此要求审计组要打有准备之战,必须在此环节下大力量研究,确保审计(调查)事项取得最大收益。
二、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中的控制风险及对策
审计实施方案是整个审计项目的灵魂,是关系审计项目成败的关键环节。审计组应当根据审前调查(试审)的结果,以审计署工作方案为原则,对执行审计程序的全过程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审计实施方案不应突破审计工作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和范围。具体实施方案是对拟实现的审计目标以及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进一步说明和详细规划。我办审计实施方案需要经过审计业务会议审议。在此环节中,业务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不同类型和要实现的审计目标的不同,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审计实施方案存在很大的缺陷。由此带来的风险不可低估。
审计方案编制是审计项目事前控制的有效环节,审计组应当对此有足够的重视。
三、审计证据环节控制风险及对策
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审计组组长应当督导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所谓的客观性是指审计证据的取得要符合客观事实,反映问题的本来面目,不可断章取义,不能掺杂审计人员主观臆断;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要与所要证明的审计密切相关,证据要精炼,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获取要得当、全面,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合法性既包括取得证据程序、手段的合法也包括证明材料的内容合法。
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提高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检查风险;第二,针对索要审计证据数量多,取证难度较大的情况,审计人员可以使用“审计证据文字记录”将数据汇总,注明资料来源,要求资料提供单位盖章予以确认;第三,审计人员对审计问题要准确定性,判断证据的相关性,精炼审计证据,防范审计风险;第四,审计人员对所搜集的审计证据要及时归纳整理,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控制风险及对策
审计工作底稿的主体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查出的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即经过审计,审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审计事项所作的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金额、数量、发生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依据。目前,法制处发现一些审计人员没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编制工作底稿,甚至送交法制处复核的审计材料,也只是零散的审计证据。
五、审计(调查)报告的风险控制及对策
报告使用者主体发生了变化,除按照第七十七条规定需要报送审计署统一汇总的情况外,审计报告的主送部门为被审计单位。随着审计报告使用主体的改变,审计结果将逐渐向社会公告,对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要求审计人员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的结果。目前,在审计复核中发现我办在审计(调查)报告编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报告体例与审计目标要求相去甚远。审计人员没有突破以往传统审计模式,撰写的报告千篇一律。
前面已经提到,报告的种类按照审计目标的要求,可以分为常规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效益审计报告、信访件核查报告等几个类型。
常规审计报告按照6号令规定的要素进行整理归纳,重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披露,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则要求对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评价作为报告的重点内容,审计事项应当作为评价的基础,既包括领导人任期内所取得的成果也包括工作的失误和错误,明确被评价人的经济责任。
调查报告是记载调查成果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要经历调查、研究、整理成文三个环节才最终形成的书面材料。从调查目的和最终形成的书面报告的内容综合评价,调查报告大体可分为以下类型:
1.总结典型经验的调查报告。这类调查报告是为了概括出先进人物或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正面经验,使其便于在面上发挥影响。调研对象是一个或一类特定的先进典型。调查报告写成之后,其中所概括的经验,可以为有关人员或单位所借鉴,或可以使之从中受到启发;也可作为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学习先进活动的素材。
2.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这类调查报告因调查目的、范围和用途的差异而有两种区别:一种是反映具体情况的个案性调查报告。其调研目的是为了把某一个具体问题界定清楚,调研范围单一、具体,报告的内容一般用来作为处理某一具体问题的依据或重要参考。另一种是反映基本情况的综合性调查报告,例如财政一处承担的辽宁省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调查和财政二处承担的税收质量专题调查。其调研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概貌,调研范围相对宽广,涉及的对象较多,报告的内容主要用作宏观决策参考,或者用于说明某种客观现象,某一学术观点。
(二)在报告中对审计事项缺乏整理和归纳。审计组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很零散的摆在报告上,有的甚至用工作底稿粘贴。没有归纳和整理的审计事项不能够反映审计问题的全貌,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更无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
六、移送处理程序的风险控制及对策
有的问题因为时间跨较大,增加了取证难度,有的限于审计手段,无法继续追查。违法事实不完整,给司法机关立案带来了困难。二是涉嫌违法问题的主体不明确。在移送案件线索时应当区分个人犯罪和集体犯罪嫌疑,以便于司法机关区分案情,给予立案考虑。三是涉嫌违法案值小,影响立案成功率。四是与司法机关沟通力度不够。五是案件类型的区分不准确。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管辖权限不同,业务处往往因为对案件线索的定性不到位,混淆了移送部门。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业务处首先要把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重大违法问题给予关注,不能在小事上牵扯精力,浪费审计资源。
审计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点还有很多,我办管理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我办内部控制的制定和落实,做好审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感,科学引导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审计工作机制。(作者单位: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国美电器集团监察中心审计部(北京);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