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对我国家族制企业的影响探析
2013-04-29吴菡周华鹏
吴菡 周华鹏
家族制企业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在世界经济的各个角落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纵然是在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形态
下,家族制企业也同样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在中国市场化不断加速的进程中,企业家族持有与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之间的纠葛一直困扰着中国企业家。
一、传统文化的概念阐述
“文化”一词最早是由《易经》中的“人文化成”一语中简化而来的。“文化”通常的概念是“人文化成”和“以文教化”,即统治者的施政法,它是与“武功”和“武威”相对立的“文治”和“教化”的总称。自汉朝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文化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名词,其最基本的信条为:仁、义、理、智、信、忠、孝。其具体体现为“家文化”、“家族主义”和“子承父业”。
以家为个人生活中心的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这种受到强调的“家文化”特别注重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追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的境界,强调“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族主义”强调“家族”的门第、历史和繁荣程度。因此家族成员把家族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家族关系看得重于一切。这种“家族至上”的群体意识观要求个体把自己完全归属于家族,个人利益服从家族利益,为光耀门庭而出力。
二、家族制企业的界定
家族企业并不等同于家族制企业,家族企业在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多种不同的形态,主要有:家庭作坊式企业,这是最原始的家族制企业模式;混合式家族企业,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家族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交由非家族成员支配的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纯家族企业,是指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或绝大部分归一人或一个家族所有,这种企业类型也正是本文所研究的对象,即家族制企业。
三、传统文化对我国家族制企业的影响
一个民族的文化特性是会深深影响着企业的管理方式的,甚至管理本身也表现出文化的特性。企业生存在特定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之中,也就无法脱离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在中国,企业从一出现就收到千百年来形成的儒家“家文化”影响,中国式家庭关系的模式也就自然地被移植到了企业之中,并且一直伴随和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中国家族制企业的组织文化普遍采用家长制文化或家本位的文化,主要表现在用人方面和治理模式方面。
(一)传统文化对家族制企业用人方面的影响
1.中庸之道与人才选择。中庸之道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其哲学内涵可大致概括为:适度、整体、权变与和谐四大原则。中庸思想体现在凡事要适度,“过”或“不及”都是儒家思想所反对的。每一个家族制企业都希望能够最大限度的吸纳外部资源而不丧失对家族企业的控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目标期望是相互矛盾的,二者不可兼得。忠诚的员工其管理的代理成本低,而能力强的员工会使企业付出更低的知识成本。能够达到企业目标体系最佳决策点的解决之道在于客观评价员工忠诚与能力的关系。
2.亲疏分治的用人原则。在家族制企业中,作为企业核心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往往是家族领导人,围绕这一核心的第一层是与他们有血缘关系的人,第二层是以同学、同事、朋友关系组成的亲缘关系,这两层网络的人员一般都担任企业的管理职务;由第二层再向外推是企业的更低层次的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或普通员工亲疏分治的用人原则决定了这种模式绝不会仅以业绩作为考核标准,必须会更重视忠诚度和亲情度,使自己人受信任和受重用,外人被排斥和被忽视,势必在外人中产生较大的离心力,从而影响企业向标准、科学的管理方向发展。
3.裙带关系普遍存在。在中国企业,特别是家族制企业中,不仅广泛存在着西方企业科层之间、部门之间铁丝网式的关系,还存在更加牢固,更加无形的由亲戚、朋友等所建立的网,它能够跨越企业的纵横结构,渗透企业的方方面面。裙带关系能够使组织成员之间建立信任感,从而快速而有效的决策;但其容易助长特权观念,使公司的制度失去效力的不利之处也非常鲜明。这就需要组织建立权威、公正的规章制度并被严格执行,以使管理者摆脱裙带关系的困扰。
(二)传统文化对家族制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
美国著名治理学家彼德德鲁克说:“治理是以文化为转移的,并且受其社会的价值观、传统与习俗的支配。”中国传统文化对企业治理模式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其影响也有正反两面性。
1.集权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在我国家族制企业中,往往存在着高度集权化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儒家文化强调长幼尊卑有序,高低贵贱有位,家庭成员分为家长和家属两个群类,家长负责治理家族,家属则必须无条件尊敬和服从于家长。这种关于移植进家族制企业中则表现为由血缘关系决定的家长在企业中拥有至上的权威,其他家族成员对家长的决策绝对尊敬和服从,家长类管理者精力都十分旺盛,一个人能够处理企业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对企业有着强大的把控能力。这种治理模式有利于保证领导权威,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
战略决策往往是多种路径或者方案的选择,往往意味着风险。而且这种“家长式”的集权也有利于危机管理,每个企业在不同时期都会遭遇大的困境和危机,,以领袖和家长的双重身份的企业家有助于树立领导权威,弥合各种分歧和矛盾,最大程度地解决分权制衡带来的决策和管理低效率。
在中国,尤其是家族制企业中,“家长式”的集权管理往往能在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使命建议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而这种作用将是长期的,有助于企业统一意志,团结奋斗。但随着企业进入发展期后,家长集权治理模式的消极面就凸现出来。曾经无限风光的乐华集团、秦池酒厂、沈阳飞龙、济南三株、小鸭电器等一批知名企业一个接一个地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这说明即便是家族制企业也要依靠团队的智慧和力量,依靠正规的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依靠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依靠创新进取的企业精神与文化才能永葆青春。
2.“差序格局”对家族制企业的不利影响。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于家庭。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种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与之对应的文化原理则是宗法制度,而由此衍生出来的精神形态则是人情主义。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农业文明,农业文明的社会主体是乡土,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在这种格局中先是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再次是亲戚朋友等。整个社会关系中一概家庭化,这种文化传统使得家庭、家族成了一个无形的围墙,很容易使人的思想局限于狭隘的家庭中,最明显的后果就是把员工分为“自己人”和“外人”。随着企业的发展,这种严重排外的治理制度会使家族内成员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企业的治理效率和生产效率,同时会降低企业外来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信任度,限制外来人能力的发挥,使员工生产效率降低,离职率过高,造成人才的浪费和过高的员工流动成本。(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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