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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眼之妙

2013-04-29吉祥女巫

青年作家 2013年6期
关键词:乡长

吉祥女巫

刘福贵捂着肚子,蹲在乡政府办公大楼一楼的卫生间里,脑子不断回忆着自己都吃过些什么,想以此找到肠胃难受的原因。刘福贵从十年前就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早晨他都要先出去走动走动,然后顺便带回全家的早点。今天的早点,也是他自己带回来的,豆浆、油条,还有他最喜欢吃的牛肉煎饺。是了,估计就是那牛肉煎饺出的问题,记得早晨吃饺子的时候,就没吃出平时那种香味来——他最喜欢吃的牛肉馅咬在嘴里,就像是咬着木渣子一样。那时他并没有想那么多,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内心里的纠结,才导致了这种没有胃口的感觉。是啊,时间真快,一晃已经快五十五岁了,前几天去县里开会,领导婉转地说到了这个问题;虽说早有心理准备,可一旦真的面对,还是会感觉异样。

“唉!”刘福贵叹了口气,动了动身子,蹲了这一会儿,他感觉自己的腿脚都有些不舒服了,“老了,真的是年岁不饶人啊!”

办公大楼里依然是静悄悄的,刘福贵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这是一块正品瑞士名表,ZENITH(译为“真利时”),一款高精确度、高性能的实用表。据说这种表从一九○三年起,就是官方天文台“精确奖”的常胜军,每只ZENITH表款均拥有COSC天文台表认证,它俨然已成为精确的代名词。这只表是他五十岁生日那天,他最信赖的部下、副乡长李寸二送给他的。看见这块表,刘福贵心里总能感觉到一种温暖——这个李寸二,可真的让他喜欢,如今在他心里,李寸二就和自己家人一样亲。这不,他知道自己要退了,就一直在琢磨着怎样才能让李寸二坐上他的位置。

刘福贵是一个稳重的人,虽然心里早有这个打算,却并没有告诉过李寸二,原因很简单,其他几个乡长每一个似乎都比李寸二更有实力。他想等事情有了眉目再告诉他。但偶尔他也会给李寸二一点暗示,希望李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在这个阶段表现更好一些。

“好好干啊!小李,你年轻,有前途,我很快就会退下来了,我对你可是寄予了厚望啊!”就在前几天,在他办公室里,他还这样暗示过李寸二。不知为什么,自从李寸二出了那次车祸以后,每次看见李寸二,刘富贵总是会无由地从心里生出一种疼惜来;特别是李寸二那双眼睛,每次与之对视,总会想起家里曾养过的那条叫做“奇奇”的哈巴狗,它也是这样的一种眼神,带着一点茫然一点无助一点胆怯,让人忍不住就生出疼惜来。那条狗后来无故就失踪了;失踪以后,刘福贵足足难过了半年,以至于后来再也不敢养狗。及至那天早晨在党委大院里,他忽然从李寸二眼里又看见这种眼神时,刘福贵一度恍惚着以为是自己丢失的那条狗又回来了。刘福贵自己也弄不清,那天自己忽然流露出的关心,究竟是因为他的眼神,还是自己内心里对丢失的狗的思念情结在作怪。但后来的刘福贵倒是从心底里赏识李寸二的,自从那次醉酒事件之后,他就一直注意观察着这个人。他确实是够机灵的,也很懂事;就说来人接待这件事吧,根本不需要刘福贵多说什么,李寸二就知道该配备什么样的档次、什么样的标准。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总能让刘福贵感觉称心满意。

关于李寸二,刘福贵零零碎碎也听过不少闲言,而所有的言论,都是一个指向,那就是李寸二是个小人,最好远离。对于这些,刘福贵从来都没有放在心里过,即便是跟他在一起共事多年的朋友李晓也几次提醒,他也是这个耳朵听了那个耳朵就跑了。

刘福贵对人对事有自己的准则,不管别人说什么,他只相信自己的感觉、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换句话说,就是这个人即便在别人眼里是个大恶人,即便别人都说他不好,即便他真的对别人做过很多坏事,但只要对他刘福贵好就行。现在的人不是都很自私吗?谁知道那些传言的人,是不是别有用心?是不是因为某种利益冲突而造谣中伤?

如今的官场,存在着这样一个潜规则,那就是交替提拔。其意思即是:你提拔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再提拔你的亲朋或孩子,如此交替下去,生生不息,因而做过官的人,家里就始终都会有人在官场上。刘福贵只有一个女儿,且不在公务员这一行;外孙虽然聪明可爱,但年龄还小。故此,刘福贵也很想物色一个将来能为自己所用的人,李寸二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还差整整十分钟,就到上班时间了。刘福贵硬是将目光拖离了指针,并再次扭动了一下身体……

静悄悄的办公大楼,就在这时忽然有了声息,那声音由远而近,由模糊到清晰。

“……他刘书记怎么能和你比呢!也就是资格老一些;而你呢,年轻有为,各方面能力都比他强了不知多少倍!我心里一直都在为你鸣不平啊!”说话的人是李寸二,他的声音里带着豪情和侠义。“如果不是他占着这个位置,你早就该坐上一把手的座椅了!”

“哪里哪里,其实你比我强多了,乡里的工作,你比我们每个人做得都多,里里外外,数你最辛苦……”这是周乡长在说。

毫无疑问,说话的两个人都喝了不少的酒,以至于忘乎所以。

刘福贵的思维有一瞬间几乎要停滞了!他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啊,本来他此刻应该不在这里,一早就去了县里开会的他,如果不是因为肠胃不好赶回来,在这个令人痛恶的厕所里蹲着,他也不会听见这令他骨头都发凉的话。

“快了,不用一年,这老家伙就该退了,如果到时是民主选举,我一定投你的票。几个乡长里面,你最够资格上!”李寸二的声音,依然那么激昂着。

这么多年来,刘福贵印象里的李寸二,一直是谦恭的,谦恭得甚至有点奴颜婢膝,至少在他刘福贵面前,从没如此激昂过。

刘福贵最初对他的赏识,就是因为他的谦恭。

那天,乡里忽然来了一个“检查团”,说是“检查团”,其实就是县里几个不相关单位的官员出来散心,平时负责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小陈那天有事没来,恰好李寸二到他那里汇报工作,刘福贵就让他去帮着安排一下。

说实话,刘福贵开始还真的有点不放心他去陪客,他怕他没见过世面,出点什么洋相,给自己丢脸。然而没有,李寸二很有眼色,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整个饭局,他都是在忙着斟酒倒水。觥筹交错中,那些来“检查”的人渐渐都生出了醉意,刘福贵自己也觉出几分酒意。就在此刻,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一个客人忽然坐在桌子旁边吐了起来。

一股夹杂着怪臭的酒气,顿时四散开来,满桌的客人不约而同皱起了眉头。

“时间不早了,下午还要工作呢。”一个人言语,一桌人都站了起来,唯有那个吐酒的人还趴在桌子上,华贵的西服衣袖胡乱地搭放在杯盘上。

刘福贵满脸为难地看了那客人一眼,忽然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事、这个人。

也就是转瞬的时间,一直少言寡语的李寸二开口了:“刘书记,你去陪其他客人吧,这里就交给我了。”

就是这件事,给刘福贵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后来他时常会让李寸二来帮着接待。再后来,他总算找了个合适的理由,把小陈调去了其他地方,将李寸二正式提拔为办公室主任。

“我倒感觉你才最够资格,说真的,如果是民主,我那一票,绝对给你……”充满真挚的话语声,越来越远。

刘福贵收拾好自己,洗了洗手,捂着还在隐隐作疼的肚子,缓缓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李寸二揉搓着自己那张被酒熏染得通红的脸,给自己加了一杯水。他总是这样,喝再少的酒都脸红;因为脸红,平时的他都会借此少喝酒,可有时,他反而要因此多喝。比如今天,趁着刘福贵去了县里,他提议他请大家一起坐坐。说是他“请”,其实就是他签单,公家拿钱。别人可能不乐意做这样的事情,可他李寸二愿意做,而且是非常愿意做。这其中的原因,只有他和他老婆知道。他家的两套房子,四分之一款项来自这里。

听说他“请”,几个乡长一致呼应,一是因为大家都想多个放松放松的机会;再一个,大家都知道他是刘书记的人,况且平时大家对他印象都很好,在一起聚聚也是好事,何乐而不为呢,几个人一拍即合。

饭店是李寸二的定点饭店,且不说饭菜如何,那里的老板娘可是风韵犹存,远远地见到李寸二,就扭起水蛇腰肢,一步一步迎了过来,声如莺歌。

“李乡长,你可是有些日子没过来了!”

“我忙,我忙。”李寸二低着头,侧着身体从她身边擦过,匆匆往前走,脸上没有一点笑的模样,“帮我们安排个房间,五个人。”

“‘如意厅吧,你的老地方。”受了冷落的老板娘,依然是袅袅婷婷、莺声燕语。

“……照每人五十元标准上!”李寸二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皮都没抬一下。

“好的,好的,马上就来。”老板娘带着一脸的笑意离开他们。李寸二这才松了一口气,抬眼看看其他几个乡长,发现他们都笑着盯着他看,他便自嘲地一笑,说:“妈的,现在的饭店老板娘都这样,只要你能来吃饭,给她带来效益,让她干什么都行。”说完这句话,他警觉地又扫了几个乡长一眼,发现他们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于是他兀自放声地笑起来,带着大家都跟着一起大笑。

酒菜上来后,几个乡长这次突然一反往常,非要给他也倒满酒,任他怎么推脱,他们这次谁也不放过他,理由是,脸红的人不可忽视,今天都是自己人,非要看看他能喝多少。他拗不过这么多人的围攻,就任由了他们,他其实是有一些酒量的,只是因为眼睛受伤,不宜大量饮酒。想到眼睛,李寸二心里不由又泛起许多酸涩,多年前的一些往事,仿佛被记忆之手忽然间提溜出来,一股脑儿扔进这个小酒店里。

李寸二的父亲李柏连是一个屠夫,终日以杀狗卖肉为生,方圆几十里,都知道李家的狗肉货真价实。李柏连为人还算忠厚,可到了三十八岁还没有娶上媳妇,按说也不是他长得丑,只是因为他所做的这门营生,按照民间的说法就是杀生太多,“坏良心”,将来会累及子孙受罪。李柏连三十九岁那年,终于有一个女人愿意嫁给他,这个女人漂亮而又聪明,和李柏连结婚后,就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

他的原名其实是叫“李存尔”。是他的父亲翻了两天字典才起出的名字,大概意思就是希望他在世间存在长久一些;后来因他始终不变地留着一个中间分叉,一寸二长度的发型,上到中学的时候,被人诌出一个外号叫“李寸二”,叫得久了,“存尔”和“寸二”便没了分别。

李寸二坚决地传承了他母亲的许多优点,聪明、机灵,特会来事,两岁多一点就已经会察言观色,三岁便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母亲发现了他的聪明,欢喜之余,更是一点一点加以调教,以至于他小小年纪,已基本谙熟了人情世故,知道了阿谀奉承,也知道了两面三刀。

生于六月的李寸二,不到七岁便从幼儿园升入小学。他所在的那所小学,每到暑假,都会布置这样一个作业:利用假期,为乡养殖场义务割晒一些青草,开学后交来。这项作业,对于学期末的三好学生评选,起着一定的作用。

记得暑期后开学那天,同学们背着大大小小捆扎好的干草,陆陆续续都到了操场上。每年收草,都会有早到的学生自发地帮忙称重计数,故意晚些到的李寸二那天也挤了过去。称重和计数都有了两个人,不需要更多了,他便主动帮着把草往草垛上堆放。及至所有的草都堆完了,班长点名报数,发现少了一个人,细查之后,原来交草的名单里唯独没有李寸二。

“你的草呢?”看着满脸是汗的李寸二,班主任许老师柔声地问。

“好像没看见他带草来!”李寸二的邻居李晓小声地嘀咕了一句,可大家还是都听见了。“我好像也没看见……”一些同学也附和着说。

“我带来了,你们看见我的时候我已经放在地下,去帮着堆草了,后来……后来,我也不知道草怎么就不见了!”李寸二憋红脸嚷嚷着,转而,又放低了声音,“可能,是被谁搬到草垛上去了……”

许老师看了看高高的草垛,看了看那些带着无限信任盯视着他的眼睛,又看了看满脸汗水的李寸二,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或许真的被谁当做称过的草,堆放到草垛上了,我相信李寸二同学是不会撒谎的。同学们说对吗?”

说实话,那时的李寸二,心里是非常恨李晓的,他很想放学后把他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狠狠地揍他个半死,他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他甚至在心里想着要打他什么地方最解气——对,他不是说看见我没带草吗?那就打他的眼睛,最好能打瞎了才好、才解气,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这样说!这样想着,李寸二脸上就坏坏地笑了,仿佛李晓已经被他按在地上,打了个鼻青脸肿、磕头求饶。可那天放学后,他却偷偷拉着李晓去了商店,买了一角钱的糖果,他拼命地忍住馋,舔了舔嘴唇,然后把九颗用哗哗响的彩色塑料纸包裹着的水果糖,全数给了李晓。

李寸二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却能得到班主任许老师的偏爱,因为这个缘故,班上的那些原本不喜欢他的同学,也慢慢地都喜欢起他来。一年级下学期,他被老师和同学们推选为班长,并在年终拿到了那张象征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生奖状”。

整个小学期间,所有的人都不敢得罪李寸二,而李寸二却始终不敢得罪李晓。这种不敢,起于一次他们的吵架之后,那天,气急的李晓竟然憋出这样一句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你妈做的那些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晚上带着大包小包的,都上哪儿去了!”李寸二自己倒是不怕李晓,他是为母亲怕,他知道母亲为了他费了多少心,吃了多少苦,他不想让别人说他母亲的不是。正是因为有了母亲的调教和梳理,李寸二的童年和少年,才得以顺风得意。如果说他受过委屈的话,那所有的委屈,都是在南方受的。

李寸二在南方上过三年大专。在南方的几年里,他参照从母亲那里学来的经验,尽可能地去疏通每一条可能要走的路。给他的带课老师带家乡的土特产,帮带课老师做杂碎的家事。李寸二在他们面前表现出的,绝对是北方人的淳朴,他没有对他们提过任何一个要求,比如钱、比如物质等等,相反,对每一个要他帮忙的人,他都流露出一份感激,似乎这样才是看得起他,即便他明明从别人眼神里看见的是轻慢。煤气没了他帮忙灌,下水道堵了他帮忙掏,孩子周末上补习班他帮着接送……李寸二也有感到辛苦、感到愤懑的时候,每每那时,都会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切为了将来!

这期间,出过这样一件事: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做他班主任的吴教授,在大二的下学期,因为某些不便公开的问题,停止了给他们带课。而这以后的李寸二也就再没有关注过他,即便恰好路遇,他也会早早避开。半年后,吴教授又继续带大三,还是李寸二的班主任。李寸二也就又像从前一样,殷勤起来。李寸二很怕吴教授会不搭理他,没想到吴教授和以前没两样,就好像那半年时间是个虚无,好像李寸二的那些不恭敬从不存在。

毕业前夕,李寸二带着母亲寄来的土特产和他堆积已久的心事,逐个拜访了他曾“帮忙”过的每一位老师。他坦诚地告诉他们,他想留下,哪怕让他端茶倒水做服务都行,他恳求他们毕业时为他的去留说点好话。而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同样温和地微笑着,说一些诸如“你放心”“我们心里有数”之类模棱两可的话。

李寸二并不喜欢南方,在他心里,南方人和北方他家乡的人比起来,太精明,不容易相处,可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知道只有留在南方,才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而三年后,他却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了南方,回到那个他准备遗弃的家乡。原因是,他的班主任,那个吴教授,在学期终结给他的评语里,不显山不露水地写下了这样一个词语“心境高深……”;而其他的带课老师,居然也没有一个人为他的留下说过一句有用的话。

“南方人太奸猾!”这是他回到家乡以后对母亲说的第一句话。知子莫若母,况且是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儿子呢。见多识广的母亲不用问,立刻就知道儿子一定是受了委屈。“哪里人都是一样的。”母亲不动声色地安慰着他,“回来也好,一家人团聚。改天我和你爸去找找人,看能不能给你找份好点的工作。”

李寸二的父亲李柏连如今已改做贩卖活狗,这也是因为他,上大专的第一个假期回来,他就坚决反对父亲再当街卖狗肉,他嫌那丢人。而他回来后,李柏连硬是用这“丢人”赚下的钱,托关系送礼,总算把他安排到了乡政府,当文化干事。

在那个年头,政府机关的一条看门狗都比外面的狗耀武扬威一些,一个大专毕业生能马上在乡政府工作,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可李寸二一点也不感觉高兴,他心里一直都在为没能留在南方发展而沮丧着恼怒着。可多年养成的习性,使他又不可能把这种失落与愤懑交织的混乱情绪,公然对周围的人发泄,于是就在一次邮寄函件的途中,把难以掌控的情绪发泄到一条路遇的狗身上。

那条狗大概也是带着情绪出来的,被他突然一声吆喝之后,顿了一顿,便狂叫着向他扑了上去,情急之下,他转身一个躲避,便撞到了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上。

命是保住了,却伤了一只眼睛……

“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是不是在想那个老板娘啊?”

“呵呵。”

“哈哈!”

几个乡长你一句我一句,善意地玩笑着。

“我在想,弄点什么好吃的给你们吃呢!”李寸二说着话,眼前又出现了狗的影子,“就狗肉吧,这东西大补。”他于是就对着门外喊了一声:“来一大盘手撕狗肉!”然后,他的眼睛沿着几个乡长的脸溜了一圈。仿佛被火把挨个点燃一般,几个乡长一个接一个端起了杯子:“李乡长,我敬你一杯!”“我也敬你一杯!”

“互敬!互敬!”

喧闹声中,李寸二忽然感觉他那只因伤残而换上的狗眼有一些异样,他恐慌了一下,想起医生少喝酒的叮嘱。“千万别出问题才好啊!”他惶惶地想,“我如今,真的少不得它。”

为了给他换眼睛,父亲母亲跑断了腿,也没能找到货源,眼见他要死要活不吃不喝大呼小叫地嚎闹了三天,父母亲一商量,事不宜迟,父亲利用自己的便利,很快物色到三条狗。

必须说说这三条狗。它们一条是狼狗,一条是京巴,还有一条是普通的、随处可见的草狗。大概这条草狗的父亲母亲也不是一个品种,因此它有着草狗的身体,却长着一双哈巴狗的眼睛。而李柏连选这三条狗就是根据眼睛选的。

三条狗一起被带到了家里,李寸二也就不嚎不闹了。一家三口认真比对了一个上午,最后一致选中了那条草狗。三条狗里面,它的眼神看起来最善良;最最重要的是,在他们选狗期间,乡党委书记刘福贵的公子和孤寡老人许老汉各自都从他家门前经过,前者出现的时候,那条草狗弓起身子,对着外面一个劲地摇尾巴,而后者出现的时候,那狗居然又摆出一副凶狠的样子,对着外面狂吠不止。而另外两条狗,自从进了他家的门,便一直是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大概是因为恐惧,本来很漂亮的眼睛,也混乱迷蒙着。

李寸二于是毫不犹豫地占有了那草狗的一只眼睛。

李寸二还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试用新眼睛时的效果。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他们乡的党委书记刘福贵。

在李寸二装狗眼之前,刘福贵从来都没有搭理过他,即便是偶尔打了照面,刘福贵也总是用看木头或石头一样的目光看他。当他从母亲嘴里知道了这只狗眼的奇妙之后,他第一个就想到了刘福贵。

忽而那么一天,他与乡党委书记刘福贵迎面“碰上”了。于是,他用一只狗眼和一只人眼同时凝望着书记。

“小李,身体康复了?”第一次,刘书记这样亲切地和他说话,李寸二那一只人眼和一只狗眼便同时放了一下光。

“是啊,康复了,谢谢书记的关心。”李寸二弓起身体,不停地点着头,那只好眼里居然闪着泪光。

“谢什么,都是革命同志,关心是应该的。好了,我要开会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 ”李寸二知道书记这句话是真诚的,因为他清楚地看见了刘福贵眼里不由自主流露出的疼惜。

“最重要的是,书记居然知道我是谁。”看着书记的背影,李寸二有点兴奋地想着,“这样就好,这样就好,英雄也要有用武之地才行啊。”

李寸二果然就有了用武之地。

那天,县里几个不相关单位的官员出来散心,负责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小陈恰好有事,接待的事宜便顺理成章地落在了他身上。

虽说是在乡镇,这种场面也是李寸二没有见过的。满桌山珍海味,无一不令他垂涎欲滴,可李寸二知道自己的身份,他没敢像他们那样去畅饮畅食,他知道在这样的场合里自己该怎么做,他偷偷用那只新换的狗眼观察着这些人,它准确地告诉他,这些人多半都有六七分醉了,而看似七分醉意的党委书记刘福贵却连三分醉意都不到。

就在此刻,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一个客人忽然坐在桌子旁边吐了起来。

一股夹杂着怪臭味的酒气,顿时四散开来,满桌的客人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头。而李寸二最关注的是刘福贵。

只见书记刘福贵满脸为难地看看那个客人,又看看起身要走的其他人,忽然就现出一筹莫展的样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留下还是该离开。李寸二一直想要的就是这样一个时机,他当然会及时地抓住它:“刘书记,你去陪其他客人吧,这里就交给我了。”

“这里就交给我了!”忽然间,李寸二的耳边也响起了这样的声音。他赶紧将跑远的思绪收了回来,一眼便看见眼前和几个乡长的这桌狗肉席上已有个人趴在桌沿上。他看了看手表,不知不觉,这酒已经喝了近两个小时了。“不早了,回吧。”李寸二站起身子,径自去了服务台。

“买单,开张发票。”风韵犹存的老板娘的手指在计算机器上飞舞着,“菜二百五,酒三百,共五百五。”她小声报出数目后,手指又飞舞起来,不一会儿,一张发票递了过来,李寸二瞟了一眼,上面写着八百二十元。

李寸二喝了一口水,惬意地将杯子放在桌上,这才突然想起那个装发票的公文包,心里不由一惊!包里倒是没有多少钱,在家里,钱都归他那个并不漂亮且还有着严重皮肤病的老婆管,她总是把他身上的钱搜得干干净净,他为此很不平,但又不敢和她争执,原因是他有前科,曾因为“醉”酒,把身上准备买彩电的二千多元全部“丢失”。他怕惹急了她,她会认真追查那些钱是在哪里丢失的……他甚至在那些个不得不有所行为的夜晚,硬着头皮,爬到她那满是红斑狼疮的身体上的时候,都不敢皱一下眉头。他那只狗眼,对别人都管用,唯独对她不管用。很多时候,他都会想,她是否就是自己的克星,到这人间来,是专门为了对付他的。只有当他把成沓的钱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她才会像一个妻子那样温柔地对他,而他也就在那种时候,才敢像个丈夫一样理直气壮。那丢失的包包里的一张张票据,可都是他做丈夫的本钱啊!近万元呢!

饭店,一定是饭店!不对,是厕所!李寸二红着一张脸,冲下楼,迎面遇见了刘福贵。

听着那一阵急急的脚步声,即将走到楼梯尽头的刘福贵抬起了头。红着脸的李寸二裹挟一股酒气出现在他眼前。突然看见他,李寸二先是一愣,很快就又是一副谦恭的样子。

“刘书记,你怎么现在就回来了?”可能是看见他捂着肚子,李寸二没等他回答,马上接着问道:“是肚子不舒服吗?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他的口气中里,充满了关切,眼神里,也满是真诚。刘福贵再怎么仔细去看,也没看出一点假意来。刘福贵一时之间,忽然有点迷茫,他甚至怀疑刚才厕所里的一幕,是自己的幻听。李寸二的双手这时已经扶住了他的胳膊:“来,我扶你一把。”

李寸二一直把刘福贵送到办公室里,为他倒了一杯水,这才说,我出去一下,急急忙忙地下了楼;没用两分钟,又“咚咚”地上了楼。

于是,刘福贵再次见到了李寸二的眼神,一点茫然一点无助一点胆怯,他于是又一次想到了自己丢失的那条狗,心便没来由地一软。

刘福贵叹了口气,又叹了口气,然后对李寸二说,我没事,肠胃有点不好,已经吃过药了,你去工作吧,我养一会神,说着便闭上了眼睛,不再看他。

“好的。”李寸二识趣地转身向外,轻轻带上门。

刘福贵没有再做任何帮助或是拆台的事情,而他的位置最终还是由李寸二接替。

那次升迁,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民主选举。在五个乡长一致认同下,选举由当地领导班子匿名投票表决,当众唱票,每人只许投出一票。参加投票的共五人:李寸二和其他四个乡长。投票过程很快,五个乡长,似乎谁都是早就想好了要把这一票投给谁。唱票结束的时候,其他四个乡长的神情异乎寻常地相同:惊愕、诧异、激动,以及抑制不住的愤怒。

五个人投票,结果是:李寸二一个人得了五票。

四个乡长几乎同时把目光从唱票人那里,转移到正在微笑着的李寸二的脸上。只有像此刻这样,认真仔细冷静地观看,他们才发现,李寸二的两只眼睛,透出的,居然是完全不一样的神情:一只眼睛里隐藏着不易察觉的得意与奸诈;另一只眼睛里,依然是一副让人疼惜的神色:茫然、无助、可怜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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