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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坟场之书》为例谈儿童文学对恐怖元素的运用

2013-04-29李路琦

作家·下半月 2013年6期
关键词:儿童文学

摘要 恐怖元素一直经久不衰地存在于文学作品中,即使是在儿童文学中也大行其道。本文以《坟场之书》为例,在回溯了恐怖元素在文学中应用的历史后,探讨了如何利用艺术加工使之适应于儿童阅读,并更深入地讨论了恐怖元素之所以长久存在的原因,即在满足未成年人好奇心的同时,又潜移默化地使其为现实世界做好准备。

关键词:恐怖元素 儿童文学 柔化处理 《坟场之书》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一 恐怖元素在文学中应用的历史

恐怖元素在文学中的应用自古有之,民间神话,鬼怪故事,宗教传说等等这一切都可以说是恐怖文学的根基所在。如果我们愿意,甚至可以上溯至远古的图腾崇拜时期,在文字尚未出现之前,人们以口口相传的方式流传着那些对于本源探索的创世传说。这种习俗是如此潜移默化地以我们无法想象的方式渗透进了几乎全世界的文化中。例如,在英格兰民间的鬼怪传说中,有Boggart(一种家庭精灵,常常搞出小破坏或者恶作剧),Chime hours(由于在特定时刻出生而能够看到鬼魂的孩子),Brownie(可以家庭帮忙并喜欢小礼物的小妖精)等等来源于对于身边生活进行编造演绎的,也有Corn dolly这种系出古欧洲多神教信仰遗留的文化印记,还有Drake's Drum这样对于历史英雄的敬意的传承。

但如果我们试图将恐怖文学作为一个单独的文学分类进行讨论的话,其历史还是要从哥特文学开始计算。哥特这个词最早来源于对罗马帝国周边一个日耳曼部落的名字,他们作为侵略者在罗马大肆烧杀抢掠,哥特一词也因此衍生出了“野蛮,残暴,黑暗”等意义并一直延续下来,直到在18世纪的英语词典中,“哥特”的解释仍然是“未开化者,缺乏一般知识的人,野蛮人”。随着时间演变,这个词成为中世纪欧洲文化的代名词,伴随着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情结以及涌现的哥特审美等日趋风行。霍勒斯·沃波尔的《奥特兰托城堡》成为哥特小说的开山鼻祖。

在哥特文学之后,由法国等起源的浪漫冒险文学又开始兴起,它们以爱情和冒险为中心,华丽繁复讲述种种虚构而出的情节,这种英雄美人的故事往往伴随着各种邪恶势力以及神秘力量的存在来提高故事的曲折性。

接下来,美国的科幻文学兴盛之时,异军突起的H·P·洛夫克拉夫特的克苏鲁神话则将恐怖文学推向了另一个高潮。尽管其中心仍在于描述恐惧这种情绪,但区别于经典哥特小说常常局限于墓园、古堡、死尸、暴风雨等,洛夫克拉夫特则将重点放置在对宇宙的奇迹般的可能性以及人类的局限性的表述上。他在混沌学、非欧几何空间等方面近乎神奇的洞察力在接下来20世纪物理学颠覆性的发展中得到了近似于预言般的证明。他曾说,“平凡的人类的法则,利益和情感在浩瀚的宇宙中都是無效且没有意义的”。这一宣言尽管是源自于一种无处着落的梦想家以及非正常的旁观者心态,但他的这种对宇宙带有崇敬感的恐惧和对人类最古老情绪的出色描绘却使得恐怖文学再次焕发出光彩。

二 《坟场之书》中对于恐怖元素的处理

《坟场之书》是英国作家尼尔·盖曼2009年获得雨果奖的作品,这名作家一直善于利用各种传说、神话以及虚构的世界创造出一个个迷人的故事。《坟场之书》显然也是其中的一部,然而,由于这部书的主要读者是少年儿童,因此作者在擅长的幻想故事中做了更多易于被儿童接受的处理。全书讲述的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故事,全家被杀的少年因缘际会中来到死者的国度,被亡灵抚养长大,在15岁那年离开坟场,开始探索外面的世界。故事也就在此处结束,用一首简单的童谣作为整个故事悠扬的尾音。

在《坟场之书》中,对鬼魂并没进行详尽而细致地描绘其恐怖或丑陋之处。相反,在故事的开头,主人公刚刚死去的母亲向欧文斯夫妇交托自己儿子的片段很难使人感觉到这是四个鬼魂的交流,而欧文斯夫人“他的妈妈希望我们保护他,你愿意么?我真的这样希望,绝对真的”这样善良固执的语言更让人看到了一个极其慈祥的邻家阿姨的形象。更加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一个神秘而游离的形象出现的主人公的保护者塞拉斯先生,虽然是一个吸血鬼这样西方文学中传统意义上邪恶黑暗的生物,却因为富有智慧和责任感而满足了少年儿童想象中对有一个有力量同时具有神秘感的类似与英雄的存在的向往。作者笔下的死神是一名高贵的女士,她骑着一匹灰色的马来,说死者也要乐善好施。直至全文的结尾,作者给出了足够光明与温暖的结局,男孩要去走很多路,看很多地方,犯很多错,直到终点。对于死亡,这时作者重新提起了那位骑灰马的女士,“与她一起驰骋”这样的语言使死亡变成了与其他事情没有什么两样的甚至令人觉得快乐的事情。这种对于神秘恐怖力量的柔化处理就是考虑到接受者的年龄后所做的一种艺术加工。

为了更加适合少年儿童阅读,作者描述了很多贴近生活的场景。对于这个在坟墓中长大的小孩来说,似乎他的生活与我们的童年时代没有什么不同。月光下的墓园,无人踏足,荒草丛生的探险地点,偷偷地用自己的方式积攒起一点零用钱来为鬼魂朋友买一个墓碑。小小的替换使得这些看似日常的情景变得更加具有吸引力,同时又因为其对生活的贴近而让人觉得安稳和熟悉,甚至可以想见在自己的班上就有着这样一个不容易被人记住名字的男孩过着我们永远无法涉足的生活。陈廷焯曾说:“意在笔先,神余言外”,这种若即若离的表现方式使故事变得更加有吸引力了。作者描述,在“阳光明媚,大黄蜂在墓地角落里的野花丛中飞来飞去地探察着,从金雀花上飞到野风信子上,懒懒地哼着嗡嗡的小调”的一个夏日,男孩遇见了他的第一个朋友的时候,卢库斯佩小姐难吃的沙拉,在学校里遇到的欺负弱小的恶霸等等,都是每个少年成长过程中所要经历的一切。

在故事的结尾,男孩踏出墓园的那一瞬间,童年结束了,他再也看不到那些亡者,而是要回归到我们所熟知的现实世界中来,总有一天,他还会回到墓园,完成生与死的轮回,在这二者之间,就是生活。这无疑是最温暖的对于生活的表述。而对于这本书的读者群体——儿童来说,这种平等不说教却又令人信服的话就像故事中的保护人塞拉斯一样,是打开外面世界的一扇窗,让他们有勇气向外走,又可以感到安全。事实上,尼尔·盖曼的故事已经超越了儿童文学的范畴。它同样是一部写给成年人的童话,安抚我们内心深处始终不曾消失却被深深隐藏起来的少年情怀。

三 儿童文学的意义以及其中恐怖元素的运用

“人类最古老而强烈的情绪,便是恐惧;而最古老最强烈的恐惧,便是对未知的恐惧。”洛夫克拉夫特曾在《文学中的超自然恐怖》中这样说。恐惧和未知是所有人都无法逃脱的,对于儿童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他们所了解的事务有限,能够接触和掌握的事情都非常少,所以他们更容易对于自己所不清楚和脱离掌控的事物感到恐惧。与此同时,外面广阔的世界又显得如此新鲜有趣,因此,他们补充整个世界的方式就是想象和故事。另一方面,儿童文学的一项重要意义就在于为他们踏入成人世界做好准备,因此,故事自然带有了双重特性。既要引导儿童渐渐地看到外面的世界,支持他们探索的勇气和欲望,也要让他们有足够的安全感,毕竟对象是孩子,他们更容易遇到无法理解无法处理的事情而因此手足无措。如何让年幼的孩子在对真实世界做好准备的同时又不过于真实残酷,还要满足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这些要求叠加在一起,就形成了独特的儿童文学。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文学不仅仅是哄孩子入睡的睡前童话,同时也是母亲将外面的世界讲给孩子听的教育过程,因此不可能只是美好和谐而不带有任何风雨痕迹的,外部世界的现实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童谣和故事。而各种现实中的不美好和痛苦在用这种方式夸张的演绎之后,虽仍然保留了其想要表述的精神内核,但却更容易被孩子所接受。世界各地的童话传说都包含了很多黑暗的元素,如在英国家喻户晓的鹅妈妈童谣中,有着大量现在看上去令人觉得血腥残酷的句子。例如,在Lizzie Borden Took An Axe这首只有短短四句的童谣中,讲述了一个杀父弑母的惨剧;而在Ten little nigger boys went out to dine这首童谣中,全诗虽然只有短短十行,却分别描述了被斧子劈死、被鱼吃掉、被太阳晒死等十种死法。由于诗歌采用了将死亡转换成男孩数量的依次减少这一表达方式,因此在讲出了黑人儿童悲惨命运的同时,让听到歌谣的孩子不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残忍。即使是如今家喻户晓的格林童话中,在几经删减过后,事实上也还有很多非常残忍的表述,如白雪公主的两个姐姐削去脚上的某些部分以穿上水晶鞋;杜松树中的继母杀掉男孩将其做成汤,不知情的父亲喝下汤后还夸奖好喝,等等。如果仔细描绘,这些片段即使是在成人文学中也是极其令人不寒而栗的存在,但是在《白雪公主》中,削足适履的场景仅仅用了“血染红了雪白的长筒袜”一句话带过;而《杜松树》中,更是让男孩儿的灵魂唱着“母亲杀我,父亲吃我,妹妹埋我在松树下”这样简单的歌谣,并变成小鸟飞回家中复仇,最后和妹妹团聚。这样的柔化处理方式削弱了故事的恐怖性,从而增加了戏剧性的成分,能够更加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在《坟场之书》中,欧文斯夫人为主人公唱的童谣里包括一个人将自己的拇指放在嘴里拔出来之后变成了一只李子,另一首则是关于一位年轻的乡村绅士被他的女友无缘无故地用一盘斑点鳗毒死的故事。可见,怪诞凶杀一直是故事中不可磨灭的一部分,我们甚至可以把其归因于人类的本能,好奇心以及对于刺激等因素的追求。当我们身处安全温暖的环境中时,恐惧就变成了一种刺激而令人愉悦的因素,肾上腺素的分泌使我们感到兴奋,将这种原始的“战或逃”本能的变成了娱乐方式。这时,听恐怖故事就成为一种游戏似的活动,可以从中获得快感。

生死作為最具有代表性的话题,一直非常接近人类精神世界中心。生死是一件公平的事,不仅在于没有人能够逃脱,更在于我们甚至连想要装作不知道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在几百年前,当人类对抗自然的力量远不如今时,生死就更加接近其本质,在于自然的恩赐。父母如何对孩子讲述生死这一话题自然就成为不可避免且要面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宗教是一种极好的解决方式。事实上,宗教本身就是帮助成年人解决对于生死的疑问的。在西方的宗教传统中,死亡并不是一个需要避讳的话题,而对天堂的许诺更是作为其宗教核心而存在。因此,对于死后世界的讲述就因为这一层文化基础的存在而更加简单。亡者,天堂灵魂等都是在宗教背景下衍生出的概念。洛夫克拉夫特曾说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科学成就即是认清了人类的愚昧和无知。远在科技兴起的时代之前,当我们还带着战战兢兢的态度窥视着周围的大自然时,我们所表现出的敬畏,试探,本能的对于生死既有隐晦又无比坦然的矛盾态度,就是这样烙印在了传说、歌谣、故事里,在一个又一个点着烛火的晚上,由母亲轻声讲给自己的孩子,最后,当出处已经模糊不可寻时,这些模糊的名字仍然安静但根深蒂固地攀爬在我们的文化中,成为无意识镌刻进入血脉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 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程闰闰、范娟译:《克苏鲁神话》,重庆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2] 尼尔·盖曼:《坟场之书》,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年版。

[3] H.P.Lovecraft.Supernatural Horror in Literature:Dover Publications Inc.,New edition,1973.

[4] Wright.The Real Mother Goose:Blanche Fisher Blue Sky Press,1994.

[5] 陈廷焯:《白雨斋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作者简介:李路琦,女,1964—,吉林长春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吉林财经大学公共外语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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