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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镜花缘》中理想的妇女观

2013-04-29李传冬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3年9期
关键词:镜花缘理想

摘 要:《镜花缘》是清代文人李汝珍用了三十多年心血创作的一部寄托理想、讽喻现实的小说。全书否定了旧的男女等级制度,提出保护女性权益的条例,对妇女的社会角色及交际范围进行了探索性拓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理想的妇女观。这些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镜花缘》 妇女观 理想

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胡适就认识到《镜花缘》在维护女权方面的价值,并认为“几千年来,中国的妇女问题,没有一个人能写得这样深刻,这样忠厚,这样怨而不怒,《镜花缘》里的女儿国一段是永远的不朽的文学”。的确,《镜花缘》确实深刻地涉及了社会中的女性问题,并通过诙谐地批判旧有的妇女观、保障妇女的权益以及对妇女新的社会角色的探索而建立起了理想的妇女观。

一、否定旧有男女等级制度

作者在小说中创造了一个女儿国,在这个国度里“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通常意义上作为权力之上的男人在这里却要承受女人所要遭受的身心痛苦。先看一下作者在文中描写的女儿国的妇女(我们眼中的男人)形象:“街上也有妇人在内,举止光景同别处一样,裙下都露小小金莲,行动时腰肢颤颤巍巍。一时走到人烟丛杂处,也是躲躲闪闪,那种娇羞的样子,令人看着也觉生怜。”这还不够,作者还让我们对女儿国中的“妇女”的命运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林之洋首先被强迫穿耳,接着又被逼缠足、搓粉。当被发现私自扯开缠足的白绫时,就被打得皮开肉绽。到最后,“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足甚觉瘦小”。这里作者向我们展示的虽然是女儿国的情形,而实际上却是一幅封建社会中女性在肉体与精神上被双重摧残的图景。林之洋“被女性化”的情节,让几千年来凌驾于女子之上的大男子着实体会了一下妇女所受到的摧残。但我们要注意,女儿国中对地位低下者(我们眼中的男人)的称呼依旧是“女性”。并且在衣着打扮上,位尊者依旧穿的是男性的服装,有着男性的举止行为,位卑者则与女性的装束无二。女儿国绝不是作者心目中理想男女关系所存在的国度,因为在这里妇女(我们眼中的男子)和男人(我们眼中的女人)同样是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与我们现实唯一不同的只是男人和女人的地位对调了一下,其他的纲常礼教都是一样的。可以说作者设置女儿国的目的并不是直接地寄寓理想,而是作为一种对现实的调侃,作为一种讽刺而存在的。这样发天下男人深省的事例并非只有一处,在第五十一回中强盗妇人面对想要讨妾的强盗说了这样一番话“假如我要讨个男妾,日日把你冷淡,你可欢喜……总而言之,你不讨妾则已,若要讨妾,必须替我先讨男妾,我才依哩”。这里作者为妇女讨公道的倾向更加明显了。千百年来男人讨妾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女性却要遵守三从四德,动辄得咎。在这样一个不平等的男权社会中,人们不仅很少同情女性的不平等遭遇,而且把这看作是正常的。这里作者主要是通过展现不合理的男女关系,而对现实的男尊女卑的等级制度提出质疑。虽然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出其理想的妇女观,但他却否定了那些不合理的制度和观念。

二、提出保护妇女权益的条例

在《镜花缘》中作者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妇女权益的条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武则天颁布的“恩旨十二条”。下面我们来看几条:

第一条,太后因孝为人之根本,凡妇女素有孝行,或在家孝敬父母,或出嫁孝敬公姑,如贤声著于闺阃,令地方官查奏,赐与旌表牌匾。

第五条,太后因大内宫娥抛离父母,长处深宫,最为凄凉。今命查明凡入宫五年者概行释放,听其父母自行择配。嗣后采选释放,均以五年为期。其内外军民人等,凡侍婢年二十以外,尚未婚配者,令其父母领回,为之婚配;如无父母亲族,即令其主代为择配。

第六条,太后因贫寒老妪肩不能担,手不能提,既无六亲之靠,又乏薪水之资,每逢饥寒,坐以待毙,情实堪伤。今命天下郡县设造养妪院。凡妇人四旬以外,衣食无出,或残病衰颓,贫无所归者,准其报名入院,官为赡养,以终其身。

第十条,太后因妇人所患各症,如经癸,带下各疾,其症尚缓,至胎前产后,以及难产各症,不独刻不容缓,并且两命攸关。故孙真人著《千金方》,特以妇人为首,盖即《易》基乾坤、诗首关雎之义,其事岂容忽略?无如贫寒之家,一经患此,既无延医之力,又乏买药之资,稍为耽延,遂至不救。妇人由此而死者,不知凡几,极应广沛殊恩。命天下郡县延访名医,各按地界远近,设立女科;并发御医所进经验各方,配合药料,按症施舍。

这十二条恩旨不仅对女性的行为规定了精神性的褒奖,也对女性提供了物质性的保障。虽然说对女性进行褒奖在历朝历代都会有,但很少有这样系统的总结。在这十二条恩旨中有很多都值得我们现代社会借鉴,在19世纪的中国,作者能有如此见解,实在是难能可贵。如第六条提出针对年老无所依的妇女,政府设置养妪院进行赡养;第七条又针对贫家对幼女贫不能育,政府设置育女堂进行抚养为其安排婚配;第十条专门设置女科,对女性疾病进行关注。据考证,武则天并没有颁发这十二条恩旨,与其说作者是在实事求是地记载,倒不如说这是作者借书中的情境对自己心目当中一种理想的妇女保障系统的阐释。可以说在对女性问题的关注方面,《镜花缘》是超过《红楼梦》的,后者展示了一群像水一样的女子被毁灭的悲剧,并从中显示了女性面对男权社会命运的无可奈何;而前者既揭示了女性的遭遇,又在不断地尝试为女性的这种存在境遇配制一幅解药。虽然有时候作者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显得不是那么合理,但至少我们看到一个先觉者对女性问题的极度关切。

三、对妇女社会角色及交际范围的探索性拓展

在《镜花缘》一书中作者还对女性新的社会角色进行了有益地探索,并进一步塑造了一群不同于传统的女子形象。自程朱理学成为正统思想之后,女性身上的枷锁越来越重,以致女性完全成了男性的一种附庸。女性的社会地位渐渐被边缘化,被压挤得只剩下贤妻良母这种社会性非常小的角色。社会地位的降低缩小了她们活动的范围,女性退到了高墙大院之中。这样一来,女性尤其是大户人家的未婚女性与外部社会的联系就越来越少,汤显祖的代表作《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到了二八年龄竟然没有去过自己家的后花园,明清时期女子的活动领域可见一斑。而《镜花缘》中却出现了一群有着自己独特的社会角色的形象。例如书中的上官婉儿与群臣一起作诗,第一日共做了五十首诗,她就得了五十分赏赐;第二日与群臣做了四十九首诗,上官婉儿竟得了四十八分半的赏赐。那半分赏赐是因为有一位臣子和她同时交卷,所以只分了一半的赏赐。与男性相比,上官婉儿不仅毫无差距,反而将他们完全压制下去。另外,骆红蕖英姿飒爽,弯弓射虎;红红、亭亭博闻强识又能化古而不拟于古;颜紫绡深谙剑侠之术,长通玄妙之机。其中最让我们吃惊的是,作者竟虚构了武则天开设女科的情节,中国历史上,参加科举向来是男人的特权,“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才是人们对女性的要求,但是李汝珍却不拘泥于传统偏见,他秉承一种全新的女性观——“天地英华,原不择人而异”,认为男性与女性在智慧上是平等的,因此他认为女性参加科举也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他不仅在作品中塑造了黑齿国这样一个重视女性教育的国家——“每到十余年,国母即有观风盛典,凡有能文才女,俱准赴试”,“因此,凡生女之家,到了四、五岁,莫不送塾读书”。 更是不厌其烦地描写武后所开设的女科,详细地介绍女科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可以说,李汝珍对女性持着赞美的态度,把她们的社会角色扩大到与男性等同的地步。随着书中女性社会角色的拓展,她们的交际范围肯定也是会越来越广泛。上官婉儿在朝中任职,骆红蕖杀虎自然也是呼啸于山林,红红、亭亭竟然能在女塾之中与外邦的长辈谈论学问,并且把博学的多九公驳得汗流浃背,颜紫绡更是百里之内来往甚速,宛如风云,众多才女更是通过科举这个舞台展示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事例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但表现了作者渴望女性能够从闺阁中走出,走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也渴望女性的才能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既是对女性权利的一种承认,更是一种赋予。

四、总结

李汝珍通过对旧有男女等级制度的诙谐嘲讽,对保障妇女权益条例的认可,以及对妇女社会角色及交际范围的探索性拓展,勾勒出了他心目中理想的妇女观,那就是男女平等。正如胡适所说:“李汝珍所见的是几千年来忽略了的妇女问题,他的《镜花缘》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男女应该受平等的待遇,平等的教育,平等的选举制度,这是《镜花缘》的主旨。”虽然作者的思想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这与其说是作者的原因,倒不如说是时代的桎梏。■

参考文献:

[1] 李汝珍.镜花缘[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

[2] 胡适.胡适文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罗尚荣,朱菲菲.镜花水月女儿国——论《镜花缘》进步的女性观[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9(2).

[4] 胡适.中国章回小说考证[M].上海:上海书店,1979.

[5] 王瑜.对《镜花缘》女性意识的审视[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6(4).

作 者:李传冬,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古代文学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编 辑:康慧 E?鄄mail: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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