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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汉卿公案剧的法制文化价值

2013-04-29韩春萌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3年9期
关键词:关汉卿元杂剧文化价值

摘 要:关汉卿的公案剧是元杂剧中的精华,其中既有对元代法制沦丧的揭露,也有对“公平公正”执法的理想追求,还有对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社会风气的倡导。关汉卿的公案剧,具有较高的法制文化价值。

关键词:元杂剧 关汉卿 公案剧 法制文学 文化价值

公案剧是以诉讼断案为题材的戏剧,在元代杂剧中公案剧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中以关汉卿的《窦娥冤》《救风尘》《望江亭》《蝴蝶梦》{1}和《鲁斋郎》《四春园》等作品为代表,这些作品有较高的法制文化价值,在古代法制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产生过重大影响。

一、关汉卿公案剧反映的法制沦丧状况

元代统治者贪腐成风,法制沦丧的现象十分严重。关于元明时期的法制沦丧,还有不少记载。明初学者叶子奇的《草木子·杂俎篇》{2}揭露说,元朝末年,官贪吏污,向人讨钱,各有名目。属官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人事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赍发钱”,论诉曰“公事钱”。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遣奉使宣抚循行各道”,处理赃污官吏18473人,冤狱5000余件。没有处理的贪官污吏和冤案就不知有多少了。

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元代文学对元代社会这一现状作了如实描绘。关汉卿用他的杂剧,反映了当时“法制沦丧”的情况。《窦娥冤》的主人公窦娥,三岁丧母,七岁时父亲窦天章带她流落楚州。因为生活没有着落,又要赴京赶考,窦天章向蔡婆婆借了高利贷。后因还不起高利贷,就将窦娥抵给蔡婆婆做童养媳。苦命的窦娥十七岁与蔡的儿子完婚,十九岁她男人病死了,于是与蔡婆婆相依为命。没想到婆媳俩会被地痞流氓张驴儿父子缠上,张驴儿为了占有窦娥想毒死蔡婆婆,却误将自己的父亲毒死了。张驴儿以此要挟窦娥屈从于他,窦娥宁愿“官休”也不干,张驴儿于是嫁祸于她,将她告到官府。碰上贪官污吏——太守桃杌,一顿屈打成招,窦娥被判死刑。这是一部典型的冤狱题材的公案剧,其中有恶棍卢赛医欲赖账而想杀人灭口,有流氓张驴儿父子以强欺弱,有官吏的贪赃枉法,从中暴露了社会的黑暗和法制的沦丧。

除了《窦娥冤》这部经典杂剧,关汉卿其他公案剧中对法制沦丧情况也有反映。《望江亭》中的谭记儿,原是学士李希颜的夫人,她年轻漂亮,人也聪慧。权贵杨衙内垂涎于守寡的谭记儿的美貌,对她一直不怀好意。她常常到清安观里和白道姑闲谈以打发时光。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道观里与白道姑的侄子白士中相识。当时白士中到潭州赴任经过此地,顺便来看望他姑姑。在白道姑的撮合下,谭记儿与白士中结为夫妇。听说谭记儿再婚了,杨衙内妒火难平。为了从白士中手里夺回谭记儿,他利用方便之门在皇帝面前诽谤白士中,说他“贪花恋酒,不理公事”,并求得了皇帝赐予的势剑金牌。杨衙内准备到潭州斩白士中的首级,进而霸占谭记儿。白士中好歹也是个州官,在法制沦丧的社会中竟然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良家妇女谭记儿更是随时可能被权贵霸占,社会黑暗与司法腐败由此可见一斑。

关汉卿的《四春园》也是一部公案剧,此剧借爱情而言公案。剧中男女主人公李庆安和王闰香,本来由父母指腹为婚,但后来李家衰落了。嫌贫爱富的王家觉得门不当户不对,准备悔婚退婚。王闰香却与她父母不一样,她让丫环梅香送财物给李庆安,劝他不要因贫穷而自卑。谁知出现意外,丫环梅香被歹徒裴炎谋财害命而杀死。王闰香的父亲王员外认定李庆安是杀人凶手,拉去见官。官吏不分青红皂白,判处李庆安死刑。尽管后来冤案被清官纠正,但昏官的断案也彰显出了当时法制沦丧的现状。

二、对人权意识与平等观念的呼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直是法律界追求的基本目标。中国法制文学强调“平等”观念,如宋元话本小说中就有不少这类作品。元代统治者将各族人分为四等,第一等为蒙古人,第二等为色目人,第三等为汉人,第四等为南人。元代还有不少权豪势要,他们是在元代民族压迫异常尖锐这一特定社会条件下产生的特权阶层。他们受到封建官吏直至皇帝的庇护和纵容,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如元世祖的宠臣阿合马,《元史·奸臣传》{3}对他有详细记载,他曾强迫别人献出妻女达133人之多。

元代的公案剧中,反映法律平等问题的作品同样占较高的比例。封建社会中有特权阶层,《望江亭》中的杨衙内就属于其中的一员。他可以霸占别人的妻子,随便要他人性命,足见他享有特权;他还敢妄奏圣上,不怕犯下欺君之罪。《鲁斋郎》中的恶霸鲁斋郎霸占几个人的老婆,还把玩腻了的李四的妻子送给张■,算作对张■送媳妇的酬答,真是猖獗到了极点。这些特权阶层的违法犯法行为,与元代等级制度不无关系。

像杨衙内这样的特权人物,并非一两个,而是一个群体。关汉卿的《鲁斋郎》揭露了封建权贵的罪恶,剧中主人公、权贵鲁斋郎光天化日之下,强占银匠李四和中级官吏张某的妻子。他为何如此猖狂,就是倚仗背后有人撑腰。作为权贵,他地位要高人一等。面对这种践踏法律之徒,法律岂能容忍?为了突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关汉卿让包公出来,处死了这个为害社会的人渣。此外,《蝴蝶梦》中的葛彪也是一个仗势欺人的权贵,他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借口王老汉冲撞了他的马头,于众目睽睽之下在街上打死了贫民王老汉!皇亲国戚就可以随便草菅人命?

面对人权和生命毫无保障的社会,关汉卿通过他的公案剧进行了揭露,进而呼唤人权意识和法律平等,他将此作为一种法制理想来加以追求。但是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又使他不得不将希望寄托在“惩恶扬善”的结局上。他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平等不会从天而降,必须同权贵为代表的邪恶势力作斗争,并最终使践踏法律的特权阶级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他的公案剧,顺应了大众审美心理,天网恢恢,坏人最终都被惩罚。

关汉卿公案结局,都是喜剧性的,即便是《窦娥冤》也不例外,窦娥的冤情最终被昭雪。而《望江亭》中的杨衙内则被痛打,削职归田成了平民;《蝴蝶梦》中的葛彪被复仇者打死;《鲁斋郎》中的恶霸鲁斋郎被斩首。通过特权阶层被法律惩处,说明他们是罪有应得。作者想借此说明,只要触犯了法律,皇亲国戚与庶民同罪,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从而表达了作者希望人人平等的法制理想。

三、对“公平公正”执法理想的执著追求

清官是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的重要角色,也是元代公案剧中的重要形象。包公作为其中的代表,早在元杂剧的公案剧中就已多次出现。剧作家通过包公等清官形象,表达了“公平公正”的执法理想。

包公形象在关汉卿的公案剧中多次出现,使这一形象后来更加深入人心。《蝴蝶梦》中葛彪打死了王老汉,王老汉的大儿子打死了皇亲葛彪。杀人偿命,这是自古而然的事理。然而,按照元代法律,蒙古贵族打死人不必偿命,而汉人打死人必须抵命。面对这一影响巨大的公案,包公如何执法?案情峰回路转,几经周折,包公最终还是机智巧妙地判决了此案。让草菅人命的葛彪死得活该,既伸张了正义,又保护了王氏兄弟。

另一部包公剧《鲁斋郎》同样塑造了包公的清官形象。包公为了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想尽了一切办法。为了处死为害社会的人渣鲁斋郎,包公机智地在上报朝廷的材料中,将鲁斋郎的名字改为“鱼齐即”。皇帝看了这个“鱼齐即”无法无天的材料后,在上面判了个“斩”字。等皇帝的批复一到手,包公立即添加笔画恢复成“鲁斋郎”的真名,并立即将其斩首。皇帝后来知道此事,也无可奈何地说“合该斩首”,真是大快人心。

除了包青天形象,关汉卿的公案剧中还有其他清官形象,从而形成一个清官系列。如《窦娥冤》中的窦天章,最终查明冤情为女儿伸冤。再如《四春园》中的钱可,也属此类形象。剧中李庆安蒙冤被判死刑,幸开封府尹、清官钱可复查此案时,发现其中的冤情,后查找到真正的凶手裴炎,明正典刑,王闰香、李庆安由他主婚结为夫妻。《望江亭》中的巡抚南都御史李秉忠,一直追查杨衙内案,在公堂上他宣布了杨衙内倚势挟权、妄奏圣主和夺人之妻的罪状并予以惩处。公案剧中明断案件的包公、钱可、李秉忠等人,就是关汉卿理想中的执法官吏。

封建社会中贪赃枉法的官吏比比皆是,所谓“千里为官只为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金钱和利欲面前,封建官吏胡乱判案甚至颠倒黑白的事屡见不鲜。关汉卿公案剧中,就有《窦娥冤》中的贪赃太守桃杌,《四园春》中对李庆安刑讯逼供的贪官等丑恶形象。站在这些贪官形象对立面的包公等清官形象,与他们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对比之中相互陪衬,使得这些“公平公正”执法的清官形象更加鲜明突出。清官公正执法,实际上也是关汉卿的一种法制理想。

四、倡导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社会风气

法制社会的建立,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也需要经过与邪恶势力的斗争才能实现。关汉卿的公案剧中,通过公案故事的演绎,对元代社会法制沦丧的现状做了如实描绘,表达了关汉卿对维护国家稳定与法律尊严的忧患意识。与此同时,他积极倡导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风气,以促进法制社会的形成。

关汉卿公案剧《救风尘》中的赵盼儿,虽然是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妓女,但她有一副助人为乐的侠义心肠。当秀才安秀实求她去劝说宋引章时,她很爽快地答应了。同样,在接到宋引章求救的信后,她仗义疏财,准备用自己的所有积蓄去赎回宋引章。当用钱救人之计失效后,她又挺身而出,带着礼物来到郑州,使尽风月场上的手段迷惑邪恶势力的代表周舍。她假意要嫁给周舍,骗得了周舍下休书休弃宋引章。得到休书便带着宋引章赶回汴京。当双方争执不下时,周舍告到了郑州官衙。赵盼儿不畏强权出庭作证,使周舍理屈词穷最终败诉:被杖六十,与民一体当差。宋引章则与安秀实结为夫妻,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这部公案剧,突出了赵盼儿仗义疏财、见义勇为的个性。

对于赵盼儿这样一个见义勇为的女性,作者是充分肯定的。关汉卿长期生活在广大下层人民中间,对下层人民怀有深厚的同情心,对他们的思想愿望也是比较了解的。他没有因为赵盼儿的身份是妓女而鄙视她,相反因为她有侠义心肠而倾注了对这一人物的喜爱。在这个形象上,除了宣传了平等思想,更主要的是突出了主人公的见义勇为之举。

另一部公案剧《蝴蝶梦》写了王老汉三个儿子的复仇行为。老大失手打死了皇亲葛彪,包公受理此案后却出现了一桩怪事:王家的三个儿子都争着说是自己打死葛彪的,个个愿意去抵命。王母不同意老大和老二去抵命,当包公判定由老三抵命时,王母才同意。原来老大老二都是她的养子,只有老三才是亲生的。包公为之感动,决心要搭救老三。后来他用盗马贼替他受刑抵命,并帮助王家的三个儿子都做了官。

封建时代的法律对复仇问题一直是有争议的,而对于报杀父仇是不加谴责的。相反“父仇不共戴天”,不报反而会受到谴责。王老汉三个儿子为父复仇,带有为民除害的性质,是见义勇为行为,超出了个人恩怨,所以作者让包公搭救他们。这出戏的结尾让王家的三个儿子都做了官,实际上是对他们除暴安良行为的一种肯定。除了王氏兄弟直接参与除暴安良,包公同样在除暴安良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1} 关汉卿等著、徐燕平注:《元杂剧公案卷》,华夏出版社2000年1月版。

{2} (明)叶子奇:《草木子》,中华书局1959年5月版。

{3} (明)宋濂、赵埙、王■:《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4月版。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2年度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关汉卿公案剧的艺术价值探究》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YG2012066

作 者:韩春萌,南昌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文学的教学与研究。

编 辑:杜碧媛 E?鄄mail:dub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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