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促进产业升级
2013-04-29
实施企业兼并重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颁发以来,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国发27号文件、“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九大行业和领域,分别是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和农业产业化。这九大行业和领域是我国实体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健康发展,既关系到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经济安全,也涉及到数以亿万计的就业和民生。这些行业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但目前这些行业的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对于规模效益显著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了推进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工作的主要目标: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任务是:要以产业政策为引导,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组成战略联盟;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意见》对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五点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自主地开展兼并重组。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努力消除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推动体制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技术优势,开展管理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国际竞争力,推进转型升级。四是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形成结构合理、有效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五是加强统筹兼顾,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促进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企业是兼并重组的主体,由于一些企业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考虑,对兼并重组的风险认识不足,还有一些兼并重组项目,虽然方案制定得不错,对前期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也有防控预案,但在并购后的资产、人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方面做得不够,最终导致兼并重组的失败。为此,《意见》对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了导向性意见:一是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行业,科学制定兼并重组方案;二是指导企业识别、评估兼并重组中面临的市场、财务、职工安置以及跨国并购等风险,妥善制定应对预案和措施;三是提醒企业高度重视重组后的要素资源、人员、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