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2013-04-29徐一龙
徐一龙
今年六一前,洛阳爆出小学生冒雨表演的新闻,有图有真相,引发了不小的反响。有人评论说:谁的童年没在雨中为领导表演过?
我就没有,可也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应该是小学快毕业时,我们的城市不知有什么领导光临,很多小学组织了很多小学生,沿着火车站到市中心的路上夹道欢迎。
夹道就夹道呗,欢迎就欢迎呗,可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有整齐的队列、整齐的举动、整齐的口号。整齐就整齐呗,在那个时代,不会整齐还怎么当小学生,可倒霉的是,那时是春天,我不知对什么过敏,一痒起来就忍不住浑身乱扭,上下抓撓。
我从没想过要退下来,轻伤都不下火线,痒痒算什么啊?只有忍耐。那十多天—整齐是要排练的—真的让我很够呛,大部分时间与大家保持一致,趁人不备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给全身抓遍痒。
现在,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指出:那段令我不堪的小岁月,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不符。公约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首要考虑”这是多么令人热泪盈眶的表述。在拥有一个贩卖儿童传统和网络的国家,在女童可以被视为准性工作者的时代,在父母不得不打工留守儿童难以得到周全照顾的现实,在校车连续倾覆的当下,在教育经费拨款艰难地在去年首次达到我们早已承诺的GDP的4%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做到“首要考虑”了?
我相信一部分人做到了首要考虑。家长们竭尽所能为孩子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可孩子总要走出家门,走进学校、走进商场、走进校车,走进公共领域。在公共生活中,家长是无能为力或力有不逮的。只有政府和立法机构,首要承担在公共生活中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虑”的责任。政府能做的甚至超越父母,6月下旬,南京爆出两个女童饿死家中的惨剧。孩子的母亲常常一出门就是十多天,将孩子反锁在家。虎毒不食子,但混账父母难免存在。在多个国家,当发生虐待儿童的苗头时,政府会主动出击,剥夺父母的监护权以保护儿童。不只政府,公益机构、社会组织,也应有足够的空间,去为孩子“首要考虑”。
关于孩子,人类曾有一个野蛮的时代。在古代斯巴达,据说有个传统,生下来羸弱的孩子会被抛弃,只有健壮的孩子才有权活下来成为士兵。丛林原则,曾毫不犹豫地扫荡儿童的世界。而新生儿死亡率,一直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程度的标准之一。是现代文明拯救了儿童,因为它明确地把责任赋予了家长以外的人。
我们曾有一个关于孩子的伟大传统,二千多年前,孟子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靠什么“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对了,我小学时悲催的夹道欢迎,其实扯不上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是在1992年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我没赶上好时候。
可太多人赶上好时候了,在遥远的21年前,我们就承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