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模式”再辨析
2013-04-29王江雨
王江雨
新加坡在全世界有着不同凡响的地位,又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国家。这个小小的城市国家,面积仅有697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的十分之一强,居住人口约530万人,其中仅60%左右(300多万)是新加坡公民,但是它的2012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52051美元,处于世界前三位。
作为世界贸易、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也是全世界最安全和清洁的城市之一,这个昔日第三世界城邦国家已然侧身于世界上最富裕最发达的国家之列多年。
那么,中国官员了解新加坡多少?他们要向新加坡学什么?
对新加坡的“美丽误解”
繁华亮丽之外,新加坡还有另一个不太光彩的国际形象,即与同等发达甚至是那些还不如新加坡发达的国家地区相比,言论表达和个人自由在新加坡受到严格限制。有言辞激烈者,更称新加坡为“东方专制国家”或“亚洲独裁国家”。国际主流媒体虽不至于用词如此严苛,但也鲜有承认新加坡是地道的民主国家的,最多称它是个民主与专制的混合体。换言之,新加坡在世人眼里,是一个既民主又专制的奇葩,本身就承载着说不尽的争议。
新加坡对部分中国人产生吸引力大概出于两个原因。第一,新加坡是个发展成功的华人国家。新加坡华人是主体,中国人难免对其产生“同文同种”甚至是“血浓于水”的认同(尽管这种认同经常显得一厢情愿)。同为华人社会,而新加坡居然实现了经济发达、社会安康和法治完备,这给我们所能提供的希望和诱惑不言而喻。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更重要的是,新加坡的成功据说是基于一种“威权发展模式”,是在一个还有些专制但有效的政府主导之下实现的。这也给国人一种多多少少有点提不上台面的期待,即:我泱泱大国如果能像新加坡那样有一个高效廉洁能干的政府,并在其领导下实现经济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这有何不好?
平心而论,国人对新加坡存在着不少认识错误和“美丽误解”。
从根本上讲,所谓的“新加坡模式”,有一点一开始就不易学,或者一时半会学不来,即新加坡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专制国家,而是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议会民主国家,新加坡的执政官员,包括总理和各部部长,都是通过人民直接选举上台的。
作为英联邦成员和英国的前殖民地,新加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奉行英国传统的威斯敏斯特议会民主制,具有名义上的议会主权、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等特征。在这个体制里,议会成员在多党竞争的情况下由全民选举产生,然后由议会多数党组阁,多数党领袖为国家总理,阁员也多为本党议员。
相形之下,在现在的新加坡议会,反对党的力量非常弱,无法形成有意义的制约力量。新加坡议会现有99个议席,其中反对党总共仅有10席,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占80席,其余9席为中立的官委议员。
新加坡国会的议员确实是全国选民根据选区划分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属于货真价实的直选,且选举鲜有舞弊现象,开票计票过程公正,有反对党人和媒体在场监督。而且,新加坡国会议员和人民有著密切的、定期的直接接触,议员非常亲民。
新加坡有一个高素质的领导团队,但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为建设新加坡所立下的汗马功劳,包括愿意在经济有所发展后采取种种“慷慨”的与民分利的措施,无不是因为政府多多少少受到选票的压力。新加坡政府还算一个人民以选票授权进行统治的政府,执政党如果没有好业绩,会很容易在新加坡现有宪法的框架内被选下去。执政党之高效廉洁,其根本动力仍在于“以业绩换选票”。
“万年执政党”的“秘诀”
新加坡行动党在1954年为李光耀等一批受英文教育的中产专业人士创立,在1959年通过选举取得新加坡的执政权,并在新加坡独立以后在历次选举中都大获全胜,一直执政到今天。
行动党能维持一党长期执政的局面,和它自创立以来就采取的某些亦正亦邪的“立场、态度和方法”是分不开的。
执政“秘诀”之一是一切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取得实际业绩为第一要务,为此目的采取一切务实手段,包括去意识形态化。
“秘诀”之二是力行法治,铁腕反贪,增强人民的信任。
“秘诀”之三是使每个人都有一定财产,但又压低工资,保持出口竞争力。李光耀深信人民拥有财产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他在自己的自传中说:“当我发现人们在照顾自己的住房和租赁单位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时,就深信一个人的产权感是与生俱来的。”
“秘诀”之四是政府慷慨“与民分利”,使人民时时感受到现政府的好处。
“秘诀”之五是积极全面延揽人才,使反对党长期处在无人可用的境地。行动党政府通过自己掌握的行政和经济资源,几乎垄断了新加坡的人才培养和遴选渠道,并以“精英主义”为号召,将绝大多数人才纳入到体制内。
“秘诀”之六是采取一些手段,包括通过利用行政资源和司法制度打压反对人士,挤压反对党的生存空间,使其难以形成气候。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为此曾在媒体公开辩解说,“政府没有义务让反对党茁壮成长。”虽然这话大致不错,但行动党的某些做法,如以成熟民主国家的标准来衡量,实在提不上台面。
法治也是“万年执政党”最重要的“密诀”之一。新加坡社会不同于其他亚洲社会的最大特点,也许不是在于它成功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在于它是一个公认的法治国家,真正做到了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自由市场下的有限福利和适当保障
尽管私有的和外资的大中小型企业林立,新加坡却并不是以私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有研究表明,政府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称之为“政联公司”)在经济中占到的份额达到60%以上,涵盖制造业、金融、贸易、造船、能源、电信诸多领域。如政府全资的淡马锡投资公司管理的资产将近2000亿美元,在新加坡国内是新航、新电信、新传媒、星展银行、地铁公司、电力公司、海运公司、东方海皇集团的最大股东,在海外则持有渣打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的股份。另一个控股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资产规模更大。
然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和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是它们在商言商,效率至上。
李光耀在建国之初就声称,他的政府不搞施舍,不会建立西方式的福利国家。在1984年一次群众大会上,李光耀说,“我们从来不采取铁饭碗的政策……正因为我们的饭碗是瓷制的,我们才会珍惜它。”但另一方面,他也自命为老派的社会主义者,认为国民收入必须适当地重新分配,在教育、住房和公共卫生方面提供津贴,照顾弱小群体,“以抵消自由市场竞争下出现的极端后果”。
新加坡政府为人民作出的福利和保障安排,有两个方面特别值得注意。一是著名的“居者有其屋”政策,二是中央公积金制度。
李光耀在其执政纲领中提出要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提倡教育并改建道路,首先从建立建屋发展局开始,大规模推动公共住屋计划。组屋的种类从一房式到六房式都有。通过建立组屋,建屋局在新加坡设计和修建新的城镇和社区,为新加坡城市景观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运作非常成功,且具有鲜明的新加坡特色。公积金制度创设于1955年,刚开始只是一种强迫储蓄计划,旨在为退休工人及伤残者提供保障,后来通过一系列公积金法令,将其涵盖范围从储蓄养老扩展至住房、医疗、教育、投资增值等方面。
要研究中国是否能从所谓的“新加坡模式”中学到什么,必须认清两个问题:一是中国和新加坡国情上的区别;二是这些区别哪些属于变量,哪些属于常量。
而这些问题,中国的执政当局应是心知肚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