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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魔爪为何伸向亲子

2013-04-29渭法江楠张虹

蓝盾 2013年7期
关键词:澄城县民警孩子

渭法 江楠 张虹

2013年3月28日上午九时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一起震惊中外的蛇蝎母亲雇凶杀子案主犯李盈芳在陕西渭南市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这起2006年11月发生的灭绝人性的案件,历时六年零五个月,其主谋最终走上了法律的断头台。

9岁男孩被抛尸荒野

2006年12月25日天刚蒙蒙亮,澄城县的张大嫂就喊上本村的李大嫂,骑上自行车去附近的曹庄卖鸡蛋。公路边是一片果园,蹬着车子的李大嫂忽然发现路边杂草中好像丢着件黄颜色的棉衣:“谁这么大意,大冷的天衣服也能丢了?”两人停下靠近一看,登时吓得魂飞魄散:原来是个小男孩呀!

这天早上8时40分左右,澄城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了两位大嫂的报案。很快,民警以及技术人员汇集在曹庄村村外,村子距离县城大约七八里。在此之前,城关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按照指挥中心的命令,对现场实施了封锁。现场勘查和走访随着刑警和技术民警的到来就地展开了。

男孩年龄大约8、9岁左右,头南脚北俯卧在路边的杂草丛中。仅仅从尸体头面部肿胀发紫,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这两个特征,就足以认定孩子是被人勒颈窒息而死的。

在案发现场,城关派出所提供了这样一条线索:24日晚上9时许,他们曾接到一条报警求助电话,称城关某学校学生明明失踪未归。专案组民警立即和明明的家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辨认,于是在案发不到3小时死者身份就被确定,那个被害的男孩就是9岁的明明。

在专案组的协调指挥下,民警们兵分五路迅速投入了内查外调,其调查重点就是明明的父亲一家和母亲一家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在调查中民警得知,小明明下午放学后回到了奶奶家,放下书包就出去玩了,从此谁也没有再见到他。孩子所居住的家屬院地处闹市区,谁是最后一个见到孩子的人?又是谁把孩子带走并杀害的呢?

谁是杀人凶手?

当天下午,警方接触了孩子的妈妈李盈芳。这个多年来从事金融工作的女人,平日里干干练练,可自从听到儿子遇害的消息后,一下子倒下了。看着她满脸憔悴,床边挂着吊瓶,民警知道她感情上无法接受现实。李盈芳对民警说,自己24日下午一直在自己家中,既没见到孩子的影子也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和事情。

就在办案民警刚刚走出李盈芳家的时候,有一个老大爷悄悄凑了上来给民警反映说24日下午学校放学后没过多久,他有事正好路过明明住的家属院门口,看见李盈芳从街道旁边的一辆奥拓小汽车上下来,拽着小明明的胳膊楞往车上拉,孩子当时嘴撅脸吊的怎么也不愿意上车。老人说孩子父亲死后不久,李盈芳就改嫁了,母子关系相当不好,所以那天李盈芳拉孩子上车他就无意间多看了两眼。

老人还说,当时他隔着车玻璃看见,开车的小伙好像就是在县城开诊所的王瑞杰。

如果老人讲的情况属实,那么李盈芳为什么要撒谎呢?再说王瑞杰是开诊所的,他出现在这里干什么?当天晚上,数路民警走访核实该情况,结果有好几位市民证实说孩子被拉上车后,那辆奥拓车就往城东开去了。还有人证明说,那辆奥拓车是王瑞杰租来的,24日晚8时多才还给车主。

随着调查的深入,关于李盈芳和王瑞杰二人的时间、空间疑点越来越多。26日晚,专案组对李盈芳、王瑞杰进行传唤。27日凌晨3时许,王瑞杰认罪并供述了其伙同李盈芳杀害明明的事实。4小时后,在证据面前李盈芳也最终认罪。

是她,亲生的母亲,竟然雇佣杀手丧心病狂地对自己的儿子下了毒手。人们都说虎毒不食子,何况人乎?那么,李盈芳为什么会做出这等灭绝人伦的罪行呢?

蛇蝎妈妈比虎毒

陕西澄城县城很小,有好些人都认识李盈芳,和他熟悉的人都说她不但人长得漂亮,和公婆关系处理的好,在全县农行系统业务能力也相当不错。如果不是这起案子,谁也不会把这位现代知识女性和雇凶杀子这样丧失人伦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李盈芳,1973年8月18日生于澄城善化张家洼。自幼聪明伶俐,机敏好学,被家人视为掌上明珠,娇惯有余,在教师眼中她是优等生,呵护有佳;在同学眼中她是佼佼者,备受推崇;在亲朋眼中她是李家未来的希望,备受关爱。1991年她不负众望考入陕西财经学院,四年后学业有成,带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被分配到中国农业银行澄城支行,先后工作于尧头、王庄、冯原储蓄所,后如愿调入县城工作。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曾把李盈芳的两次婚姻作为疑点。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李盈芳从陕西财经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农行工作。之后不久,她和在机关工作的曹某结了婚,婚后两人生活的平平淡淡。2001年末,李盈芳被派往县城某单位清理拖欠债务,在工作中和现任丈夫认识,由此传出了许多风言风语,李盈芳和曹某的关系一度十分紧张。2002年冬,曹某突然死亡。大约一年后,李盈芳在现任丈夫与妻子离异后再婚。

此案案发后,记者在澄城采访期间,许多知情人都讲述了这样的情况,在第一次婚姻结束后,李盈芳不但失去了丈夫一家的亲情,唯一的儿子明明和她的关系也变得十分疏远。而另一方面,她在新组成的家庭里变得通情达理起来。每逢换季她就会主动给公公婆婆买件新衣服送去,她还经常悄悄给两个老人塞几个零花钱,两位老人逢人就说他们这个儿媳妇好。

罪恶的想法源于极度自私

案发后,李盈芳向警方供述,再婚后她一直想为丈夫生个孩子,稳固两人的关系和感情,但是她这种想法遭到了丈夫女儿盈盈和前妻的极力反对。期间,她曾两次怀孕,都因为计生部门接到举报后干预,不得不去医院流产。案发前一年9月份,她在怀孕六个多月时被迫堕胎。望着已经成形的胎儿,李盈芳的内心感到有些畸形变态地疼痛。于是,一个罪恶的念头渐渐在她的脑子里形成了!

案发前一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李盈芳见到了在县城开诊所的王瑞杰。在闲谈中,李盈芳向王瑞杰诉说了自己心中的愤懑。王瑞杰听了气愤地说,不行的话从西安找人把那个盈盈弄死算了。这句话李盈芳听进去了,她当场拿出2000元交给王瑞杰作为定金,并以事成后付给7万元的酬金,托他寻找杀手杀掉盈盈。

王瑞杰拿了这笔钱在西安逛了几天,原打算找个借口事情就过去了,可没想到刚刚回到澄城李盈芳就接二连三打来电话,催问寻找杀手的情况,并告诉他盈盈所在学校的地址。见钱眼开的王瑞杰看到李盈芳果真横下一条心杀掉盈盈,便赤膊上阵。

接连好几天,王瑞杰趁着天黑悄悄跟在盈盈后面,摸清了她上学的时间规律和行走路线。因为盈盈的母亲天天坚持接送女儿上学,王瑞杰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2006年12月23日天还没亮,王瑞杰潜藏在盈盈家大门口附近的阴暗处,准备趁盈盈不备,用盈盈脖子上的围巾将其勒死。6时25分,盈盈推着自行车打开了院门,王瑞杰恶狼般地窜了上去,伸手就去抓盈盈的围巾。丝毫没有防备的盈盈尖叫一声,扔掉自行车跑回院子,大声呼喊妈妈救命。王瑞杰一看事情败露撒腿就逃,眨眼间消失在晨雾中。

李盈芳很快就知道了王瑞杰行动失败的消息,她苦思冥想了大半天,拨通了王瑞杰的电话,告诉他自己重新找了个男孩,让王把这个孩子弄死算了。这个时候,就连财迷心窍的王瑞杰也没有想到,李盈芳让他弄死的那个男孩竟然会是她的亲生儿子。

自我为中心的逻辑

李盈芳向警方所作的供述里讲,促使她下决心灭子的原因有三:一是前夫死后孩子对她的仇恨越来越深;二是杀死儿子会嫁祸丈夫的前妻和女儿;三是孩子死后可以让自己的再次生育合法化。

24日下午4时许,王瑞杰按照事先的约定,租了辆奥拓小汽车,拉上怀揣红丝巾的李盈芳来到明明居住的家属院附近。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明明蹦蹦跳跳地从大门里面出来了。坐在后排的李盈芳边打招呼边下车向孩子走去。孩子刚刚不屑地向她瞟了一眼,便被拉着胳膊拽上了车。

奥拓车在大街上兜了几个圈,出了城悄悄向东驶去。几十分钟后,四周除了露出点绿色的麦田外,已经看不见一个人影,车子停了下来。李盈芳掏出那条红丝巾递给王瑞杰,使了个眼色说了声我去上趟厕所,拉开车门头也没回进了路边的果园。

车上的明明丝毫没有察觉危险正在靠近,他爬在车窗上望着妈妈的背影。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时的母亲已经被罪恶吞噬,恶毒的汁液已经填满了她的胸膛。

几分钟后李盈芳回到了车上,她那条红丝巾就缠在儿子的脖子上……

据警方案发后调查得知,李盈芳返回县城后,径直去了澄城最豪华的新纪元大酒店。大大的餐桌边,她和亲友杯盏交错。就在儿子失踪的消息传来后,她也没离开餐桌半步。

据悉,此案案发后李盈芳和王瑞杰被逮捕时,澄城县曾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数万人涌向县城大会场的局面,给当地警方帶来了相当大的压力。人们都想看一下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到底长得什么模样。

庄严的审判

2007年11月19日上午,李盈芳雇凶杀子案在渭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7年11月19日中午12时,法庭开庭。人们看到身穿号服的李盈芳和王瑞杰被法警带进法庭时,大多感到十分吃惊。这位脚戴刑具、剪着齐耳短发、外表俊秀的女人难道真的是那位雇凶灭子的凶犯?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李盈芳,女,1973年8月18日生,大专文化,家住澄城县防疫站家属楼,被依法逮捕前系澄城县农业银行职工。被告人王瑞杰,男,1978年10月4日生,中专文化,家住澄城县雷家洼乡里庄村二组,逮捕前系个体诊所从医人员。2004年底,被告人李盈芳和侯某某再婚,李盈芳为了达到使其夫女儿不再干涉自己婚姻及再次生育的目的,便产生了伤害其夫女儿盈盈及杀害自己亲生儿子明明之恶念……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李盈芳一直低着头,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相对而言,受害人家属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在宣读诉状时,则显得十分激愤。他在诉状里面数次使用了“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之类的字眼,要求法庭对两位被告人处以极刑,并请求赔偿受害人家属25万余元。

一审判死缓

检察院提起抗诉

2007年12月6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盈芳、王瑞杰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分析鉴定,认定李盈芳既往表现基本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第二次流产后有抑郁表现,有心因性幻觉(注:指在强烈心理因素影响下出现的幻觉,幻觉内容与心理因素有密切联系),因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王瑞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明明的奶奶经济损失45000元。

宣判后,王瑞杰提出上诉,认为判决认定勒死受害人证据不足。而明明的奶奶提出,量刑太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则提出抗诉,原判对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鉴定书中关于李盈芳的鉴定结论断章取义。王瑞杰否认犯罪事实,认罪态度不好无悔罪表现,依法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明明的亲人而言,最终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有点想不明白,“以前李盈芳对明明非常好,像正常母亲那样疼爱着自己的儿子,丈夫去世后她的性情大变,慢慢地对儿子的感情越来越淡了。”明明的姑父说,后来李盈芳很少和孩子接触。

一审宣判后被害人的祖母、姑姑因恶妇李盈芳尚未受到应有刑罚,不断上访,强烈要求判处该李极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严格依照程序对案件进行重审后,认为李盈芳再婚后为再次生育和报复他人,雇凶实施杀人行为,杀死一人,一人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犯李盈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盈芳不服,提起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故意杀人犯李盈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编: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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