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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行与思

2013-04-29房培宏孙文颖高玉梅

当代农村财经 2013年7期
关键词:烟台市农技服务体系

房培宏 孙文颖 高玉梅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充分考虑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做出的科学判断。当前,烟台市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如何解决和应对农业发展面临的“大服务”不足问题迫在眉睫。在全面总结烟台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细致深入调研,我们对烟台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烟台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状况

烟台市辖14个县市区、161个乡镇,176.2万户,541万亩耕地,农业专业户2.3万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该市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体,以经营性服务为补充,以农技推广、农经管理、农机服务、农资供给、农产品流通等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市场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依托现有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目前,烟台市共有农技推广机构210个,其中,市级推广机构3个,县级推广机构60个,乡(镇)级技术推广站147个,建有种植业试验示范基地106个。市、县、乡三级科技人员1918人,其中高级职称327人,中级职称675人,中级职称以上的占科技人员总数的52.2 %。

2006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后,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配套文件和贯彻实施意见,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县乡推广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体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建立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各县市区不断加强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农技推广聘用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工作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等,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村集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是通过“村集体+农户”的形式提供,包括技术服务、销售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等。从2009年开始,烟台市开展了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选拔、培训工作,使每村配备一个技术明白人。目前,全市共选拔、培训粮油、果树、蔬菜等专业的村级农民技术员6875名(大村配备3—4名),3561个行政村配备了村级农民技术员,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4.3%。其中牟平区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了1—3名粮油、果树、蔬菜技术员,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左右的务工补贴,并将培训、补贴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招远市金岭镇陈家村对1700亩基地500个农户开展种苗、植保、耕作、品牌、销售等五统一服务,并利用村的资源开展内外协调和联络,共同推进统一服务,农民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生产效益显著提高。

(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社,实现农业生产活动与农业经营活动的合理分工。如海阳市惠民粮食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良种、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團购直购”服务,通过集体向厂家直购,比市场价节省10%。招远海达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业务,合作社优先收购会员的苹果,收购员记录每户的价格、数量等信息,结算时拿出净盈利的15%,按照农户的交易量分别返还给农户。

(四)鼓励引导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较好地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其主要通过如下模式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

1.“公司+农户”模式,即龙头企业为基地的农户提供生产资料、资金、技术,农户按公司的生产计划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产品由公司按照合同价格收购销售。

2.“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模式,此种模式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由农民自己成立的合作社(或专业协会)通过与企业达成一致来提供。由于提供方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采纳新技术、对信息的信任度等等都比原来的“公司+农户”模式要好得多。事实证明,此种模式下,农户的违约率大大降低,企业直接与合作社打交道,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就是成功代表。

3.“公司+村委会+农户”模式,即龙头企业以村委会作为中介和农户进行对接,节约企业的交易费用,农民对村委会也比较信任,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和信息的沟通。另外,对于农民的生产过程也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蓬莱中粮葡萄酒基地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发展起来的。

(五)供销社通过改制转型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近年来烟台市供销社系统抓住国家重视“三农”机遇,充分发挥供销社上下联运的网络优势,在生产领域通过抓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给农民创标准、做示范,再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在销售领域,通过在产地建配送中心、在主要销区建周转性配送中心和发展终端品种加盟店,开展农超对接,积极组织出口等措施,不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的销售量。目前,全市供销社已建成各种示范园36处,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3万多亩,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手段,引领当地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的规模达20多万亩。如烟台茶业公司在积极培育牟平、海阳2处茶叶示范园的同时,通过免费提供茶苗、开展培训、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措施,引导当地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今年以来,共免费提供茶苗30多万株,开展免费培训20余场次,参训农民300多人次。到目前已建立专业合作社3处,发展社员260户。预计未来5—10年,茶叶种植、加工、销售将成为烟台农业新的增长点。

二、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加快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近些年来,烟台市财政部门始终把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建新型服务模式,作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驾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针对不同的服务主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扶持政策。

(一)突出提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烟台市抓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的契机,积极创新机制,实现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全覆盖,基本建立起乡镇农业科技工作“有人管、有人问”的农技推广体系制度。各级财政全力保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经费,加大农业科技推广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全市目前只有30个乡镇推广机构为差额拨款,其余全部是全额预算管理。市级科技三项经费中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经费占到30%以上。近几年,为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实验室改造经费500多万元。

(二)全力支持发展各类新型服务组织。近年来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重点已由单一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补助,扩展到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兴办生产基地、购置大型农机具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凡国家和省没有明令禁止合作社参与的项目,合作社都可参与项目竞争立项。近两年市以上财政安排的扶持资金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扶持的合作组织总量达到50多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苹果大樱桃产业发展项目、民办公助小型水利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都优先得到财政的扶持。

(三)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烟台市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植主导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根据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先后组织实施了“绿色证书工程”、国家和省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技入户工程”,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科技服务。全市共有13万名农民获得了绿色证书,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6875名,农民科技骨干11200名,建立粮油、果树、蔬菜专业的科技示范户1.5万个。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普及性培训。自2003年开始,全市每年接受不同方式培训的农民达60万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技水平。

三、下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

烟台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服务体系还是不够健全、不够完善,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的多样性需求。从服务主体上看,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任务不清、运行机制不活、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足、服务手段落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职能发挥不足。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两重视、两忽视”的现象,即:重视产前、产中服务,忽视产后服务;重视生产技术服务,忽视金融保险服务。从组织结构上看,各类服务组织之间缺乏统一组织和协调,缺乏相互联动和配合,各类服务主体各自为政,尚未形成服务合力。从服务条件上看,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条件和服务手段比较落后。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进一步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的作用。乡镇是科技推广的“前沿阵地”,农户是接纳科技的“神经末梢”。要进一步完善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机制和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完善经费补助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推广环境,改善推广条件,有效激活“末梢神经”,从而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乡镇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采取定期培训和专业轮训相结合的方式 ,强基固本,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要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努力摆脱靠天吃饭的现状。

(二)进一步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创新。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政府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他们融合到产业化合作服务经营的体系中去,充分发挥此类组织的专业化协作、行业化联合、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优势和叠加优势。

(三)进一步创新农业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依据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因地制宜地发展专家大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专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农户”、“涉农企业+专家+农户”等服务模式。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开发信息采集、精准作业、农村远程数字化和可视化、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等技术。

(四)进一步制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优惠政策。重点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农产品加工能力、农产品营销能力和资金互助合作的能力,形成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通过合作社这个载体在金融贷款、减免税赋、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扶持,积极推动涉农项目与合作社有效对接,允许和鼓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连锁经营和资金互助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以及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等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承担起产业化合作服务职能,成为带领家庭经营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接轨的服务载体。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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