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兑现的誓言
2013-04-29云溪子
云溪子
誓言,是十分神圣的,大者关乎人的信仰、生死,小者涉及人的人格、信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誓言,更是君子做人绝不逾越的底线。即使是生活中的“小誓言”,也是必须兑现的。否则,言而无信,难以立于人世。吾乃芸芸众生中的一凡夫俗子,虽不敢自称君子,却也自认是重诺守信之人。但是,对有一个人立下的“誓言”,却总也不能兑现。
那已经是好多年以前。一次出公差,到了一个经济发达、生活时尚的地区。吾想,这次回家,该给妻子买点什么,以表心意。想了想,转了转,又想了想,最后决定给她买一件衣服。选款式、挑颜色、比价钱,吾跑了几个商场。担心尺寸不合适,吾求一个身材与她差不多的售货员给试了试。唯恐自己眼光不行,又找朋友给当参谋。费尽心机跑断腿,好不容易买到了一件大家认为不错的上衣。公事办完,乐滋滋地收拾行囊准备回家。吾将那件上衣放在最保险的地方,心中暗想:“这次一定能给妻子一个惊喜。”
回到家中,一阵嘘寒问暖之后,吾从行李箱深处拿出那件上衣,有点神秘兮兮地对妻子说:“看我买了什么?”妻子回头,脸上春天了一下:“给我看看!”谁知她拿在手中看了看后,脸色顿时入冬:“这是啥衣服?香港郊区人穿的,我穿不了!”吾苦着脸求道:“你试试吧!”“试什么试,留着送人吧!”说着,顺手将上衣丢在沙发上。一盆火被迎头浇了一桶凉水,心中既苦又酸又冷。“没有功劳有苦劳吧!怎么全不念人一片苦心!”吾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后绝不再自己做主给她买东西了。
谁知记性不好忘性大。有一次出国公干,偷空陪几个想购物的朋友逛商场。尽管琳琅满目的各式商品让人眼花缭乱,可对生性不爱逛商场的吾来说,却没能激发起丝毫热情。信步走去,仿佛在百无聊赖地闲遛。但是,当进入一家门店时,眼睛忽然一亮。这是一家品牌皮鞋专卖店。妻子一直没有一双像样的皮鞋,吾决定给她买一双讲究些的,哪怕紧衣缩食。挑来拣去,终于选中了一双。价格不菲,吾还是咬牙买下了。真没想到,回家仍然遭受“冷遇”。妻子虽然没有把皮鞋扔到一边,但冷冷地说:“样式不好,价钱又贵。你不会买东西,今后再也别给我买啥了!”吾心中的满腔热情,顿时化成憋足的冷气喷口而出:“我发誓,今后决不再给你买任何东西了!”
可是,誓言立了一次又一次,又一次一次地被遗忘了!誓言总也兑不了现,有机会还是想给妻子买点什么。
当年听说“女人天生爱逛商店”,吾颇不信。待结了婚有了妻子,方知此言不虚。生活在商品时代,居家过日子,与商店打交道在所难免。可“去商店”与“逛商店”全不是一回事。吾去商店,买什么就直奔卖什么的柜台,一看合适就买下,一般不讲价,也不左挑右选。买完扭头便走。去一趟商店多者半小时,少者十分八分钟。吾妻逛商店则不然。她也许想买什么,也许什么也不想买。进了商场,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活力。这里走走,那里看看;这样摸摸,那样拍拍。到了衣服柜前,差不多一件不落地翻看。偶尔挑出一件来,试一试,肥瘦不合适换一个尺码,色调不满意又换一种颜色。然后讲价,讨来还去,最后放下衣服扬长而去。待到了另一处衣柜,又如法再来一番。吾在一旁很不解:“你想买那件衣服吗?”“没想好。”“那你干吗试呢?”“不试怎知道合不合身?”“明明不合身,怎么又讲价?”“调查研究嘛,看看这样的衣服能值多少钱。”到了卖鞋的柜台,又如法炮制。有时她也真想买某件东西,可哪怕是只值十元八元钱的东西,也起码得走几处,用她的话说,“货比三家嘛!”决定买了,挑起来又没完没了。她逛一次商场,少者一、两个小时,多者半天一晌。每陪妻逛商场,都头大如斗,心急如焚,气喘吁吁,腰酸背痛,“起码少活十天半月”。暗的在心里、明的在嘴上,一次又一次发誓决不再陪她逛商场,可又一次一次违背“誓言”。
与妻子之间,诸如此类发誓总不兑现的事还有些,买菜啦,做饭啦,管孙女啦……
吾是一个好较真的人。做人,应该言必行、行必果。说话不算数尚且不可,更何况是誓言呢!吾曾经多次为誓言不能兑现而烦恼。为期有所进步,吾思索过为何此类誓言总不能兑现的原因。原来,此类誓言违背了常理!夫妻之间,只要相亲相爱,互相给对方买点东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汝发誓不给老婆买东西,能兑现么?兑了现反倒不合情理了,有多少一辈子不给对方买任何东西的夫妻呢?夫妻共同生活,许多事需要商量、共同去办,许多事是分不开的,能永远不一起逛商店么?更何况“少年夫妻老来伴”,即使汝年轻时不陪她去商店,老来也决不一起去吗?不合常理的事当然是常人做不到的,立誓也无用。
此类生活琐事,既然发誓无用,又何必信誓旦旦呢?垂垂老矣,回顾往事,方觉当年糊涂、癫狂:不该较真的地方太较真了,不该发狠的地方太发狠了!人们对事情、问题的认识千差万别,个性、爱好、处事方法各不相同,夫妻也概莫能外。而且,由于夫妻间关系亲密,两下无猜,这些差别和不同表现得更加直白。既如此,何必因鸡毛蒜皮的分歧而赌气呢?买回来的东西她不喜欢,多为喜好不同使然,最多是她不善解人意罢了。不喜欢买回来的东西,并不等于不喜欢汝,何必动气伤肝呢!对逛商店的不同态度,恐怕乃天性使然。汝高兴则多陪几次,不高兴则少陪几次,不必失了君子风度……
往事告吾,夫妻之间,只要“根本”牢固,在生活琐事上是“无是非”的;只要“大同”存,于“小异”不可认真。人是血肉之躯,喜、怒、哀、乐乃人之常情。有不快,吐吐可以,但不必赌气发誓。赌气发誓,既自己徒增烦恼,还可能伤及对方,甚至使小是小非酿成大是大非。夫妻间因小事立誓、赌咒,迂哉愚哉,不可为也。
如果生活能重新开始,为了多些快乐少些烦恼,吾将不再立这类总不能兑现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