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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

2013-04-29江锦

作文通讯·锦瑟 2013年7期
关键词:阿姨

江锦

独白

我要说的这个故事,跟爱情无关,跟亲情无关。可是似乎,又都有点儿关系。

回乡

2007年的夏天,我终于决定回老家看看——那座仰仗着兴修国道发展起来的一座小城,我们见证了彼此的兴衰变迁。

火车还有大约半小时到站,我半躺在床铺上,闭上双眼,迎接与故乡的第一次重逢。隆隆的火车运行声、嘈杂的入声,诸如此类的能把我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的声音,总会让我陷入一些与故乡有关的回忆中。

我从来都不认为我是个多么恋乡的入,寒窗苦读多年也就是为了远离这个破地方。只是很多原本平淡无奇的故事,一旦染上“故乡”的味道,再经由“岁月”的发酵,就会变得如佳酿般让人愈饮愈醉,尽管它带着苦涩——这是每次我回忆起与故乡有关的那些事情后,会对自己再三重复的结论,就像现在一样。

一些回避不了的名字就那样在记忆中霸道而寂静地浮现出来,如同夜色中的海泛起苍白的浪花。很多时候我都搞不明白,究竟是回忆雕饰了人,还是人雕饰了回忆?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你可千万别喜欢上我,会后悔的。”故意夸张的语调,永远蕴含三分冷静的低沉嗓音,凭什么,让我记得这么清晰?当年的不甘心,又一次在我的心上扫弦而过,留下一串厚重的回音。

“被女生喜欢,是一种可以用来挥霍的资本,对于他那样的人来说。”

真难以想象十六岁的我站在教学楼人来人往的走廊,余光瞥见那个人站着的方向,会故作不屑地跟同伴这样说。

不知为何居然还是会觉得失落。真没出息。我从床铺上坐起,深深吸了一口列车车厢里污浊的空气,马上就要到站了。有时候想想,生活也就跟坐火车差不多,从生奔往死,人们在不同的站台聚散离合。

我还挺文艺的。

下了车,火车站一如我记忆中的拥挤、脏乱、狭小,这座不起眼小城的火车站很少出现“天南地北的口音交杂在一起”的场景,倒是我,风尘仆仆,满面生疏,像个异乡人。

我站在候车厅门口,一抬眼就望见了我爸的车,那辆保养得锃光瓦亮的LEXUS在挤满空出租、摩托车、电瓶车、乃至三轮车的广场上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我爸拉开车门,远远地冲我挥手,唐阿姨坐在后座上,一脸高档护肤品堆砌出来的巧笑倩兮。

回绝着蜂拥而上的包车贩子,拎着大包小包的我朝他们拖着步子走去——远远地看着那辆LEXUS与后座的女人,像是某种隐喻。我笑了笑,不怀好意的。

如果没有我爸人到中年如同走狗屎运般的飞黄腾达,与那个精明强干又颇有姿色的情人……那么,我十岁那年,我妈也不会选择用一种庸俗至极的手段来惩罚那对“狗男女”——她就那么潇洒地从六楼楼顶一跃而下拥抱大地,姿势毫无美感可言,就像她平日那些粗俗的谩骂与诅咒。而我,则像个包袱般被甩给了我爸。

我“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扣上安全带,坐好。没有跟他们打招呼,对于他们,我一向连“走形式”都省了。

最后是我爸先开了口:“小昭今天去学校参加活动了,没来接你,让我替他跟你赔个不是。”他说话的时候一直死盯着面前的挡风玻璃,仿佛在听他说话的是那两根雨刷。我看着他的后脑勺,忽然发现他有白头发了。我似乎是真的太久没回来了。

我爸口中的小昭是我“弟弟”,从我踏入那个家门第一天起,我们之间的战争就没停息过,明的,暗的。

“我也没指望那位大爷来接我,他应该是忙着约会去了吧!”说完,我心满意足地瞥了一眼脸色铁青的唐阿姨。

“小萱,怎么说话呢!”我爸有点儿坐不住。

“本来就是。你又不是不知道,光是找上门来的小学妹都有两个了吧?”

“既然知道,做姐姐的也不劝劝他,这姐姐怎么当的?”唐阿姨的声音越说越小,明显底气不足。

“小萱她难道没有自己的事要忙吗?再说了,你这个妈妈又是怎么当的……”我爸趁我发作之前赶紧救火,之后的念叨我都开了车窗让它们被呼呼的风声带走。

活着,就得懂得对某些事物进行“自动屏蔽”,我有点儿得意地想。

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再见到某些人,我能做到“自动屏蔽”吗?

MP3里循环播放的是《TRUM PHANT》,我望着窗外发呆,车子轧过的这条路是九年前修筑的国道,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修路”这回事儿给这座小城、给我们家带来的巨变,我的人生也许就是另一番光景。九年前,我十岁,人生像一个大转盘定格在一个让我目瞪口呆的瞬间。

那么多天南地北的车辆在国道上川流不息,它却还是老样子,岁月轧过我们的命运轨迹,那轨迹却已变得千疮百孔。

方远昭

书房里,两个人。

“好久不见,”他顿了顿,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姐姐。”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下——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何时养成了冷笑的习惯——这小崽子的段位越来越高了,现在都可以叫我姐姐叫得面不改色了。恶心。

他把我的行李接了过去。这家伙好像又长高了一点儿,肩膀更宽了一些,黑色T恤服帖得恰到好处,肩胛骨的线条如同紧绷的弓,伏在后背蓄势待发。也许是今天兴致好,他侧过身来冲我笑笑,那双眼睛——我试着窥探进那两汪黑白深处——比记忆中的更为暗流汹涌了。

我笑望着他,这么多年来每当我们有这样眼神的对峙,我都希望我的眼神能变成闪着寒光的刀片,温柔地削下他的筋骨皮肉。

时隔一年,还是老样子啊,方远昭。

“小崽子,你刚刚叫我什么?我没听错吧?”我倚着门框挡住他的去路,仰着头挑衅。说是弟弟。也只比我小几个月,个子高出我不止一头。

“不然呢?我可爱的姐姐大人,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叫得更亲昵点儿吧?”他上半身逼近我,四周潜伏着低气压。我得承认,他的段位真的比我高,不过……我咬咬嘴唇——

“方远昭,你跟你妈还真是一路货色!”

“随你便。这话你已经重复太多次了。”他从我身边绕过,离开了书房。我听着他的拖鞋懒散而渐远的声音,忽然感到浑身疲惫——类似将士快要阵亡前无奈的懈怠。

第一次见到这小崽子的时候,我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他怎么这么安静?安静得让我感到……可怕。那年他才九岁。

那是我第一天入住这个家,在客厅转悠。他一直坐在沙发一角,冷冷地打量着我,手里还握着电视遥控器,一言不发。夜晚,我缩在房间里整理东西,一回头被吓了一跳——他站在我身后,满脸若有所思。

“干吗?”我不可能有好气。

“你是方叔叔的女儿?”他乌黑的眼珠转悠着——这个习惯他从小保持到大。

我狐疑地点点头。

“你不能欺负我……”他停了下来,好像是忘词儿了。

“为什么?”我恶狠狠地“笑”了一下。

“因为……你爸爸的公司有我妈妈一半的股份……不信,你可以去问你爸。”天,那会儿我们哪里知道股份是个什么东西。

“你怎么知道?”一个陌生小崽子的鬼话罢了,我想。

“我偷听到的。”他得意地笑笑,跑了出去。

现在想想,那是初次见面他试图给我的“下马威”吧!方远昭,小崽子,你知不知道你的下贱就在那一刻显现无遗?你也很清楚吧,你爸在你两岁那年就跑了,我妈早就不在了,你有亲妈没亲爸,我有亲爸没亲妈,他俩的股份是一半对一半,咱俩谁也别说谁。你总是嘲讽我是丧家犬,可你自己呢?照样是寄入篱下。

我爸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他跟唐阿姨要去参加一个商务聚餐。我说:“你们去吧,晚饭我自己搞定。”方远昭那该死的不知何时从卧室里出来了,嬉皮笑脸地说:“妈,你还是把晚饭给我做好了再去吧,我怕姐姐在菜里下毒。”

我爸拽着唐阿姨蹿出了门。这么多年来。从一开始各种方式的管教劝说,到后来对我们之间的口水仗坐视不管:“反正,我也很奇怪这么多年来咱家怎么没出人命”——有一次我爸喝醉了如是说。其实是出过人命的,他忘了而已。

门被摔进门框,合上,我转过身来。

“你就是饿死了,老娘的饭菜也不会分你一口,你还是试试看去跟门口的大黄抢吧,别被它给咬死!”我冲他莞尔一笑。方远昭夸过我长得“有那么几分韵味”,我照单全收并加以发挥。

他也不生气,径自从壁橱里拿了两副碗筷:“不如,今天我下厨?”

那小崽子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端出来的晚餐是鸡蛋炒番茄和白米饭。

两入围坐在桌边吃饭,半晌,他说:“听说曹正扬去了省城,你跟他有联络吗……”

我抬起头来,他从我的表情中知道他说错话了。

方远昭与曹正扬,我又近乎神经质地冷笑了一下。

请别介意我的联想泛滥,因为那个名字总能让我浮想联翩。

时光倒退,白云苍狗。

我读高中那会儿,跟曹正扬是同路。说来也怪,我就读的那所重点高中的地理位置很奇特,从每天上学放学方向的不同就可以把学生们划分出个三六九等来。比方说,往东边走的往往都是家境不错的学生,东城区是修路后沿国道发展出来的新区,旧路与沿线村庄被废弃后,大片大片土地被开发成争相竞艳的楼盘、别墅群、商业中心。我爸做筑路建材的生意发了家之后,就搬进了其中的一个高档小区。而曹正扬,他父亲在因贪污筑路工程款进监狱前,是我们这儿响当当的人物。

搬到我爸那儿去住后,我们就成了同路人。

那是我至今难忘的时光。

那三年里有数不清的日子,我就是那样在后面小心翼翼地凝望着他的背影,一步一步数着心跳的节拍,走完一段段春夏秋冬的路。晴天的、雨天的、晨曦的、黄昏的、踽踽独行的、结伴同路的;身边是安静的、嘈杂的、戴着MP3营造背景音乐的;我的心情是好的、是坏的;他的步子是快的、是慢的……但无论怎样,静静地看着他,走他走过的路,看他看过的沿途风景,成了我那段日子里最隆重的一帧画面。

张爱玲说,暗恋是一朵低到尘埃里的花,我不知道我的暗恋能不能用“花”来形容,但我知道我的卑微——那是一种跟在他身后时甚至不愿踩到他影子的小心翼翼,生怕惊扰到他。

只是有那么一天,这个隐藏的秘密被方远昭那个小崽子破坏了。

十一月份的末尾,我的生日,一场雨水眼看就要从云端倾泻而下。我站在校门口的雨棚下,正在犹豫是不是该打电话给我爸,远远的就看见方远昭举着伞向我走来。

“你们班也放学了?”他一只手举着伞,一只手插在口袋里,看都不看我,像是在自言自语。

“嗯……”顿了一顿我又说:“你今天怎么穿一身黑还举个黑伞?该不会是要去参加葬礼吧?”

他扬扬眉毛:“当然!你看我这不是来接你了吗?”

我一愣,继而咬牙切齿。他趁我发作之前赶紧拉着我走人,边走边说:“今天你不是过生日吗?我带你去个地方,你肯定喜欢……”

“方远昭你放开我……不清楚情况的还以为你是我什么人呢……那些暗恋你的小妹妹看到了还不得把我掐死……”我和方远昭有“约法三章”,在学校里谁也别跟谁扯上关系。

“多谢夸奖!”语气里倒是听不出一丝感激。

所谓的“你肯定喜欢”的地方,无非就是个回家路上我从未注意过的路边摊,油腻腻的小餐桌与昏黄的小吊灯,还未开启的绿罐啤酒像一个个矜持的小姑娘立在桌角。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抠住拉环用力一钩,“啪”的一声,“来,我敬你,祝贺你又老了一岁。”晶莹的啤酒在杯中欢欣鼓舞地翻起白沫,矜持的小姑娘瞬间变成香艳的女郎,咕咚一大口灌下喉咙,也许还洒了几滴,那是青春日子里特有的一种挥霍方式。

“怎么忽然念起‘姐弟情来了?真难得。”

“我知道你是嘴硬心软……你去年不是送我生日礼物了吗?”

他指的是那个小小的飞机模型,虽然价廉,倒也算精致。

“那只不过是旅游时在礼品店顺手买的。”

“那这顿饭你就当是爷心情好赏你的。”他还是那样,说话时也不看我,自顾自地喝了一大口啤酒,一脸自得其乐。

我托着腮,指尖在桌上轻轻敲打,望着他在灯光下染了光晕的脸。我笑笑说:“小崽子,你妈跟我爸又吵架了吧?搞不好还动手了?”方远昭中午是会回家的,而我中午留校吃食堂。

“×的,被你看穿了。喂,你怎么不劝你那混账爸收敛点儿脾气?×的别那么瞪着我……别又跟我说什么你怎么不去劝劝你那混账妈……你知道的我一向没这个嗜好……喂,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我好累……好吧,好吧,我知道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感觉格外不爽啊……×的以后让他们自己去闹腾吧……”

他喝多了,有些语无伦次,表情不再那么锋芒毕露,甚至,像个孩子。

我没有理他,学他自斟自饮。这些年来,我爸跟唐阿姨愈加频繁的争吵只会让我觉得——×的,他们还真是越来越像“夫妻”了。他们之间的战争越来越凶残,我爸会打青唐阿姨的脸,唐阿姨会挠出我爸道道血痕。可是啊可是,就像一个黑色幽默,不知为何我却觉得他们不会离婚。事实证明他们也确实没有。他们就这样在与彼此的厮杀中,相依为命,就像他们的股份一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跟方远昭似乎也成了这种关系。在生活这场漫长无止境的战争中,目睹一场场战役,或者干脆亲身上阵摸爬滚打,我跟方远昭就像两个相处了太久的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对于我们来讲已经是废话,因为我们太熟悉彼此。我们眼看着彼此流血、愈合,再流血、再愈合,我们明了彼此身上的每一处伤疤或者功勋章,我们洞悉对方最骄傲或者最卑贱的地方,我们谁也赢不了谁,谁也不会输给谁,我们目送彼此走了一程又一程。

我们就这样苟活着,并且相依为命。

杯子里的液体渐少,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在一个寂静安宁的夜晚,我们难得和平地坐在露台上乘凉。一架飞机像一颗流星从夜空划过,方远昭就在这时忽然满面红光,“看见了吗?是飞机。我最喜欢的人类发明之一就是飞机,又高傲又自由,我总是想以后一定要乘飞机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顿了一顿,他接着说,“到时候你可别嫉妒我。”

雨停了,最后一罐啤酒下肚,我想我似乎喝得也有点儿高了,一种妙不可言的微醺感萦绕着我。

“方远昭,跟我来。”

我带他走了那条路,我跟曹正扬每天都走的路,只是这次,我们七拐八拐来到了一个荒凉处。我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指点自家江山那样,指着远处灰蒙蒙的一片对他说——

“方远昭,你知道那是什么吗?那是被废弃了的公路,也就是后来的国道代替的那个……小时候我家就住这附近……那会儿我家还挺拮据,大概就跟你家以前差不多……每次我爸妈一闹矛盾我心情不好就会望着那条公路。我就会想,我要沿着它走得远远的,走到尽头,看看外面的世界,无论那是何处。我长大后仔细想了想,这能不能算是我的一个梦想啊?梦想,好像,就是这么回事儿吧!”

我回头,冲他笑笑,这次是真心的。

“就像我想乘着飞机远行对吧?可那并不是我的梦想,梦想这个词太虚幻了,确切来讲,那是我的目标,是我一定要实现的东西。”

最后他说:“我看你,还是把梦想换成目标吧!因为一定要实现才行啊!”

那个雨天,我跟方远昭面对着苍茫宇宙,面对着无尽世界,面对着那条饱经沧桑的旧路,一种难以言喻的释怀在我们心中——最起码在我心中——悄然而生。那一天,我第一次意识到,方远昭是我的敌人,也是我的战友。

也是在那个雨天,我们走着走着,忽然,在路灯的默视下,他抱住我,很轻很轻。

我甚至没弄清他为何要这样做,我又该怎么做,我喝得沉重晕乎的头就暂且停泊在了他的肩上,像是历经风浪后的船终于找到一个避风港。

当时我们保持那个姿势多久呢?我已经记不清了……这次回忆的时间太漫长了,简直就像做了一个醒不来的梦……我面前的鸡蛋炒番茄都快凉了。

我们保持那个姿势,然后呢?

方远昭已经吃完了,他在收拾碗筷,他吃饭总是那么一丝不苟,就像做功课一样,饭碗被扫荡得很干净。

“发什么呆呢?快吃吧,我发誓我没下毒。”他笑着走进厨房,居然系上了围裙,看样子是准备洗碗,“难得你回来一趟。”他漫不经心地说道。

我低头扒饭。然后呢?

那个雨天,我们暂且休战,我们向彼此缴械投降,我们拥在一起……忽然,我感觉他的身体在发抖,我抬起头来,看到他在笑。路灯下,他笑得那么没心没肺。

他在笑,松开我。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一个人。

“天哪……那小子看到我们了……我保证他觉得我们是情侣……你跑什么啊……我开玩笑的……喂!下雨了啊!你没雨伞啊……”

那个以为自己妨碍到情侣,所以掉过头去的人,是曹正扬。我单恋他总共三年。

而就在几天前,我把我的告白信托人递给了外班的他。老天,他会怎么想我,他一定觉得我是个轻浮的人了吧……

那之后我跟方远昭一个月没说话——在爆发了无数次激烈冲突后——他不开口,我亦然。

“我吃完了。”我起身,走回卧室。厨房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我躺在床上。时过境迁后我也在想,当初自己也有错,就不该那样在那瞬间把方远昭当成了我的依托。

勇敢点儿,别装傻,方亿萱,别刻意逃避那个事实,你逃避不掉的。你明明记得,至今记得,那次的误会之后你跟他争吵时,他声嘶力竭地吼道——

是不是非要我说我是真的有那么点儿喜欢你,你才肯原谅我?!

方远昭,你连我都想勾搭?!学校里那些还不够满足你那肤浅的虚荣心吗?!

然后,我们就安静了。

然后,我们谁也没再提起过这些。后来周晨莺的出现证明,一晃而过的那份暧昧只是个讽刺笑话。

为何要感觉心酸呢?“掉泪”的情节不太适合这个剧本啊!既然不能哭,那就笑吧,我扬起嘴角——反正他也看不到——我喊,方远昭你个小狗崽子在饭菜里动了什么手脚我肚子疼,他没好气地回敬说,我怎么就没事儿多讨嫌身体这么差是不是得绝症了。

我往往能在这些已经成为我习惯的、与他的或者类似的冲突中,找到一种让我生存下去的“戾气”,这种戾气总是在提醒我不能输,不能倒下。就算我曾经干百次地质问,为何我缺失的是一种“大多数人都能拥有我却没有”的生活,就算我曾经面对着我妈无休止的谩骂与怨恨、面对着我妈的墓碑、面对一地杯盘狼藉、面对逢年过节亲戚们的指指点点、面对来解决家庭纠纷的民警、面对唐阿姨试图割腕后充满我爸与方远昭的嘶吼的深夜、面对满屋无人的空荡荡、面对曹正扬知道我对他的情愫后的刻意回避、面对我爸看着我时永远也坦然不了的眼神、面对唐阿姨永远尖酸的语气、面对我无论如何努力也赶不上方远昭轻松取得的成绩、面对永远心怀城府的方远昭,我一次次试图把自己变得麻木,然而,每当我与这个世界激烈冲撞后,我在我满身因冲撞而磨出的棱角中,找到了一种类似于“生命力”的东西。这种东西下贱顽强如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能感觉到方远昭也是。

我早说过了,我们就是这样苟活着,并且相依为命。

天,我是不是都有点儿心理扭曲了?

厨房里传来他丁零当啷摆弄东西的声音。我知道,那是他在给我泡午时茶,他泡东西的水温总是刚刚好。

周晨莺

这几年,我爸的生意在这座渐失活力的小城里日益萎缩,他跟唐阿姨开始两地奔波,经常,这个家里只剩下我跟方远昭少言寡语地度日。我回来后没多久,他们就又出差了。

一个清爽的早晨,胡乱解决完早饭,他忽然对我说:“我想去看看周晨莺,你去不去?”

为什么不呢?虽然彼此心中都有些尴尬。

周晨莺,我表姐,她想要转学到这里来读高三,而我爸因为怀着对我生母的愧疚,让她暂时借住我们家。周晨莺当年在我们学校很出名,她出名的原因就是:美貌。她的美貌让她蹂躏了不知多少男生的心。

我说的是“美貌”,而非“漂亮”。漂亮这种东西会因各人审美观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美貌,它是一种在你目击它的第一瞬间就会感觉心弦一震的审美共鸣。

就算如此,我也没料到她的美貌会征服一直骄傲冷淡的曹正扬。

那些日子里只是听说曹正扬有个心上人,我难过我羡慕我无奈我不甘,却没想到那个人就是周晨莺。“你想不想知道曹正扬喜欢的人是谁?告诉你之后,你就死心好不好?”直到有一天,方远昭不怀好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天晓得这小崽子是从哪里知道我喜欢曹正扬的,又是从哪儿知道这么多“幕后真相”的。

我愣了愣。这是个秘密,是个我非常想知道的秘密,但不知为何我有点儿畏惧它。

但最后他还是告诉了我,点了一根烟缓缓吐出那三个字,带着一种满足感欣赏我的表情。

我一直记得周晨莺刚来的那个雨天,我爸接到一个电话,几个小时后她像从海洋中浮现的美人鱼般,浑身湿漉漉地站在我家门口。她看着我们,嫣然一笑——

“忘记带伞了,从车站下车后淋了点儿雨。”

她拎着行李从我跟方远昭的身边走过,如同一尾游鱼搅动满池潋滟,层层的涟漪一直波及方远昭的心上。是的,她的美不是一个名词或形容词,而是一个动词。

她来到我家不久,车祸发生,她纤长白皙的腿因为那场灾难失去了它们原有的功能。后来她就回到县城老家了,因为腿不太方便,没有继续学业或者找工作,只是偶尔画一些画投给杂志社。

开往县城的班线车一路颠簸,我靠着窗,简直快要睡着。头马上就要撞到窗了,我被方远昭一把拉起来:“别睡,就快到了。”

阳光透过车窗落在我脸上,我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方远昭,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烟味飘来,我听见他深吸一口,然后他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告诉我:“我早就跟你说过了,我对她的感情不是那方面的。”

那还能是哪方面的?纯洁的异性友谊?谁信呢!在某个傍晚我回到家,那时周晨莺还腿脚灵便,从虚掩的门里我看到黏在一起的两人,我不会眼花,正是他们。方远昭——我当时无奈地想——你还真跟你妈是一路货色,擅长偷腥。这话我后来重复给他,他冷哼一声,给了我一巴掌。然后我冲上去发了疯般地与他厮打在一起,最后以两个月的冷战收场,结局是两败俱伤。

我叹了一口气,我搞不懂方远昭为何要否认这点至今。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大约两小时后我们见到了周晨莺,那个已经残缺了的美人,依然保持着她那份近乎魔力的魅力。她坐在轮椅上,展露出我过去见过无数次的甜美笑容。她的小胡桃脸漾开花朵般的笑容,宝光流转的眼睛在阳光的渲染下像是海边黑白相映的贝壳。

她的精神状态看起来不错,面前的书桌上是临摹的一些画,我感到宽心了些——她遭遇车祸前,我曾排斥她,为此我反省过,我喜欢的人喜欢她,这又不是她的错。何况,命运对她太不公。

方远昭走到她身旁,他们相视一笑。两人甚至没有说什么话,那一笑里涵盖了太多。

“亿萱,远昭,其实我觉得你们今天来得不太是时候……因为……有个特殊的人待会儿也要来。”她语气有些犹豫,眼睛里却全是坦然。

“别告诉我是曹正扬,那小子还在追你啊?果然美女的魅力就是大!”方远昭故意夸张地喊道。

她点点头:“我现在觉得,他真的很适合我。”

“老天,这剧情还真是……又狗血又让人感动啊……”我学着方远昭故意夸张地说,可我说的是真心话。

好吧,我承认,刚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还是咯噔了一下。但毕竟,时过境迁,当初的炽热早已烟消云散,如今的我会真心祝福他们。

门外响起敲门声——真是说曹操曹操到,男主角要登场了。虽然,他不是我的男主角。

曹正扬,他站在门口。

他比上高中时瘦了些,头发剃得很短,眼神清冽,像隐藏于森林中的湖。他看看我们,然后又看看周晨莺,眼角眉梢弯起温暖的弧度。“嗨!”他轻声打了个招呼。

他薄薄的嘴唇依然是那样近乎羞涩地抿着,还有那永远骄傲地挺得笔直的脊背。他穿一件干净的白色T恤,整个人只让我联想起四个字:青葱如木。

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些日子。方远昭咳嗽了一声,我又回过神来。四个人在一起,不痛不痒地聊了几句。过了一会儿,两个男生出去买啤酒,屋里只剩下我跟周晨莺。

我正沉默着,她先开了口——

亿萱,你是不是一直都以为,方远昭喜欢我?

她说得风轻云淡,没有丝毫不自然。

我点点头,不知该怎么接话。

她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像是在下定决心。半晌,她开口:“其实,你完全弄错了。真实的情况是,我很不理智地喜欢上了他,而他,他并不喜欢我,只是在我身上找到了一种惺惺相惜的东西而已。”

“怎么说?”我惊讶地瞪大眼睛。

“你记得吧,我住在你们家的时候,因为有个外人在,你们家和睦了不少——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我这样说请你别介意。也许你没注意,就在那段日子,方远昭变得平和了不少。”

我仔细回忆了一会儿,好像是这样没错儿。虽然,他跟我依然经常闹矛盾。

“他经常跟我聊天,用他的话来说,他觉得一个懂得倾听的家中美女是一个不错的倾诉对象。而我,因为是只身一人寄住异地,心里也经常很不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孤独。我想我们是在彼此身上找到了那么一点点相互取暖的东西吧!”

相互取暖?我觉得心里忽然有些失落。我跟方远昭是相依为命的,但我们相依为命的手段是彼此伤害。

“反正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对他有了好感……当然这都是过去时了……”

我正欲开口询问当年我看到的那个画面,后来发现我不该、也没必要问。

都过去了。

尾声

方远昭,你当初说的那句话,是真的吗?

你真的,曾经,喜欢过我吗?

以上,是我差一点点就问出口的话。不过最好,还是算了吧!

“被女生喜欢,是一种可以用来挥霍的资本,对于他那样的人来说。”这话后来传到方远昭的耳朵里,他说他谢谢我对他的高度赞美。

“你可千万别喜欢上我,会后悔的。”故意夸张的语调,永远蕴含三分冷静的低沉嗓音。那是方远昭曾跟我说过的话。在那个生日之后,在那个被我回味了无数次的拥抱之后。我懂他的意思——我们最好都装傻到底,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啊,我发现我做不到,做不到像他那样坦然,像他那样放得开。所以最后,在辗转难眠了无数个夜晚后,我说我要离开这里,他没有留。

我承认,我终于决定承认,当年,面对着毫无希望的对曹正扬的单恋,面对方远昭与我相互伤害却又相依为命的日日夜夜,我不是没有过杂念。

只是,那太不应该。

我跟方远昭从周晨莺那儿回来后,绕道去了学校的那条路。

沿着记忆里的路线,我们又找到了那条延伸着苍茫的旧路。旧路旁,野草丛生。

他忽然开了口,神色平静,“你跟我说过,你喜欢野草,因为它们有种下贱又顽强的生命力,是吧?”

我笑笑,不说话。

他忽然站定在我面前,直视着我,然后说——

“其实我一直觉得,那句话简直就是你我人生注解的绝唱。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但我现在要说的是,在当年那个拥抱之后……别扭头,看着我,我是认真的……在那个拥抱之后,我真的觉得,你是我的亲人。需要我去打败,甚至去伤害,却也相依为命的亲人。这跟我们常说的亲情完全不一样……你……你懂我意思吧?”

他逆光而立,九岁的他、十六岁的他、如今的他,统统在我面前。

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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