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最低价中标法研究
2013-04-29方华
方华
摘 要:本文主要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评标方法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首先分析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点和优点,阐述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作程序,最后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最低价中标法进行了适应性分析。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评标方法;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07-0156-01
1工程量清单招标概述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有关工程造价计算规定及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为基准,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工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填报综合单价,从而计算总造价,并列出综合单价所包含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最终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标投标方式。
1.1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点
(1)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
(2)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3)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4)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5)有利于降低投标方的投标成本。
1.2工程量清单招标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情况复杂。因此,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2准确、全面地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包括:编制说明、项目名称、细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要齐全,要尽可能减少漏项;工程量计算应正确,从而尽可能避免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特征表述内容要全面、准确,减少结算时不必要的扯皮。
3建立与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的数据库
利用各省市各级有形市场数据库管理系统,形成全国联网的数据库,为投标报价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降低交易各方的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1) 对于工程量不确定的工程项目不宜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工程量不能确定的项目,尤其是“三边”工程项目,若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极易造成投标方的不平衡报价,工程造价不可能得到有效控制。
(2) 一个合理的评标标准是降低工程造价的首要条件。
(3)建立风险担保机制
建立风险担保机制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重要保证。尤其是实行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必须建立建立风险担保机制,加大交易各方的违约成本,有利于规范交易各方的行为,使招标结果得到真正实行。
(4)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
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业绩评价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5)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
4最低价中标法适应性分析
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估法和最低价中标法,后者在发达国家中应用较为普遍。由于最低价中标法具有降低工程造价、减少工程交易中的腐败行为、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以及有利于投标方的公平竞争等诸多优越性,因此在国内越来越多的地区得到推广。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
工程招标的前期工作必须扎实周到,项目要齐全,工程量计算要准确。拦标价要符合实际,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不利于降低投资,过低则没有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导致流标。
(2)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与围标行为。在实践中,串标、围标活动具有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危害严重、调查取证困难等特点。特别是个别中介机构唯业主命令是从,违规操作,甚至为投标方围标、串标大开方便之门。
(3)成本价的鉴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在招标投标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个别投标人报出非常低的价格,最后工程进行不下去的情况,结果给合同双方都带来损失。如何避免此种情况的出现,一是加大违约处罚力度;二是需要制度创新,要对成本价有一个量化指标,对报价特别低的且无法顺利进行施工的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将其剔除出去。
5结语
评标标准虽然只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却是整个招投标阶段关键所在,是指挥棒,是试金石。最低价中标法具有非常大的优越性,尤其是在防治工程领域腐败行为、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等方面效果尤为突出,应当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