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天使投资良性发展机制的对策建议
2013-04-29杜轶龙
杜轶龙
天使投资的基本概念
天使投资(Angel Investment)又称“非正式风险投资市场”,是指个人或非正式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具有独特技术或专门概念的创立期企业的风险投资行为,天使投资通过承担企业早期发展的高风险以期获得企业创业成功后的高收益。天使投资属于一种非正式的风险投资,一般不需要投资中介,其主要的投资者是资金实力雄厚的个人和家族。天使投资最主要的投资对象是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创阶段,天使投资者的投资将转化为被投资企业的股权,通常天使投资者会持股3-8年甚至更长。由于投资对象主要是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天使投资的投资风险较高,但其有望获得的投资回报率同样较高,在发达国家,一旦投资项目经营成功,天使投资者一般可以获得高达30%-50%的投资回报率。通常天使投资者都会具备一定的相关产业或行业的知识或者实践经验,并对企业管理知识和金融知识有一定的专长,他们一般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为创业的企业家提供帮助。
我国亟需重视和促进天使投资的发展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来说,在早期发展阶段能否获得必要的资金融入,往往对于其能否抓住机遇快速发展度过最危险的时期具有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对于大多数创立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要想获得风险资本的注入并不容易,由于成本效率方面的原因,一般的风险投资资本都倾向于大中型的投资项目,选择的投资规模大多在5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于投资阶段的选择也主要集中在企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但处于创立期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单次融资需求大多处于25万美元至500万美元之间,这就导致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与传统风险投资之间存在资本缺口。在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处于创立时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是通过“天使投资”来弥补这一资本缺口的。据EZCapital2011年中国风险投资年度报告统计,2011年我国天使投资在全部已披露投资金额的风险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仅为0.07%,远不能满足初创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天使投资通过投资企业的早期阶段、主动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以期获取高收益的投资特点,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高风险的特征具有良好的对应性,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天使投资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独特的作用。
积极构建促进我国天使投资快速发展的良性机制
首先,要着力培养天使投资人群体。我国相当多的科技创业者反映他们很难寻找到天使投资人来为企业的早期发展提供资本支持,我们需要支持和引导越来越多的有条件的个人和非正式组织加入到“天使投资人”的行列中,帮助这些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我国的社会资本总量非常可观,特别是民营经济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造就了一大批资本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是成为天使投资人的理想群体。要想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加入到天使投资人的行列中,就需要让他们熟悉和了解天使投资的运作模式以及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相关知识和意识,这就需要建立和发展各类“天使投资联盟”,通过其对潜在的天使投资人开展各种培训、交流、研讨、论坛等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所有者和民营企业家走进天使投资人的行列。
其次,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天使投资市场网络,为天使资本的供需双方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都十分重视构建统一的天使投资市场对于发展天使投资的重要促进作用,欧洲商业天使网是1997年成立的連接欧洲各主要国家的统一的欧洲天使资本市场平台;美国则在1996年由联邦政府的小企业局(SBA)创立了天使资本电子网络,重点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50万至500万美元之间的资金支持;日本也在其私人投资领域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天使投资市场服务网络[47]。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的天使投资市场服务网络,起到了搭建科技创新企业与天使投资者之间桥梁的作用,便利了天使资本供需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同时还为天使投资市场的参与者了解全球最新的科技成果、技术市场行情以及专利动态提供了较为便捷的途径。我国亟需尽快建立这样的全国统一的天使投资市场网络,以促进我国充足的民间和社会资本存量更多的转化为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创新的推动力量,为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的早期阶段突破资金瓶颈提供资本的保障和支持。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