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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保护你,我的孩子

2013-04-29

蓝盾 2013年8期
关键词:强奸儿童家长

2012年4月29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泗县籍男子魏义广4年间先后悄悄潜入4所中小学校,对熟睡中的24名女童实施“性侵”。这名淫魔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今年5月8日,海南万宁市一所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判决陈在鹏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冯小松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6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强奸、猥亵儿童被执行死刑。据公安部门侦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

近些年来,校园猥亵案已非新闻,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媒体密集曝光、高频进入公众的视野,令全社会震惊愤怒。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背后,是一个个无辜的受害孩子。

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各地投诉“强奸”幼女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2000年上升到3081件。而在2000年到2004年,仅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全国就有48名幼女遭受性侵害。2009年则上升至175人。

越来越多的罪恶之手伸向儿童,他们成为最需要关怀保护的一个群体。

校园性侵频发原因何在?

校园幼童频遭性侵,这是一个需要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其原因何在?为什么孩子屡受侵害?

首先,学校管理不严、部分教师师德防线失守。师者,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更是精神文明和道德文明的传播者和弘扬者。为何却屡屡披上狼皮,把魔爪伸向自己的学生?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杨雄认为,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教育工作者价值观、道德观扭曲,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将其邪恶之手伸向祖国的花朵。教育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和防范,使得一些本已经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涉案人员逍遥法外,从而为所欲为。学校忽视自身的安全管理建设,学校未高度重视性知识和性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使得身心发育尚未健全的中小学生甚至幼儿面对性侵时,无法正确应对,也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其次,违法成本过低、打击力度不够,不健全的法律法规变相纵容。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为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提供了空间。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犯有强奸幼女罪者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在灰色权力的运作下,一些强奸案件却按“嫖宿幼女罪”论处,重罪轻判,变相纵容了衣冠禽兽们把魔爪伸向学生的行为。

震惊一时的贵州习水案中,十多名中小学女生被胁迫到习水县城关老司法局家属楼卖淫。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此案曝光后,舆论哗然,司法界人士提出以强奸幼女罪重治涉案人员。然而,涉案人员最终以“嫖宿幼女罪”获刑7年到14年不等。

再次,家庭监护和管理存在疏漏也是导致女童被性侵的一个因素。据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近年来,女童被性侵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在已查办的案例中,被性侵的留守女童和打工者子女占一半以上。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父母所委托的监护人如长辈、亲戚等,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也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致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统计表明,被性侵儿童的家庭中,父母双方大部分外出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年幼子女,或由爷爷奶奶照看,或无人照看又未将孩子送往托儿所、幼儿园,孩子长时间独自留守或独自玩耍,给犯罪分子留下动手的机会。儿童家长的监护空白,是儿童容易受到猥亵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儿童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相关防范知识严重匮乏也是重要原因。在我国,很多家庭和学校受社会观念、自身文化等方面的影响,缺乏对儿童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导致很大一部分家长及儿童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近年来,儿童遭到性侵害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012年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就受理了强奸儿童、猥亵儿童的案件17件,且被害人年龄呈现低龄化、受害次数呈现高频化的特点。”北京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王媛媛分析认为,由于性教育的缺乏,部分低龄儿童未能意识到嫌疑人的行为系在严重侵犯自己的权益;此外,由于自护教育的不完善,部分未成年人未能意识到跟随非亲密关系的异性进入到单独空间系步入险境,未能掌握必要的防身方法。

预防幼童遭性侵,外国怎样做?

目前,很多国家已把儿童性教育以及预防保护教育纳入计划中。儿童性教育主要教授儿童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也有一些国家则加大对儿童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织紧法网打击性罪犯。

美国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规定,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

瑞士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

韩国将对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恋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法国一直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并编织了一张惩治性侵儿童的严密法网。根据法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法国惩治包括强奸、强制猥亵、非强制猥亵、引诱以及性旅游等五种类型性侵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并针对不同危害程度,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

日本先后在立法中规定,严厉打击和惩罚侵犯未成年人性权益的行为。日本制定了《儿童福利法》《防止虐待儿童法》《卖春防止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在《日本刑法典》中亦明确规定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惩罚措施。针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的行为,日本法律进行了明确的惩罚规定,不管这种性侵犯有没有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

英国让色魔无所遁形。首先,英国编制了严密的刑事法网来应对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根据2003年的《性犯罪法令》,与13岁以下的儿童性交,不再考虑是否同意的问题,视为强奸罪,其他针对13岁以下的儿童实施的如促使或者引诱儿童参与性活动的行为,构成儿童性侵罪。与16岁以下的儿童之间进行的性活动,无论是身体接触或者非身体接触的行为,也构成犯罪,甚至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为了与日益增加的网络性侵儿童行为作斗争,网聊以后与儿童见面会构成新的犯罪,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与儿童交朋友,意图侵犯儿童而与儿童见面或者意图见面的行为构成犯罪,最高可以判处10年监禁。

我国怎样打击和预防儿童性侵犯?

面对性侵给受害儿童带来的极大伤害,人们不禁呼吁,保护孩子刻不容缓!整肃校园环境刻不容缓!弘扬师德刻不容缓!

一、修补相关法律和制度漏洞。亡羊补牢,犹未晚也。遏止校园性侵儿童案频频发生,用“人头落地”来震慑那些师德沦丧、“监守自奸”的禽兽教师,无疑是治“标”之举。但是,治标还须治本,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该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对于最高法要求重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孙云晓认为,目前环境下,重判可以遏制此类犯罪。他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以儿童为被侵犯对象的案件大都集中在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不管是何种原因、何种形式造成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都应该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针对猥亵犯罪在一些学校发生的现象,北京朝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提醒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此类现象,建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建立校园犯罪案件报告制度、家长和社区监督制度,设立家长委员会,从根本上消除放纵庇护、上遮下掩、“内部消化”现象。

二、家长做好监管,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孩子建立明确的性保护意识,可以避免很多伤害,如让孩子尽早明白到底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时应该如何应对,使孩子懂得自己的身体任何人都无权抚摸或伤害,受到侵犯应向信赖的成年人和警察求助等。家长要教给孩子以下9个“守则”,尽量防止受到伤害。

1.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2.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3.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4.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5.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呼叫。

6.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7.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家中。

8.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

9.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

“家长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发现异常情况,一定要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开解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张妍表示,一旦发现孩子受到此类伤害,家长要保持冷静,帮助孩子回忆出完整的过程,同时注意保存好孩子受害时的内衣,及时固定证据,也可以在报案后由公安机关送孩子做身体检查和司法鉴定,但不要自己大张旗鼓地“教训”嫌疑人,避免造成孩子隐私泄露。她说,有的家长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寻求私下和解赔偿,这样做的危害无穷。不但证据可能灭失,而且可能因耽误时间影响法官对受害方证言的采信。

三、建立预防体系。有关专家表示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出入的监管,如有未成年人在宾馆、饭店开房、出入KTV等娱乐场所,应引起高度关注;要整治淫秽不良网络信息、信息台特殊服务等,净化社会风气;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尽可能给打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教育部门应该切实负起对儿童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管理,配备必要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加强对学校闲置及废弃房屋的管理。同时,应当建立教师值班、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制度,加强法制及自护安全教育,使学生发现受到伤害的可能及时报告。在全社会建立起尊重、保护儿童的支持体系和防范体系。

深圳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表示,“我们希望家长、学校、社会联起手来,承担起责任,共同尽职,建立和启动教育、防范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合力,共同为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才能让孩子们健康、安全、快乐地成长。”

(责编: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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