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学生不能没有惩戒
2013-04-29吴靖
吴靖
教育中要不要有批评?
这本身应该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但是今天却被舆论弄得很复杂。以至于都需要教育部发文明确班主任有批评学生的权利。
学生犯错,当然得批评,这是我们的职责。否则,他们就会误认为教师已经默认了自己的行为,缺点和错误就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一遇到类似的情况,错误还得重犯。一个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只有赏识和鼓励,没有批评和惩戒,就容易自我膨胀,心理变得脆弱,在以后的生活和事业中,就不能正确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挫折。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中,赏识教育和挫折教育应该是一体两翼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批评中能不能有惩戒?
这本身也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批评不是表扬,总不至于学生犯错之后我们还得奖赏他吧?但这一问题今天也变得混乱不清了。
今天,我们强调素质教育、强调尊重学生、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再加上今天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一个个都是小皇帝、小公主,个性张扬、心理脆弱,受不得一点委屈;由班主任批评所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事件时不时地见诸报端。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家长不依不饶、舆论穷追不舍、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当事教师被折磨得心力交瘁。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已经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违规学生的现象。
但是,教育离不开批评的,批评也是离不开惩戒的。正如毛泽东所说,治病救人,首先“要给患病者一个刺激,要向他们大喝一声,说:‘你有病呀!使患者为之一惊,出一身汗,然后才能好好地叫他们治疗。”只有通过惩戒,我们才能教会我们的学生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过失负责,如果他在学校里失去了这一机会,那么,将来他就得到社会上去补齐这一课,可以肯定的是,到时,他必然会要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虎妈”和“狼爸”的走红,从某种程度上正是反映了我们的社会已经开始认识到了惩戒教育的重要性。
因而,对学生错误的行为,教师该训斥的一定要训斥,该惩罚的一定要惩罚。不能拉不下脸,不能为了维护自己平和谦虚的印象,客客气气,不好意思对问题进行斥责批评。学生犯错之后,我们得用坚定的口气明确告诉学生我们的态度,以及我们对这件事的难过、气愤、恼火或者失望等各种感受,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不同和对错误不同的认识、态度,施加程度不同的、适当的心理压力。特别是班主任,要做到令行禁止。
总有一些学生屡教不改,在犯错之后,不承认错误,对教师的批评教育持抗拒态度,或抵赖,或回嘴,有时甚至故意挑衅;这时候我们怎么办?一是要冷静,不能情绪化;二是要坚决。对于这一类学生,我们就不能太委婉,不能姑息迁就,必须用严肃的态度、严厉的语言,及时予以直接批评和强烈谴责,并且要当全班同学的面进行批评,否则,当事学生的思想是不会受到震动的,也不会主动认识错误,在面对类似问题的时候,还会重蹈覆辙;而其他学生会认为你欺软怕硬,不能赏罚严明、不会秉公办事,你在学生中的威信就会丧失,班集体内的歪风邪气也会因此上升。
当然,凡事也应有个度。惩戒只是批评中的一种必要的辅助手段,不能在教育中唱主旋律,不能过滥。它是一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实施惩戒批评,不能以牺牲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代价,这是我们的底线。因此,要有理、有节,适时、适度;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简单粗暴,不要使用侮辱性语言和带有威胁性的口吻去压制、恫吓学生,不要当众训斥学生,不要动手推拉学生,更不能体罚学生;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努力做好后期的善后工作,掌握学生的情绪,使学生从心里感到你确实是在关心他的进步,是在为他着想的,消除惩戒性的批评有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
总之,没有惩戒、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虚脆弱和不负责任。只有将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以赏识教育为主、惩戒教育为辅的教育体系,这样的教育才是完整的,有意义的。■
(作者单位:江苏仪征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