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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视阈下当代大学生幸福指导

2013-04-29余进军

教育界·上旬 2013年8期
关键词:幸福伦理大学生

余进军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和质量得到普遍提高,然而人们的幸福感却未见增长。弄清伦理学视阈中的幸福意义和当代大学生幸福的现状,不仅能为大学生认清幸福是什么、如何获得幸福,也能为其幸福感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大学生 幸福 伦理

幸福问题一直是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全员育人应关注的问题。几乎所有的人都希冀自身幸福。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重要群体和祖国未来事业的建设者,他们追求幸福、向往幸福,其幸福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其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于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人对于它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也把它说成不同的东西:在生病时说它是健康;在穷困时说它是财富”。探讨伦理视阈下的幸福,对培育大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促进其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幸福的伦理思辨

“道德即幸福”是中西方文化的基本观点。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强调,“快乐不应是追求德性的目的,德性本身就是幸福”,即有德就有幸福,失德便无幸福可言。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至善,“完善的幸福是人的沉思活动,因为在沉思活动中可以获得自足、愉悦、闲暇、无劳顿、享福祉”,要求人们在选择德性生活时要适度。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中也认为:“德可以祈福”“道德(德性)就是幸福”。儒家认为幸福只是道德的伴随物或附属物,它建立的标准有两个:一是道德、精神的快乐;二是普天下人的共同快乐。而道家认为道德与幸福是不一致的,任何事物和事情都是由矛盾对立面构成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要放弃作为,听天由命,因为万物的本然状态是最好的状态,顺其自然合乎道,才是最大的幸福。

可见,道德与幸福作为伦理学范围内的问题,是具有内在的统一和一致性,还是水火不容呢?华东师范大学杨国荣认为,“善的追求总是内含着对幸福的向往,当理性从实践的层面关注整个人生时,便不能不涉及幸福的问题。以追求存在的完善为指向,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展开为一个不断扬弃对峙而走向统一的过程”。就是说,善、道德的追求与幸福的关系是在一种矛盾对立和统一中存在的。康德指出,“幸福概念是如此不确定,以致尽管每一个人都希望达到幸福,但他从来都无法明确地、前后一贯地说出他真正希望和意愿的是什么”。可见,关于幸福的定义一直是人言人殊。虽然对于幸福没有明确的答案,还是可以从各家之言中找到幸福的本质。首先,幸福是人类生存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与动物不同,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性的,而所有的目标最终都是想要达到人生幸福和社会道德的统一。其次,幸福是人的根本性需求得到满足后的一种心理体验。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发展的,并且大多数人都存在着较高层次的需求。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表达了人较高层次的幸福是什么样的,“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他认为在社会实践中,人们以追求对社会的贡献为目的,才能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真正而最大的幸福就是追求人的自我解放与人类的自我解放。

二、当代大学生幸福的现状分析

当代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即享受到时代变迁所带来的成果,又受到西方文化的侵扰,而多元文化的影响是造成大学生产生不健康的幸福观的主要因素。对大学生进行幸福指导就是在全员育人中体现对人的关怀,指导其发现幸福、创造幸福、享受幸福,以培养大学生的幸福情感和幸福能力。那么,当代大学生持有什么样的幸福观呢?

(一)积极的幸福观

通过“百度”搜索“幸福是什么”,你会发现它有多种回答:幸福,是偎依在妈妈温暖怀抱里的温馨;幸福,是依靠在恋人宽阔肩膀上的甜蜜;幸福,是抚摸儿女细嫩皮肤的慈爱;幸福,是注视父母沧桑面庞的敬意。幸福是个谜,让1000人回答,可能会有1000种答案。对饥饿者来说,有饭吃就是幸福;对缺乏爱者来讲,仁爱就是幸福。幸福是让你感到快乐,是一种奇妙的感受。可见,人们对于幸福的理解充满了感性色彩,大都认为幸福是一种美好的感受。人是需要有点精神的,幸福也一样。这种精神主要体现在求真趋美,乐善好施。当然,人生路上并非总是一帆风顺的,有时会遇到挫折或困难的。正是因为我们不停地追求自我完善和幸福,才感悟到幸福的价值。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观、幸福观嬗变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应看到一些消极幸福观在部分大学生中依然存在,他们在幸福目标追求上过分重视物质享受,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把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割裂开来。

(二)消极的幸福观

1.功利主义幸福观。在当今社会中,有人把对幸福的追求理解为对财富、地位、权力、成功的追求,认为极大的物质丰富能带来最大的幸福。不可否认,物质丰裕、社会发展给人们的幸福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当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时,他除了具有强烈的生理需要外,很难产生其他需要,何谈自我实现。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需要外界的善为助,因为没有外在条件不可能做或难于做出高尚的事。但是,我们须清楚地认识到,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社会发展只是为人类获得幸福提供了前提条件,物质生活所引发的感官快乐和满足只是幸福的一部分,它带来的享受与满足也是短暂的。一旦有了新的需求或欲望不能实现时,难免会产生了焦虑、低落、甚至痛苦。智者大都认为享乐、纵欲并非幸福,只有把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结合起来,那种物质上不贫困,精神上宁静的生活才是幸福的。

2.自由主义幸福观。当代大学生勇于创新、敢想敢做,标新立异,喜欢紧跟时尚步伐,担心在时尚潮流中落伍,在行为、语言、服饰等方面常展现自己独特的个性。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有些大学生认为个人是独立的个体,幸福是个人私事,希望通过追求“自由”来获得幸福。由于当前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有些大学生为追求个人幸福,讲究优胜劣汰,从自身的感觉或欲望出发去追求自己认为的幸福。这势必造成自身在追求幸福的时候,不顾及他人幸福,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是团结、和睦的大敌。毛泽东曾写过一篇《反对自由主义》的文章,他列举了自由主义的表现,剖析了其产生的根源,指出了其危害。可见,持自由主义幸福观的人因追求自身幸福,自由放任,只讲和气、不讲原则。

3.消费主义幸福观。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富裕和繁荣,很多人认为,物质获得越多,并无限占有,才能体现人生的幸福感。出于对消费的追求和迷恋,有些大学生更多地注重物质消费而轻视精神消费,使得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明显失衡,也使得大学生的精神价值理念不断瓦解,导致某些病态幸福观产生。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一味地追求财富、权力等发生的非法敛财等违法犯罪事件,似乎消费得越多,仿佛人的价值越大,从中获得的满足也越大,人生幸福感强烈。这种因虚荣心作祟的盲目、享受或攀比的消费主义幸福观,只能暂时弥补大学生精神上的空虚,无法获得持久的心灵宁静,其幸福是正慢慢被消费所奴役。

4.平庸主义幸福观。幸福的实现是需要努力的,在幸福观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有些大学生把个人的不幸福归咎于家庭或社会,认为自己出身不好,没有权势的父母给自己铺路,抱怨社会对其不公,于是乎过着“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他们在混沌中失去自我,继而失去斗志,也丧失了想象、锐气和追求。这种安于现状的幸福观是缺乏创造幸福意识的表现,势必导致他们不能正确认识奋斗与成长的关系,缺乏对未来挑战性目标的积极规划,缺乏正确把握追求幸福的手段,从而导致他们的幸福目标难以实现。平庸者以个人幸福为上限,陶醉在个人的小世界中,造成其有知识没见识,有技术没才华,有文凭没水平,过着单调乏味、呆板枯燥的生活,为的就是四平八稳。我们要拒绝平庸,努力把个人幸福同社会幸福结合起来,为人民谋幸福,这才是真正幸福。

三、伦理意义上的大学生幸福感提高

幸福感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多数心理学家把人主观感受得到的幸福称为主观幸福感。主观幸福感是一种以个体的主观判断为标准来界定的,它实际上是一种主观对于幸福的评价。当代大学生在理解幸福本质基础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的幸福感。

1.认清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问题。马克思指出,“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做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所以,要想得到真正的幸福,就应该以道德为实现幸福的条件,尊重他人,才能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许,并且其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现实生活中,应该遵从集体主义原则,在必要的牺牲和贡献中获得至善。只有个体与社会统一的幸福,才是真实的幸福。

2.以劳动为手段,增强奉献意识。幸福不是既定的存在,而是现实的创造。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身幸福的创造者,劳动是幸福的源泉,道德是幸福的前提。只有在自由自觉的劳动创造过程中,人们才能实现和提高人生的价值,获得永恒不变的精神享受,而且最高的幸福价值就是为人类服务,这是我们追求幸福的最终目的。可见,真正最幸福的人应该是那些能够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

3.保持良好的心态。由于人们的遗传基因、生长环境、教育程度、个性等存在差异,使得人们在对待周围世界所持的态度有所不同。在现代生活中,“知足常乐”常被视作一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消极态度。其实,这其中包含着合理的心理调试过程。大学生应以良好的心态认识到,任何人只要在基本生存有所保障的前提下,才可获得不同性质的幸福。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幸福的多层次性、丰富性,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大的幸福。

4.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道德修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的道德文明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对幸福的真实把握。只有关注道德的变化,个体不断的培养自身道德以提高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才能为人的存在和人的幸福提供合理、完善、持久的发展空间,避免片面的利益追求威胁到他人的存在与幸福。高兆明在《道德生活论》一书中明确指出:“幸福是(至)善的主观体验。追求(至)善即追求幸福。(至)善的实现即是幸福的实现”。我们要把“止于至善”作为道德层次的最高追求,在追求中不断提升道德境界以获得更大的幸福。

为此,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导向,界定幸福的合理价值标准,主动承担自身的责任,把享受幸福和创造幸福统一起来,在追求物质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奋斗观和幸福观,使个人幸福融入集体、民族、国家乃至人类幸福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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