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十年看小岗,后三十年看郝堂
2013-04-29周立肖刚
周立 肖刚
“三十年前看小岗,三十年后看郝堂”。近两年每次见到李昌平,都会听到他提到这句话。在去郝堂村实地调研前,我们以为是他夸下的海口,不大在意,郝堂村调研后,这句话便深深印在脑中了。
三十多年前,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农民,冒着生命危险,开始了土地按家庭分户承包的责任制,改变了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也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1982年,这一制度在首次以农村问题为主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得以命名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央一号文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出了五种联产承包的方式: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组、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文件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治合法性,认为这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小岗村的这一基本经营制度,被最终确立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经营层次,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分散经营的层次,两个层次有机结合而形成的机制。”
分之有余而统之不足
经过三十年的实践与发展,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形式,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从“分”的角度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农业剩余劳动无处释放,只好以劳动替代资本的精耕细作时期。当劳动力自由流动,大量从事农外工作,进入资本替代劳动阶段后,这一制度的局限就十分突出了:土地平均分配,好坏搭配,户户均等,造成土地细碎化,加之国家多次承诺土地长期不变,以及2003年以来土地承包法确定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方以户为单位”的主要原则后,经营规模小、单位经营成本高,成为长期现象,部分地区甚至进一步演化出“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农地“类私有化”制度,使得土地的细碎经营恒定化,动态调整机制也不再发挥作用了。
从“统”的角度看,农村的集体经济已不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也基本消失,土地由村民委员会管理,集体所有和集体经营的“统”有名无实。很多地方出现了“无钱办事、无人管事、无章理事”的局面。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弱,无力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多种服务;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匮乏,无法满足承包农户对生产服务和协调的迫切要求,无力将农户和市场有机衔接起来,“双层经营”实则成了农户家庭的“单层”经营。
事实上,目前“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经名存实亡。必须对双层经营体制赋予新的内涵, 改造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 形成新的以双层经营为基础的专业经济合作体制。
可以说,小岗村三十年前的“分”,只是完成了“统分结合”中的“分”,实现了分户经营。需要重新组合农村要素,进入到后三十年的“统”,完成真正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分久必合,培育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集体经济、重建村社共同体,成为郝堂试验的重要内容。
郝堂村的“统分结合”
郝堂村地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有2000多人口,700多劳动力,其中500多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大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即俗称的“386199部队”(38指代妇女,61指代儿童,99指代老人)。
2009年,中国乡建院院长李昌平和信阳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理事长禹明善走进了郝堂村,访问了村主任胡靖。这位年近六旬的老村干部热切地想改变村干部一味收钱,村里公共事业无力兴办的局面,努力想把村集体的国家代理人角色,改变为村社代理人角色。李昌平则在湖北监利县的老家,已有了运作养老资金互助社的经验。经过协商筹措,一个名为“平桥区夕阳红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养老资金互助社在郝堂村诞生了。2009年,互助社筹得资金34万元,其中7位村民每人出资2万元,15位老人每人出资2000元,李昌平和禹明善筹资15万元,村委会划拨2万元。有了资金互助组织,就开始着手基于资金互助的制度创新。
资金的联合,首先撬动了村容整治的联合。面对村庄难以整治的局面,中央美院毕业的生态艺术家孙君带领他的“绿十字”团队,也加入了郝堂村的村容整治与村庄规划建设。孙君说:“红十字”是拯救人类的,“绿十字”是拯救地球的。他创建了北京“绿十字”,以环保作为自己终生的使命。郝堂村的房屋村舍,经过他的重新规划整理,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按照李昌平的分析,改革开放后以“分”为主基调的农村发展,把乡村社会首次改造成为“无主体”社会,出现了小农“政治贫民、市场贱民、社会流民”的“三民化”趋势。迫切的需要是,将以家族共同体自治为主的社会,改造成为村社共同体自治为主的社会。即以村社区为边界,建立起以地缘、水缘、业缘为基础,以亲缘、血缘、熟人关系为纽带的村社共同体社会。村社共同体的主要经济社会特征表现为“四权统一”和“三位一体”(见图1),即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产权、财权、事权和治权”的统一和集社区“经济发展、建设和治理”的三种职能于一体。村社共同体在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能够成为主导乡村政治、经济、社会(区)发展、建设和治理的最基本的组织主体
资金互助社的运营,带动了村容整治,进而改变村庄治理结构,促进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三位一体”。依托金融合作,郝堂村正在逐步实现共同的产权,财权,事权和治权的“四权统一”,使得以养老形式建立的内置金融,正在成为重建农村共同体的突破口。
李昌平主张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他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协作者,协作农民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李昌平提到他选点做事的原则是五句话:
第一句话是“我村我素”。我村有我的元素,比如有山、有水、有好人、有古树、有古宅子、有历史、有文化、有好吃的、有好玩的,有便利的交通、有好区位,有好风水,越有特点越好。
第二句话是“我村我品”。要建设有品位、品格、品质、品牌,能够建出“四品”的村庄,就值得好好地去建设。或者说就是要建成与千城一面的城市不一样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新农村。
第三句话是“我村我业”。新农村建设好了,自然会有就业,让农民基本不靠外出打工来谋生。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城市化与逆城市化并行的时代,把元素丰富的村庄建成有“四品”的村庄,农业农村服务现代化就可以实现,村民就业自然解决了,农产品不愁销路了,农民收入就可以有大幅度增长。
第四句话是“我村我家”。是说村民不出村就可以干活,不出村就可以把农产品卖出一个好价钱,就能活得有滋有味,这样村民就会把自己的村庄当做自己的家园,就会认同村庄是自己一生一世的家园。现在有很多地方花了大价钱建设所谓的新农村,最终村民还要外出打工,年轻人最终还是不愿意回去。这样建的村子就不是家园,很多农庄将来一定会成为建筑垃圾。
第五句话是“我村我根”。把村庄建设好了,村庄的人对村庄有了认同,都以自己是这个村庄的人为骄傲,本村的女孩不愿意嫁出去,外村的女孩愿意嫁进来,甚至外地人、城市人都愿意到村子来买房子,本村的成功人士无论离开村庄有多久、有多远、当了多大的官、发了多大的财,最终愿意回来认祖归宗,光宗耀祖。
郝堂村符合了上述的五个条件,正在建设“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农村试点。
郝堂村建设的三点经验
通过对郝堂村的实地考察,以及对李昌平郝堂村建设经验的了解,我们认为郝堂村建设,符合我们多年来在农村进行新乡村建设的三点经验:
一是外发促内生。现有的农村在“劳动力、资金和土地”三要素净流出的情况下,已难以通过自己的力量重建村社共同体,需要有外部力量促进,才能带来内部的联合。
二是内联促外引。农村内部的有机联合,可以促进更多外部资源进入农村,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回流。互助合作的金融联合,成为一个重要途经,撬动其他领域的联合。
三是统分结合,双(多)层经营。未来的农村,不可能再是单家独户的分户经营,也不可能是大一统的集体经营,需要真正落实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做到农户、村社的双层经营,有时需要合作社、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介入,形成多层经营的局面。
“前三十年看小岗,后三十年看郝堂”,我们期待郝堂村能成为中国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试验田,为中国下一个三十年的农村改革与建设,提供摸着石头过河的基本经验。
本项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073163)、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120004110001)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学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