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做“五位一体”建设的领先者
2013-04-29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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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在这由“五位一体”的建设大格局推动的社会大文明建设系统中,国有企业具有重要的地位,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世界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大企业应当作为社会的代表性事物存在,“它为我们的公民设定了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的标准;它能领导我们,影响我们,指导我们;它决定了我们对社会的看法……这些代表性的事物就是大企”。经过抓大放小改革以后,现在中国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在规模上可以说是大企业了。虽然与跨国公司相比,国有企业的规模还需要集中,结构还需要调整,产业还需要升级,发展还需要转型,实力还需要增强。但大企业之大,不仅在于物质上的强与大,更在于精神上的强与大。只有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强大,软实力与硬实力兼备,才能成为社会的“代表性事物”。
要成为如彼得·德鲁克所称的“代表性事物”,国有企业(其他性质的大企业也应如此)必须在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其他企业的前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才能与自己的地位、职责相应相称。
根据“代表性事物”的时代特征,国有企业必须走在时代前列,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如在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好转方式、调结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带动作用;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好依法经营、民主管理、法人治理、反腐倡廉的带动作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好以人为本、文化先进、合规诚信、学习创新的带动作用;在社会文明建设中发挥好平等互尊、履职尽责、公平正义、和谐共赢的带动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好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的带动作用。一句话,国有企业要在五位一体建设和建设五大文明的实践中,破解发展难题,克服发展瓶颈,先行一步创造并积累经验,引领广大企业一道前进。
现在,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是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大文明系统,在现代化基础上和全球化条件下的全面复兴。国有企业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主体,是国民经济脊梁和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不仅应责无旁贷,而且更应带头实践、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