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将如何冲击国内银行业?
2013-04-29杨驰
杨驰
利率是金融市场的基准信号和反映金融产品供求关系的关键指标,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作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利率市场化近期呈加快推进的态势。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要求“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确保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原则稳步推进。但在当前宏观经济发展步入转型期、经济金融环境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应充分估量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的潜在影响和不利冲击,制订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有效策略,防止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潜在冲击
盈利受到明显影响
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盈利的冲击不可小视。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存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营业务,利息收入是银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存贷款分别是银行业负债方和资产方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133.62万亿元,其中贷款67.29万亿元,占总资产的50.36%。总负债124.95万亿元,其中存款94.31万亿元,占总负债的75.48%。从损益表来看,利息收入占据了营业收入的大头。2012年,16家上市银行营业收入25962亿元,其中利息收入为2036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8.45%(见图1、图2)。
尽管近年来各银行纷纷加快转型步伐,通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理财、投行、资金、托管、咨询等新兴业务比重,并尝试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逐步进入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新领域,但由于分业经营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我国银行很难像西方同业那样摆脱对存贷款业务的完全依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情况还将存在。
在目前资金供应总体偏紧、存款争夺战十分激烈的局面下,如果存贷款利率完全放开,预计存款利率将明显上升,净息差、净利差继续收窄,对银行业的盈利形成较大冲击(见图3)。以2012年情况为例,6月8日、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3.5%下降到3%,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6.56%下降到6%。同时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政策出台以后,大部分商业银行采取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的策略,国有大型银行也纷纷上浮了存款利率。从2012年的16家上市银行情况来看,有12家银行净利差比2011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是2012年上市银行利润增速普遍低于前年的重要原因之一。
风险偏好有所改变
利率市场化可能导致银行业在客户定位上由低收益、低风险客户向高收益、高风险客户转移。近年来,金融脱媒的现象日益明显,大中型企业纷纷转向直接融资市场获取资金,贷款需求快速下降,贷款议价能力明显提升,导致银行在大型客户领域的收益有所降低。2012年全社会融资总量15.76万亿元,其中新增人民币贷款仅占52.1%,比2002年下降39.8个百分点,而新增企业融资比重从2002年的1.8%上升到2012年的14.3%(见图4)。
银行业在传统盈利模式受到挑战的背景下,被迫寻找新的发展空间,从主要服务于大型客户向以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客户为主转移。截至2012年底,全国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为14.77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95%,比年初增加2.43万亿元,增速19.73%,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4.09个百分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融资渠道狭窄,在与银行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必须承担更高的融资成本。银行则通过客户定位的下移,大幅提高了贷款收益率。据统计,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上浮10%~30%之间。
客户定位下移的现象有可能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在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贷款领域的“逆向选择”现象很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借款者比银行了解更多关于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往往具有信息优势。银行为了消除这些不利影响,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水平来降低可能面临的信贷风险。这使得那些经营正常、业绩优良的企业由于不愿意支付高出市场水平的利率而选择退出借贷市场。相反,那些经营业绩不好的企业,往往是愿意支付较高利率的风险偏好者,因而更易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这为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埋下了隐患。
破产概率加大
利率市场化加大了银行的破产概率。从世界各国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情况来看,伴随而来的往往是部分银行的兼并重组甚至破产。规模小、风险管理能力差、客户基础薄弱的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由于竞争力差,出现存款流失,被迫采取激进的存款定价策略和客户开发策略,经营成本急剧上升,出现亏损,甚至导致破产。
以美国为例,1970年开始放松对10万美元以上、90天以内大额存款的利率管制,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1980年美联储正式解除利率管制,通过《解除存款机构管制与货币管理法案》,决定从1980年起,用6年时间逐步放弃Q条款(美国《1933年银行法》中的第Q项,禁止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定期存款也规定了最高利率上限。编者注)。1986年取消NOW(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al,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利率上限后,美联储对所有定期存款利率以及大部分贷款利率的限制均被取消,实现了利率水平的市场自由化。在此期间,美国银行业破产数量明显上升,1980~1992年的十年间,美国总共有2252家银行破产,平均每年达到225家。与利率市场化之前的1951~1970年相比(期间破产银行为75家),年均破产数量上升了60倍(见图5)。
利率风险管理难度提高
利率市场化将导致银行业的利率风险明显加大。利率变动给银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并改变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和其他利率敏感性收入,从而影响银行收益,同时还将影响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工具的内在价值。因此,按照审慎原则对利率风险加以有效管理,对于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相当重要,利率风险管理将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
利率市场化全面推开以后,利率变动幅度加大,变动频率加快,不同银行间的利率产生明显差异。利率动态调整将成为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银行业的定价管理能力、市场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银行来说,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由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到期日与重新定价存在时间差,利率变动将给银行的收入和内在经济价值带来意外波动。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固定利率长期贷款的融资来源,一旦利率上升,银行就将面临由此带来的未来收入的减少与内在价值的降低。
我国银行业由于长期严格执行基准利率,自主定价的动力和意识较差,对于利率风险管理还没有引起充分重视,也缺乏相关的经验和人才。必须足够重视利率市场化后出现的利率风险。
存在的瓶颈
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展不快是不争的事实。这既与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业发展的整体考虑有关,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决定了利率市场化无法一蹴而就,只能慎重进行。
一是利率能否真正发挥信号作用还有待观察。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了利率市场化步伐,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现在看来,通过利率调节资金供求关系的效果不明显。实践中,大企业特别是央企在与银行的博弈中占据绝对优势,很多享受7折利率。与此同时,贷款利率差别化也不明显,尽管人民银行在2013年7月取消了7折贷款利率下限,但其效果还有待观察。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例,前些年个人首套房贷基本上各家银行都是一律7折,后来调整到8.5折,目前才逐渐有了一些定价上的差异,但离按照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开展差异化定价还相去甚远。周小川曾经指出:“实际上金融企业并不是特别地愿意自己对住房抵押贷款定价。”这既和商业银行风险识别水平亟待提高有关,也与利率发挥信号作用的外部环境不健全密不可分。
二是金融市场竞争环境有待改善。一方面,国有大型银行仍然享受了大量显性和隐形的政府扶持,很多财政存款和大型国企存款指定存在国有大型银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父爱主义”,对地方控股的中小银行给予了诸多关照。这使得各家银行并未处于同一条起跑线。存款利率放开以后,国有大行凭借隐形政府信用和网点数量多、吸存成本低的优势,具备存款利率上浮的条件,必将吸引更多的存款资金。这将很大程度上改变现有的银行业竞争格局。
三是存款保险等配套机制还不健全。根据各国经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必将导致金融机构发展的逐渐分化乃至优胜劣汰,破产银行的数量势将呈上升趋势。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破产以后,存款人的利益将得不到任何保护和补偿。如何处理问题金融机构、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由此看来,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外部条件尚未具备的今天,贸然启动不但收不到期望效果,反而会导致严重后果,乃至影响整个金融业的稳定。这也是我国对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慎之又慎的根本原因。
完善配套政策
从现实情况来看,这项改革既势在必行,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又只能稳步前行。需要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为利率市场化提供良好环境,避免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受到太大影响。在现行环境下,应先期采取以下几项配套措施,为利率市场化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一是逐步放开分业经营的限制,允许商业银行进入投行、保险、基金、金融租赁、信托等更广阔的金融领域,逐步实现收入结构从单一依赖利息收入向收入多元化转移,减缓息差缩小以后对银行业产生的巨大冲击。
二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三是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减少政府对银行的不合理干预,为全体银行处于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格。在放开存贷款利率的同时,其他一系列上下游产品和替代产品的定价权也同时交由市场决定。
五是建立健全自律性竞争秩序,防止恶性竞争。要通过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等手段,尽量避免商业银行特别是资金来源有限的中小商业银行之间爆发存款大战,造成“双输”的局面。与此同时,加强对普通公众的风险教育,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
六是培育市场化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借鉴美国“华尔街日报优惠贷款利率”(WSJ Prime Rate)的模式,探索由银行业协会牵头,大型银行主导,中小银行共同参与,在充分协调、考虑市场供求的基础上建立不同期限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对存贷款利率起到有效的标杆作用,引导各家银行科学稳健地制订本行利率政策。
加强应对措施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应未雨绸缪,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做好相关准备,制订周密的应对策略:一是加快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资金业务和资本市场业务,逐步降低对存贷款业务的过分依赖。明确提出降低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结构性目标,甚至纳入对分支行的绩效考核。二是根据自身能力,瞄准市场机会,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进入保险、证券、基金、租赁、信托等其他领域,时机成熟以后逐步构建金融控股集团,适应未来混业经营的需要。三是结合实施业务转型、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契机,从中小企业入手,继续深入对贷款市场化定价的研究和探索,通过合理、有竞争力的贷款定价,实现收益对风险的全覆盖,为将来贷款定价全面放开做好准备。四是深化创新力度,探索使用利率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对冲,最大限度降低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灵活调整资产配置,探索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分期贷款等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进行打包,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转让,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五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积极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建立覆盖全员、全流程、全机构和各类风险形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深化风险管理工具建设和运用,提升组合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对所有表内外业务统一的经济资本计量和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资本和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RAROC)在客户选择、产品配置、贷款定价、授信审批、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