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2013-04-29郑旭然
郑旭然
由于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将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也进入深水区。通辽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积极扩大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前,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59个市直、中区直部门和单位,272名部门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25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工作运行模式,即“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一个公章办结”,努力创造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功能和取得的成效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基本功能
一是服务功能,通过“一站式”工作运行模式,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监督功能,通过集中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发挥统一监督的优势作用,集中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暗箱操作、违规违法、吃拿卡要、扯皮拖拉、故意刁难等现象严格进行监管和整治,着力打造风清、气正、人和的机关工作作风;三是示范功能,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的新型运作机制,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将优质服务摆在第一位,在工作中提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主动服务,树立政府良好服务形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政务服务中心取得的成效
一是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了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初步构建了集行政审批、政务信息公开和纪检监督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对打造阳光政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一个公章办结”,全面推行“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网上并联审批制、全程代办制”等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让办事群众事半功倍;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实时监督,有效提高了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
二、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任何一个新兴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由于一个系统性的、制度性的改革环境,仅仅依靠地方各级政府的“红头文件”建立的政务服务中心,势必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阻碍其进一步发展,束缚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1.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目前,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仍旧只依靠“红头文件”运行。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涉及到几乎所有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定位,涉及千千万万老百姓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可谓牵此处一发而动全局。对于这样一个机构,应由国家或省级人大立法,明确其职能和法律地位。
2.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
各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不到位,部门在选择进驻事项上往往“避重就轻”、“进瘦留肥”。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经常因为一个个的审批项目,相互博弈、相互斗争,弄得办事群众无所适从,难以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一站式服务”演变成“多此一站”,影响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3.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授权不到位
不少政府部门对于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不到位,致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其“收发室”。一方面是各政府部门存在部门利益,不愿放权。另外,一方面是政务服务中心所谓的协调、监督权没有法律保障,各部门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在协调、监督有审批权的政府职能部门时显得“心有余、力不足”。
4.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化建设不到位
从全国的范围来看,虽然政务服务中心已大规模建立,但仍旧没有建立起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各地仍旧“各自为战”。
(二)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存在不足的原因
1.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政务服务中心仅仅依靠政府的“红头文件”建立、运行,而不是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的、由法律授权的行政监督管理机构,其存在和运行与依法治国的理念相互矛盾,是最大的“违法”。
2.与现有体制之间存在矛盾
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以分权为主,具体表现在部门林立、环节多,一个审批项目有的既要按地域又要按层次报批,涉及到省、市、县多个部门,现在要集中到一个大厅办理,做到一站式服务,必然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巨大障碍,所以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行政体制改革。
三、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尽管政务服务中心在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这都是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基于前文对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的总结,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及对策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要统一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必须排除各种阻力的干扰,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构建政务服务体系作为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二)职能定位上要明确
虽然政务服务中心在现实运行中实际承担了对同级政府各组成部门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的功能,但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却没有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享有监督行政许可的监督职能。笔者建议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机构设置上要强化
政务服务中心不仅是同级政府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台,也是推行政务公开、拓展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权威性,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应该适当高配,高于一般政府组成部门。
(四)管理上要创新
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服务问题,建立多种考核、认证、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作;对于制约政务服务中心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可将部门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建制进入“中心”为突破口,杜绝“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对于政务服务机构体系建设目标,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向要不断向基层延伸,形成多级服务体系,横向要向部门延伸,形成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四、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趋势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已呈现良好的态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充分显示了它体制上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各地在总结政务服务中心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功能,由过去单一的行政许可、审批逐步向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行政投诉受理和信息共享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方向发展,成为政府为民服务的有效载体。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