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TCBS上线后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思考
2013-04-29周雪非
周雪非
2012年5月,人民银行在湖南省推广运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TCBS”)。TCBS是以一记双讫、原子交易、事项驱动等为业务处理规则,实现预算收入直达入库、支出及时到账、账务统一处理、数据集中存储、数据共享使用目标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CBS上线后,国库会计核算方式发生较大变化,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TBS对预算收入业务采用“批量处理、层层报解、逐级上划”的方法以及其它业务操作流程,而且对业务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使国库事后监督工作面临较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TCBS上线后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国库业务变化滋生新的风险点,事后监督难度加大。一是资金清算方式变化带来的资金风险。TCBS采用一记双讫方式,与支付系统实现了一点连接,各核算主体均为间接参与者,核算业务全程计算机自动处理,省分库、中心支库与县支库在TCBS系统中属于平行关系,支库发生的差错直接反映到数据处理中心,中心支库作为业务差错把关堵口的屏障作用消失,风险关口前移,国库事后监督对这类业务差错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监控,在实现资金零在途的同时,差错也实现了零在途,一旦发生差错,就形成了资金风险,没有改错的机会。二是权限设置变化带来的参数风险。TCBS不再区分明细核算岗与资金清算岗,业务主管按业务种类或要素对操作员进行授权。各项业务根据预先设置好的参数,按照既定规则采用自动化处理方式,减少了人工处理环节。其系统参数设置准确性和运行稳定性是确保业务处理正确、安全的前提。因此,风险更多地表现为系统参数设置、修改等系统性风险,并向具有参数设置权限的关键用户集中,且风险隐蔽性增加,目前事后监督的监督手段与方法很难发现参数设置的错误,尤其是暂未发生的业务。以上因国库业务变化而带来的新的风险点,无疑加大了事后监督部门的难度。
(二)国库业务日常监督内容发生变化,事后监督制度缺失。TCBS运行后,账务处理方式和规则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一些日常监督内容消失,如账务平衡审查、科目对转关系审核、跨柜业务审核等。而系统产生的凭证与账表关联核对关系变得复杂,原有TBS主要是以预算收入级次为基础产生凭证,TCBS系统主要以业务类型为基础产生会计凭证,在TCBS系统中退库、业务更正虽在同级次、同科目下抵减收入,但单独产生凭证,导致系统产生的中央级预算收入、省级预算收入及地方预算收入等机制凭证金额与对应的预算收入报表合计金额不一致,需手工对预算凭证进行冲减后才能核对相符。随着国库信息化发展,国库与征收机关相关部门的数据传递向网络化、电子化转移,业务操作逐渐由有纸化转化为无纸化,账务处理由分散化转向集中,这为事后监督账务核对工作增加了复杂性。这些国库业务日常监督内容发生了变化,而监督规章制度并没有随着业务的发展而及时更新完善,未形成统一细化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操作规程,出现一些制度漏洞或制度滞后现象,不利于资金风险的防范。
(三)传统手工监督无法跟上TCBS自动化处理模式,事后监督手段落后。国库TCBS上线运行后,国库会计核算的方法、内容发生了变化,核算电子化水平也越来越高,但事后监督的业务发展却与其不同步,目前尚未开发与TCBS配套的事后监督系统,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至今仍采取依靠人工逐张审核会计凭证、核对相关账表或清单的方式进行,国库基础数据无法共享,监督时效滞后,风险控制覆盖面窄,对国库业务信息和资金清算过程难以及时有效实施监督,尤其是涉及计算机系统参数和数据变更等问题,仅依靠人工监督,显然是望尘莫及。加之,事后监督人员的配备与其所承担的不断增加的工作量很不相称,前台五、六人操作的业务到后台一般只有一、二人来完成。监督手段的落后和人员的不足,不仅导致监督效率低下,也直接影响监督质量和效果。
(四)TCBS系统一些功能性设置欠完善,事后监督操作不便。一是“国库往来专用凭证”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字节过长无法打印完整,给事后监督人员手工勾对带来不便。二是系统运行日志设置中删去了“登录”、“签退”等操作内容,不便于事后监督对操作行为的审查。三是操作员用户签退核对单对凭证种类及张数未设置相关项目,不便于事后监督人员核对,也不便于明确核算部门与监督部门的工作责任。
二、加强TCBS上线后事后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排查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提高事后监督成效。一是开展国库业务风险点排查,梳理分析TCBS运行后的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关注资金汇划、待处理款项、账务核对、系统日志、差错更正合法性、系统参数设置准确性、系统运行稳定性等重要业务和风险环节,提高风险监督成效。二是重点加强县支库风险防控,建立“一级财政、一级国库、一级核算主体、一级事后监督”的监督模式,强化对县支库原始凭证的审核,特别是县支库清单与凭证、报文与凭证的核对,提高国库业务监督时效性。三是强化国库对账监督,加强对各类原始凭证的审核,以及与记账凭证有关要素的核对。
(二)建章建制,统一业务监督标准,规范监督工作。根据TCBS运行管理和操作制度,制定配套的国库事后监督操作规程,统一监督标准和业务操作,为规范国库事后监督工作提供指引。一是增加操作员签退核对单项目,用以登记业务种类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张数,便于事后监督人员核对。二是建立相关登记簿或台帐,登记278、371两个账户当日及时入账的金额及笔数,提示操作员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账务处理,并向事后监督部门报备,防止一定期限后TCBS系统内流水号自动消失,造成后续账务处理的复杂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库会计资料的整理与移交》相关内容,明确TIPS流水、相关凭证的摆放位置。
(三)完善系统,调整报表凭证打印参数,增强系统功能。从2012年5月2日以来系统产生的相关报表来看,余额表未设置公章、经办人员私章的盖印位置,大小额往账清单、日计表及预算收入库存日报表纸张过大、行距过宽等问题均可以通过参数设置得到解决,建议完善报表打印设置,完善TCBS运行日志记录事项,增加用户“登录”、“签退”等操作内容,以便于事后监督部门对操作行为的监督。
(四) 加快运用科技手段,实现现代化监督,提升国库监督水平。现代化的资金流动是以迅速快捷的电子信息流的方式进行的,传统的事后监督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就必须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议总行加快现代科学技术在事后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步伐,尽快开发“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综合事后监督系统”,增加“电子眼”风险识别系统,建立会计信息实时监控网络,实现与TCBS的无缝连接和信息共享以及对系统参数变更、账务核对、大额资金汇划等系统运行信息和重要业务处理的过程控制,让监督人员在不具备修改任何数据权限的前提下,可以登录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对各项业务处理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监控,并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查阅各种业务数据、账目、报表及会计账户的日清月结情况,对业务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努力实现事后监督向实时监督的跨越。同时,实现国库会计档案以及国库业务监督数据的汇总分析信息化处理和管理,提高监督成果分析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