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暑期“减负”成“放羊”
2013-04-29周儒
周儒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生暑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控制课外作业总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随后,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外联办)也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级青少年校外联办及素质教育领导机构鼓励和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未成年人暑期生活。无疑,这是新一轮大范围“减负”呼声下的又一新举措,体现出中小学生作业设计更重体验性和实践性的趋势。
《通知》发出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纷纷给学生“减负”,一些地方和学校推出了“特殊暑期作业”。由上海教育新闻网和《上海中学生报》发起的“中国好作业”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免费为孩子布置暑期作业,孩子还可与出题者当面互动,接受指导。活动启动后,收到不少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给学生出的题目,内容包括“读一读张光直”“走进纺织服饰博物馆”“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等。无独有偶,河北省辛集市的中小学生们也接到了学校安排的“特殊暑假作业”:“读一本好书”“学会一项生活服务技能”“做一次公益活动”“进行一次社会考察”……特殊暑期作业的推出充分体现了《通知》精神,使学生有了更多校外体验的机会,对于学生视野的开阔、知识的拓展、技能的学习以及情操的培养,都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然而,这些减负措施虽看起来可圈可点,却也使一些教师和家长感到迷茫和困惑。从教师的角度而言,学生的暑期生活主要在校外,学校和教师很难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这些实践性的暑期作业,如何敦促学生开展,又以什么方式来衡量学生的暑期作业是否完成,依靠学生的自觉性会不会使这些特殊的暑期作业成为可做可不做的摆设?从家长的角度而言,学生的书面作业减少了,但是很多实践性的作业需要家长配合完成,有的家长因为工作繁忙,分身乏术,没有时间陪同孩子一起参加社会实践;有的家长自身学识和能力有限,没有余力辅导孩子开展社会实践;有的家长甚至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让孩子参加各类培训班、兴趣班、补习班或者外出旅游甚至逛逛游乐场,就是所谓的社会实践。以上种种因素,有可能使原本有意义、有价值的暑期作业,变成形同虚设的花架子,学生在缺少监督和指导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将暑期作业弃之不顾,自顾自地畅玩暑假,如此,专家学者们煞费苦心的“减负”措施很有可能沦为“放羊政策”,与其出发点背道而驰。
笔者以为,要使实践性的暑期作业真正发挥其功能,成为学生增长见识、丰富阅历、提升能力和素质的有效途径,教育部门和学校首先要结合当地可供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教育资源,根据各类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的教育功能和特点,积极推动校外教育基地与学校合作,为学生开展暑期活动牵线搭桥。同时,学校和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兴趣爱好,制定暑期作业“清单”以供学生选择和参考。设计暑期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内容多样化,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考虑到学生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的差异,暑期作业应尽可能做到多样化,包括个人独立可以完成的、需与同学合作完成的、需与家长合作完成的内容。第二,可操作性强。为避免暑期社会实践流于形式,学校和教师在设计具体的暑期作业时,应明确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开展程序,让学生在开展活动时有法可循。第三,作业效果要可观测、可评价。传统暑期作业的完成情况通常体现在书面作业上,而实践性暑期作业的成果体现必然有所创新。要学生完成一项社会实践,须通过一定的成果体现出来,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才能让学生从自身的实践成果获得成功体验,这就要求暑期作业也要有可观测和评价的成果。如进行一次社会调查,可要求学生整理出一份简单的调查报告;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可让学生写一篇活动感受或制作活动剪影;学会一项技能,可让学生讲述是如何学会的,并由家长评价等。
其次,要保证学生的暑期实践活动能顺利开展,需获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学校和教师可通过家长会或其他方式,让家长了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意义,进而理解、支持并敦促孩子参与社会实践;引导家长不要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反而要尽量抽出时间与孩子共同参与社会实践。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从以下方面引导家长:第一,根据家庭条件以及自身的社会资源,在尊重孩子兴趣的基础上,帮助孩子选好社会实践的项目。第二,孩子在参与社会实践时,家长可依据学校和教师制定的操作步骤,在孩子需要的时候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和辅导,比如做好摄影记录等。第三,孩子在参加社会实践时,家长应注意做好孩子的安全保护工作,或者提醒孩子注意自我保护。
鼓励学生暑期参与社会实践,是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在假期的延伸,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有很大意义。教育部门和家长都应合理规划,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暑期时间和活动内容,多参与社会实践,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