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公正司法 增强监督实效的思考
2013-04-29孙雪梅
孙雪梅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对受到侵害的公民的权利给予司法救济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的最后一道屏障。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司法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的力度,促进公正司法。为此,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涉及到司法工作方面的问题,要作为重点加强监督。同时,要督促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等,将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司法机关的行为规范,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要加大监督的力度。近几年,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反映仍然较多。强烈要求人大进行有效监督,向人大申诉的案件也不断上升。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把握监督原则,正确处理人大监督和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切实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选择案情重大、违法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监督,将有些案件转送有关司法机关,通过内部监督机制的运行,依法处理,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效果。
三要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的调处力度。在大量的来信来访中,绝大多数案件司法机关处理和判决正确,程序也是合法的。有关当事人出于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等原因,往往不断申诉,甚至缠诉,因此做好他们的服判息诉工作,缓解各类矛盾,是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改进和加强受理申诉控告工作,不仅可以通过具体案件,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有效监督,同时,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作者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