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旅游管理类双师型教师标准及培养途径的几点看法
2013-04-29党伟祺
摘要: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性本科院校中,“双师型”教师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地方性本科院校的“双师型”队伍建设存在着概念不清、标准不一、培养不力等诸多问题。本文论述了对地方性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双师型”教师界定标准的几点看法,提出地方性本科院校培养旅游管理类专业“双师型”教师最为理想且切实可行的途径是建设实体企业供师生实践,并论述了“双师型”教师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双师型;旅游管理;地方性本科院校;实体企业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9-0114-03
目前,我国地方性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应用型教学人才的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一大瓶颈。学校需要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师,但现实状况是很多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到社会上的实际工作部门外聘的技工,又往往是实践经验丰富但理论知识欠缺。要使学校拥有一大批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必须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界定双师型教师的标准,建立一整套卓有成效的双师型教师激励机制,健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管理制度,营造适合双师型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对旅游管理类专业双师型教师标准的几点看法
“双师型”教师的准确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科学解释。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职教界提出的“双师型”教师、“双师化”教师、“双职称”教师、“双能力”教师、“双证书”教师、“双资格”教师等概念本质接近但表述不一,目前大多习惯使用“双师型”教师这一称谓。教高厅[2004]16号文的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条件提出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该标准从理论上提出了一个较为理想的“双师型”教师的标准体系。由于我国目前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各院校的标准又多种多样。例如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提出“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标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参照教育部的“双师素质”说,另一些学者则提出“一全二师三能四证”,等等。笔者认为,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国多数地方性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双师型”教师的界定标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区分定义与等级的不同意义
有些学校规定,“双师型”教师必须“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定义”指“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而“等级”指“按质量、程度、地位等的差异而做出的区别”。显然,“定义”与“等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水平高的教师是教师,水平低的教师也是教师。能力的不同可以用职称的高低以及薪酬的多少加以区别。把“定义”等同于“等级”,在实践中将会造成不合理的结果,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例如,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导游人员的薪酬与其导游证的等级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很多人取得初级导游证后,不会再去考取中级以上的导游证。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旅行社经理人员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导游队伍以持导游资格证书和初级导游员证书者占绝大多数,为96.3%,中级、高级、特级导游员所占比例极低,仅占3.7%。[2]有着多年丰富的导游实践经历的导游人员进入高校后,往往能够把《导游实务》课程讲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深受学生欢迎。但按目前规定,这些导游出身的不能获得“双师型”教师称号,因为他没有中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因此,以职称的高低为界定“双师型”教师的标准,将把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排除在“双师型”教师行列之外。如果把“双师型”教师的这个标准改为“持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非教师类职业技术资格证者”可能更为科学更为合理。
(二)严格规定理论资格与实际资格的关系
在界定“双师型”教师的时候,非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与理论课的专业存在密切关系,才能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否则,不宜界定为“双师型”教师。例如,一个上“客房管理”课的教师,如果他获得的非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是“律师”或“会计师”,甚至“导游资格证书”,则不应界定其为“双师型”教师。
(三)合理确定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有些学校规定“双师型”教师标准之一是:“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这样的规定是不利于旅游管理类专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的。地方性应用型的本科高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直接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等工作,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要教育目标,培养的人才有着鲜明的特点,即掌握应用型知识并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这些学校基本上都属于教学型大学,其科研规模和力量相对较小,工作的重心应侧重于教学,不应象研究型大学那样“重科研轻教学”。与其不分层次让所有教师都既要能教学又要会科研还要有实际操作能力,正如俗语说的“全身都是刀却没有一把锋利”,不如在层次较低的地方性本科院校中分出一部分教师尤其是“双师型”教师侧重于教学工作,鼓励这部分教师努力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一大批既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真正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正如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教授所说,允许教师只教书不做科研。“搞教学的就专心教学,搞科研的就专心科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教学质量在本质上得到较大的提高。地方性的本科院校尤其如此。
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途径
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方法,许多职业院校采用的是在校内实训基地培训、让教师自学、组织教师参加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教师转型、企业行业人员兼职、通过参与精品课培养教师的“双师型”意识、通过完善教学改革考试促使教师向“双师型”发展[3]等形式。这些培养途径和形式,并不完全适合本科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本科层次的双师型教师,不能满足于仅仅教会学生一些操作技能,还应该从管理方法、经营理念等高度去指导学生思考和实践。笔者认为,地方性的本科院校培养旅游管理类“双师型”教师最为理想并且又切实可行的途径,是建设实体企业。
(一)建设实体企业的必要性
旅游业有“朝阳产业”之称,目前我国的本科、高职高专、职业学校等各个层次的很多学校都开设有与旅游相关的专业。旅游管理类专业的实训设施,涉及到导游、旅行社、酒店内的前厅、客房、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等设施,要把这些设施都建起来并且达到一定的档次,对大部分学校来说,既无必要也不可能。首先,绝大部分学校没有足够的资金把这些实训设施都建起来。其次,即使某个学校想尽办法把这些实训设施都建起来,这些实训室由于只有一所学校使用,其利用率将会是比较低的,这不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再次,实训室只能提供一个练习操作技能的训练场所。实际工作中碰到的经营管理上的种种问题,在实训室不可能得到解决。例如,在餐饮服务技能实训室,师生只能在这里练习摆台、托盘、斟酒、折花等操作技能,餐厅经营运作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在实训室里是不可能出现的。地方性本科院校主要的培养目标是应用型的管理人才,不是操作工。如果没有一个真实的企业实习环节,如果仅仅在学校的实训室完成服务技能的操作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将等同于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未能达到本科生的素质要求。
目前很多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式是到酒店企业顶岗实习。从理论上来看,这是一种很好的实习方式。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校企双方的目的不同,分歧较大,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难以解决,例如,学校希望学生在酒店的不同岗位都有一段工作经历,而且总的实习时间不宜太长,例如不超过一个月左右。而作为酒店,不可能允许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新手在不同工作岗位上象征性地工作几天。酒店希望员工是熟练工,而且相对稳定,希望学生在酒店的实习时间最好有一年以上。这些矛盾在目前条件下难以解决。如果学校能够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酒店企业,诸如此类的很多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学生的实习问题得到了解决,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训练也可以通过在酒店企业挂职而得到很好的解决。学校的教师到外面的企业挂职锻炼,从理论上分析是一个很好的培养培训途径,但实际上由于体制等种种原因,可操作性不强。
因此,建设一个真实的旅游企业,对于以培养应用型旅游管理人才为培养目标的地方性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二)建设实体企业的可行性
由于旅游管理类专业的实训设施涉及到导游、旅行社、酒店内的前厅、客房、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等多方面,建设实训设施需要相对较多的资金。因此,大多数学校只能看菜吃饭,建设一个或几个数量和质量都非常有限的实训室。这些数量上不够完善、质量上不够档次的实训设施,难以满足实训教学的实际需要。从资金投入方面考虑,如果一所学校把所有的实训室都建起来,对绝大部分学校来说,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如果各学校过分强调自我完善,以自给自足的思维方式去追求“小而全”的实训设施建设,则很容易造成低水平的重复,设备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与其不切实际地追求“小而全”,不如“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把各学校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的一些高校,已经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尝试。例如,北京学院路一带的16所高校,学生可以跨校选课。上海的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相互之间可以跨校选课。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4所学校的学生相互之间也可以跨校选课。2009年上海市80%的本科高校参与合作办学,跨校选修专业39个,近6000名学生报名选修。这些措施使各校的教育资源得到了非常合理的利用。这样一种资源共享的方式,完全可以借鉴到地方性本科院校的实训室建设工作上。如果某个城市或某个地区的教学资源在宏观上能进行统一规划,把各个学校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使用,有限的少量资金就能发挥出较大的社会效益。假设某个城市有共四间院校开设有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建设一家小型星级酒店需要资金1000万元。通常,一所学校的实训资金难以达到投资一家星级酒店的要求。但如果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把四所学校的相关实训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争取财政上的适当支持或其他途径,就有可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建设一家酒店企业。酒店内除客房、餐饮、前厅、咖啡厅等部门外,还可设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使该企业的业务涵盖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三大支柱。酒店除极少量的专职员工聘请职业经理人担任外,其余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大量岗位便可由教师和学生轮流担任。各学校在排课的时候可统筹安排,需要到酒店任职的双师型教师,可把他们的课全部排在上午或者下午,以便腾出时间给他们处理酒店的事务。这样一个企业,将使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及学生的实习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这样一个主要由学校里的教师和学生经营管理的酒店能否在市场上生存?笔者认为,如果不作太高的盈利要求,或只要求能维持正常经营,不在利润上给予压力,这样的酒店是完全可以在市场上生存甚至发展的。
(三)规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必要措施
对于符合规定、获得了“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进行规范的管理,制订相关的训练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双师型教师的质量。例如,必须在制度上保证“双师型”教师真正具备实际操作能力而不是“山寨”的双师型教师。对于那些只是考取了非教师类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教师,必须规定他们在相关专业的行业从事相关实际工作一定时间,才能授予“双师型”教师称号并享受相应待遇。取得“双师型”教师称号以后,还应该规定每年都有若干时间在相关企业从事实际工作。例如规定持有导游证的双师型教师,每年必须有若干时间到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持有酒店经理资格证的双师型教师,每年必须有若干时间在酒店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双师型”教师不是一个流于形式的称号,确保双师型教师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梁快.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体系研究[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67-71.
[2]王立升.旅行社高素质导游人才流失现象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1,(06):148-149.
[3]陈召净.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途径[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9(1):164-165.
作者简介:党伟祺(1963-),男,曽在梧州市多家旅行社任副总经理等职,现为梧州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区域旅游合作,高等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