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伦理与艺术专业伦理: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的双重维度
2013-04-29周艳
摘要: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的教育观和文艺观及其在教育活动与艺术活动中的伦理实践对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养成有着深远影响。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应当包含和重视“教师专业伦理”与“艺术专业伦理”。本文着重从伦理的“德性”和“规范”两个维度把握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的内涵与要求。
关键词:师德;专业伦理;德性;规范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摇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9-0026-03
2011年12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文简称《师德规范》)颁布实施,对高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供了极具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的行动纲领和准则,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进行道德判断、抉择及实践的基础和支持。然而,高等艺术院校既是教育机构又是文化单位,承担着高等教育和文化艺术传承创新双重使命,施教者的教育观和文艺观都直接影响着受教者的价值理念和思想意识形成,他们在教育活动以及艺术活动中的伦理实践更是对学生的直接示范。艺术院校的专业教师,作为教师和艺术家两大职业角色的合一体,必须兼具两类职业的专业伦理道德品性。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应当包含和重视“教师专业伦理”与“艺术专业伦理”。
一、教师专业伦理: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的基本维度
教育既是人类社会的一项崇高事业,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专业服务活动。一方面,“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教育以弘扬和传播“道”和“善”为旨归,以实现人的完善和生命意义为追求。另一方面,“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育为人之个体在知识学习、德能修养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这就决定了教师既是教育活动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教育理念和社会伦理思想的传播者和践行载体,其专业伦理必然包含体现教育理想和信仰的专业伦理德性,以及正规的教育教学活动、维护行业尊严和秩序的专业伦理规范。
二、教师专业伦理德性
教师专业伦理德性,是教师作为教育活动主体对教师这一职业意义、教育方式、精神归属以及对教育伦理的精神认识、认同后形成的道德境界和精神品质。中华民族具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将“师”与“天地君亲”相提并论,强调“师道尊严”、“师言如命”,儒者之师要求具备“仁者爱人、因材施教”的人文关怀、“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师范精神、“学而不厌、温故知新”的治学态度、“教学相长、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这为现代教师专业伦理德性的建构提供了深厚基础。
教育不单纯是一种知识与能力的传授和培养,它是要在此基础上对受教育者健全的人生价值观念的形成起引导、培育作用。因此,教育兼具传递知识经验与传承伦理道德的双重功能。中外教育史告诉我们:教师只有具有崇高的教育信仰和伦理德性,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才能孜孜以求,勇于探索,从而做出一流的业绩,享受教育的幸福。正如陶行知所言,“我们深信教育是国家万年根本大计。……我们深信教育应当培植生活力,使学生向上长。我们深信教育应当把环境的阻力化为助力。……我们深信如果全国教师对于儿童教育都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必能为我们民族创造一个伟大的新生命。”教师如果形成了坚定的教育信仰和伦理德性,不仅有利于激发教师的教育潜能,充分发挥其教育智慧,而且能极大地感染和教育学生,使之奋发向上,不断提升、超越和创新。
《师德规范》从倡导性角度对教师的伦理德性提供了良好范本,如“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这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既有共通部分,体现了对教师职业的普适要求,又包含了高等教育自身独特的追求和要求。不过,德性的培养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它有赖于师资培养培训,更有赖于教师自身在教育实践中的伦理反思和行动。
三、教师专业伦理规范
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是教师应用专门知识与技术开展教育活动应当信守的规范。它是将社会与教师专业自身对教师的伦理要求、道德约束等具体化为每一位教师所必须遵循的、可操作的一系列行为准则,使教师的言行有所依据,以便更好地履行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教师声誉。
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其实是一种教师教育权的运作活动。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安排、对教学方式的选择,教师个人的品质,教师的品格个性都对学生产生实际的影响,起着示范性教化作用。教师的专业特质,虽然不像医生、律师那样强而有力,但其对于学生和社会的影响却不在其下,稍有不慎,可能危及学生身心发展和未来幸福,教育的尊严也会受到严重挑战。教师对待学生的首要原则是以生为本,即尊重学生作为主体人的价值、人格尊严和权利,关心和尊重学生的个性、创造性及其发展需求。其次,教师要遵循正义原则,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学生,没有成见和偏见,同等对待。事实上,只有教师给予学生以尊重,学生才能体验到真正的尊重,从而学会尊重他人。再次,教师还应该秉持关怀原则,尽可能地从多方面理解学生,了解每个学生的精神世界,了解其各种需要。同时,要站在学生的角度来思索学生的言行,对学生有一种“了解之同情”,进而做到因材施教。
《师德规范》从要求性和禁行性两个方面对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清晰地明确了教师的基本责任和行为规范,包罗了教师对国家、民族、知识、学生及社会的责任关系,成为每一位高校教师的行动指南,能使新入职的教师对自己在道德上和行为上应尽的责任有明确的理解与认同,也使有经验的教师借此更增强育人责任心和行动自觉性。
四、艺术专业伦理: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的特殊维度
艺术专业伦理包含着艺术自身内蕴的伦理价值思想和艺术领域外在的应用伦理规范,既是艺术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价值指导和伦理资源,也是维护艺术专业秩序和人文构建的重要力量。当前,艺术专业伦理的内涵与价值未得到人们的正确认识和应有重视,专业伦理及其道德规范对于专业人士职业发展与行业发展的特殊重要性尚未受到普遍关注,艺术领域缺乏应有的伦理共识。
1.艺术专业伦理德性。艺术专业伦理德性反映在艺术家对“艺术何为”和“艺术为何”的认识和追求上,并蕴含着艺术的伦理特性和道德价值问题。在论及艺术与道德的关系上,学界通常是两种针锋相对的立场:“为道德而艺术”或“为艺术而艺术”,然而在涉及艺术的伦理价值时,却都不得不同意“凡是第一流艺术作品大半都没有道德目的而有道德影响”。
中国传统艺术历史十分重视艺术的伦理道德功能,高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追求“尽善尽美”、“以美储善”。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开篇即论:“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发于天然,非由述作。”谢赫在《画品》中说:“图绘者,莫不明劝诫,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提出了艺术的劝善功能。这也正如鲁迅所说:“美术可以辅翼道德。美术之目的,虽然与道德不尽符,然其力足以渊邃人之性情,崇高人之好尚,亦可辅道德以为治。”艺术的伦理价值是艺术课题应有之义。艺术创作者借由其艺术作品将自己的人生态度及道德信仰传达出去,这样的传达是情感的传染,打破了人与人之间的界限,经由想象/移情,直接进入受众人群/欣赏者的内心世界,对他们产生影响。
马克思主义认为艺术是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之一,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服务于一定时代的经济基础,同时体现一定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和生活。艺术的价值是艺术的根本问题和本质特征。毛泽东同志早在延安时期就明确指出:“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任何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江泽民同志强调:“文艺工作者要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胡锦涛同志更是明确提出:“作家艺术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应该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古往今来,大凡有作为的进步的作家艺术家,都把高超艺术造诣和高尚价值追求作为人生理想;大凡脍炙人口的经典名著,都以美的力量和形式揭示和传播引领社会进步的思想观念。”这为社会主义新时期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在养成艺术专业伦理德性方面,指出了明确方向和基本原则,而中国传统艺术思想及其道德功能论则为其提供了文化血脉和可以借鉴的宝贵资源。
2.艺术专业伦理规范。近年来,艺术和文博界乱象丛生:造假售假、乱鉴伪证、抄袭盗版、商业弊案、评奖不公、收藏以及展示或拍卖非法流失艺术品和文物、展演充斥暴力及色情内容的行为艺术、低俗或破坏性设计等,艺术领域内的道德失范问题日益凸显。归结起来,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在面对行业伦理困境时,部分从业人员将追求利润和利益奉为圭臬,道德底线无设限;二是,有不少专业人士往往是因为无知、无能力或无勇气而做出不当选择。因此,艺术(设计)作为一种专业,在其所属的行业领域和实践活动中,也须像其他专业领域一样,具有相应的规范要求和行为准则。
严重的伦理疏失不仅损害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危及到专业自身的社会形象。构建艺术专业伦理规范迫在眉睫且意义重大:(1)达成行业共识。使学界和业界充分重视并形成基本伦理原则和规范准则,进而构建起符合艺术专业及其行业发展的伦理教育、评价、审查与监督体系,整体提升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与道德感,形成艺术专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2)维护专业尊严。使行业团体和从业人员能对艺术领域有关活动中的伦理问题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觉性,自觉将价值和伦理的考虑置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选择和运用之前,以恪守专业伦理维护其在社会中的威信,获得人们对它的信服和尊敬。(3)完善人才素质。专业伦理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两者构成专业教育的内涵,前者能为专业人员面对与处理两难之伦理情境提供实践智能。英国哲学家罗素批评说,现代教育的弊端之一,就是太偏重于获得某些技能的训练,而忽视了用公正观去开拓人类的心魄。(4)维系职业生涯发展。专业伦理是专业人士的生命。一个有较高专业伦理素养的人,才能在专业活动中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而实现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5)增进德育实效。专业伦理教育因材施教,能有效解决目前专业课教学中只教书不育人、专业教育与思想教育“两张皮”的问题,切实推进德育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实效性。(6)促进社会和谐。确定什么样的艺术道德规范指导现实的艺术活动,协调艺术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艺术工作者的责任感和道德感,有利于维护艺术专业领域的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艺术院校的专业教师,作为艺术理念和知识的传播者以及艺术创作活动的主体——艺术家,他们的文艺观和价值取向及其在艺术领域内遭遇伦理困境时的道德抉择和行为,对于学生的专业伦理思想形成和道德实践是最为鲜活、也是最易植入的引导和示范。艺术专业伦理,是高等艺术院校师德建设中特殊而极其重要的一个维度,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切实落实到教师培养、考核和评价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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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艳(1981-),女,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思想政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