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通信行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2013-04-29于志明
【摘要】我国自2012年设立首个营改增试点,到后来增至8个省市以及全国范围推广使用,预计本年末明年初,通信业将纳入试点。在这个过程中,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文就营改增对通信业财务管理的各种影响进行阐述分析,并尝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通信行业;财务管理
我国增值税先后经历了生产型增值税、“增量抵扣”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的沿革过程,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营改增要求,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2012年9月,北京、江苏等8省市分批试点,试点范围同上海。10月2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强调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2013年8月,财政部发布37号文,8月1日全国范围同时开展“营改增”试点,试点行业加入了“广播影视服务”;预计邮电通信业2014年1月纳入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对通信企业的经营模式、业务结构、管理方式等产生重大冲击和挑战,它将深刻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当前阶段,企业如何结合此次营改增做好财务管理的谋划将是一个比较急切的现实课题。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及其必要性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是对每一环节的收入征税,全社会征税基础总量为所有环节的收入累加数;而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在链条完整的情况下全社会征税基础总量等于最后一道环节的收入额。营改增实质上是一个税种的变化,把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的必要性
此次营改增涉及的范围将逐步扩大,试点企业也将继续增加。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改增解决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对服务业营业额全额进行营业税征收,税负过重,重复征收,而营改增的实施,直接避免了重复征税,将原有税制进一步完善。而且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了三次产业的融合。
2.提高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增值税的主要优点和特征将真正实现。理想的增值税是一种全范围、单税率的征收机制,其纳税人、征税范围、扣税范围需完整一致,中间环节不存在税收优惠、且具备较强的税收征管能力以保障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营改增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推进增值税链条的外延式扩展,提高链条的完整性。
3.在增值税体制下,可以实现出口产品流转税的彻底退税,这是营业税所不具备的。进行营改增后,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更加有利于在国际市场取得价格优势,从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尤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其意义更为突出。
二、营改增对通信行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其目的之一是降低整体的税负,但其实际效果可谓是把”双刃剑”,对高成本低利润的企业来说比较划算,而低成本高利润额的企业税负将有增有减。对于通信行业来说,可抵扣项目主要包括终端等货物成本、水电费、燃油费、维修费、广告费、咨询费等,可抵扣项目少,可取得专用发票的更少,而资本开支方面,可抵扣项目主要为设备采购等,建筑安装业目前尚未纳入试点改革,因此营改增将导致运营商税负增加已经成为业界共识。
收入方面,由于工信部取态不重新定价,增值税的价税分离将直接导致运营商收入下降。综合来讲,营改增后,运营商收入下降,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增值税具有价外税、差额征税、视同销售、以票控税以及特有征管模式的特点,对于通信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涉及到会计核算、财业融合管理、财务分析与考核、系统支撑、内部管理以及产业链合作等多方面。
(一)会计核算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影响会计核算必然发生变化。营业税企业是按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交纳营业税的,在会计核算上,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营业额包含营业税,即收入据实入账,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作为成本可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相应成本按实际发生列支。但是在改征增值税以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企业在销售收入之外收取的,不进入企业成本扣除。取得的营业收入,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以此计算销项税额或应征税款;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因此,从会计核算上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相关收入、成本以及税金的核算都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企业财务管理也相应需做调整。
其次,通信业存在多种混合经营行为,不同业务适用适率不同,存在差异化税率的情况(通信业可能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套餐中若包含不同税率产品,有可能全部适用高税率,增加税收负担,这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财业融合管理模式的影响
在营业税制下,按照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税,而在增值税制下,采用视同销售原则,即销售代销货物,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无偿赠送外购货物,需视同应税服务确认销项税额。通信业的营销套餐及活动免费赠送商品或服务、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员工免费使用电信服务、公益性赠送电信服务等没有收入的业务或营销方案都将视同销售,并计算销项税额。以购买终端赠送价值111元的电信服务为例,在营业税下,不视同销售,不缴纳税金。而在增值税下,电信运营商虽然没有获得实质性经济收益,但对于111元的通信服务仍要计算销项税额。假设适用税率为11%,则销项税额=111÷(1+11%)×11%=11元。
因此,营改增后,通信行业更加需要加强财务和业务的融合,在营销阶段以及商业模式的筹划阶段,强化财税专业人员的介入,避免采用粗放型财务管理模式而引发税务风险。
(三)财务及外围系统集成的影响
为应对增值税给企业带来的变化,通信行业将会相应的调整制度、流程来对增值税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这些都需要系统支撑落地。系统改造涉及系统较多,包括合同系统的供应商资质管理和采购价税分离信息采集,报账平台的自动对可抵扣业务管控改造和报账发票信息采集,ERP系统的增值税核算功能,预算系统的指标口径和交互信息调整等。此外,为了对收入进行价税分离处理,并分别核算不同业务的实际收入,对资费营销案的拆分方式将会比较复杂,要求相应的boss支撑系统要从系统底层改起,有可能要进行数据结构和模型的重构。
(四)发票管理影响
营改增后,相关发票种类变化,给发票管理也带来了新的变化。我国对增值税的监管主要是“以票控税”,国家税务总局、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管理非常严格,对增值税发票的检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单位虚开、非法购买、非法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增值税发票管理比原来的营业税管理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同时,增值税管理操作复杂,每一张专用发票均需到税务机关认证方可抵扣,认证手续繁琐,且计算申报复杂,汇总纳税工作量很大。
(五)对产业链合作的影响
通信企业的供应商、代理商、SP/CP合作商如果不具备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都将导致税负增加,利润下降。例如,营改增后,运维领域的成本费用中外购动力费可做进项税抵扣,但是大多数基站塔下用地、用房非电信运营商所有,基站水电费通常无法取得发票,而城市中基站水电费等支出多是由物业公司统一代缴电费后分摊的,也无法取得电网或自来水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影响企业税负增加。因此,通信业需充分分析研究产业链中各合作方的资格及增值税发票提供能力,在选择合作伙伴、渠道商、广告商时尽量与一般纳税人合作,以降低无法抵扣问题。
三、营改增下加强通信行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财务管理前移,强化财业融合,提前纳税筹划
将财务管理工作移到业务前端,配合业务部门梳理本公司营销模式,分析是否存在视同销售或视同提供服务等特殊业务。设计新的资费营销案时,财务和业务部门需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是否属于视同销售,并综合分析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对营销案整体效益的影响,以避免税务风险。
对供应商、合作伙伴的资质进行梳理,并对供应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选择合作的供应商时,应选择财务管理程序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
对各项成本费用提前分析研究,提高可抵扣成本比重。研究维保、网络优化、代维、修理等业务模式,提高可抵扣的耗材、修理费在维护费用中的比重。从供电类型、用电单价、用电金额等角度分析评估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投资效益,并在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考虑直供电改造需求,对于目前使用转供电的,网络部门应考虑与电业部门或物业,出租方等协商,采用电表独立、转售电等方式,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二)改进会计核算,完善收入确认,提高分析能力
根据通信行业的实际情况,规范会计处理,统一科目设置及核算原则。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增值税明细账,注意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不同,及时制定策略。企业应提高收入质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尽量减少坏账发生,避免税负增加。针对差异化税率问题,需重新审视通信业收入确认原则,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法对各项业务收入分别计量。
提高财务分析能力,及时分析营改增给财务、业务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明确营改增的政策,并实时关注新的动态,以便及时享受优惠政策或制定应对措施。
(三)严格管理发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对于发票管理的严格要求,我们更需要绷紧神经,合理使用发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善发票管理。在营改增试用的条件下,合理制定应对措施,对财务管理进行一系列的反思和改进。及时发现漏洞、保障监督,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
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加强涉税相关职责部门培训沟通,更好的迎接营改增后对通信公司生产经营的冲击,例如协调计划部门,在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时,应尽量平衡各项目安排,实现投资均衡;建设、采购部门应及时签订合同,并完善项目监控体系,督促合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集成改造财务及外围系统,建立一体化管控体系
为适应增值税的管理特点,应对boss和经分系统进行全面改造,以适应营销案计费模式调整,实现收入的价税分离。同时要对经分系统的分析与统计口径、客户发票与账单和客户资质管理进行调整。应根据网点规模、客户数量和网点分布的情况,合理布局防伪税控开票机,满足客户要求,防范涉税风险。建立税务管理系统,实现进项抵扣发票跟踪以及纳税申报与汇算清缴管理。根据增值税报账、核算、预算等的特殊需求对报账平台、ERP系统和预算系统进行改造,并与boss、税务管理系统做好对接,以实现增值税的闭环管理。
营改增的实施,是我国税制改革迈出的至关重要的一步。在营改增试点实施的条件下,我们要时刻关注其可能对通信企业带来方方面面的变革以及对财务管理带来的深远影响。辩证看待这些因素,提前做好规划并制定一系列财务管理措施,在营改增经过完善并彻底推广后,享受其带给通信行业的真正益处。
参考文献
[1]刘小龙.营改增后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的探索与建议——以上海地区营改增试点企业具体实施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08).
[2]周佳雯.“营改增”全面展开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2.
[3]孙艳.浅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3(06).
[4]章雁.“营改增”的创新、效应及其实施对策[J].新会计,2012(06).
[5]王蕴,田建利.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J].税收经济研究,2012(05).
[6]李升.地方税体系:理论依据、现状分析、完善思路[J].财贸经济,2012(06).
[7]廖海燕.营改增对移动通信行业的影响探讨[J].现代商业,2013(03).
[8]樊其国.“营改增”税负增加解决之道[J].税务管理,2013(02).
作者简介:于志明(1972—),男,毕业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现供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研究方向:财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