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促二次创业再上新台阶
2013-04-29
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美丽神奇的自然风光、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渊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及多元包容的宗教信仰,造就了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成为国内外闻名遐迩的四季旅游胜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云南省旅游业顺应国内外旅游发展的大趋势,率先走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特色旅游发展路子,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大省。进入“十二五”时期,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面临旅游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从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的挑战,需要依靠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业质量。云南省将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编制了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通过建设旅游文化目的地、打造演艺精品、拍摄制作影视作品、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培育旅游文化节庆活动,提升了云南旅游文化形象,促进了民族民间传统技艺的保护和传承,形成了旅游重点地区的特色品牌和富有特色的旅游文化宣传促销方式。
通过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使旅游文化两大产业在投资经营多元化、项目品牌化和产业互动中实现共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2年,云南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达2.5亿人次以上,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总收入达2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4%以上;实现旅游产业增加值65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640亿元,分别占全省GDP的6.3%和6.2%,成为全国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的省市之一,旅游文化产业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云南省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经验做法是:
一、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
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云南行动纲要》等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景观资源、立体气候、沿边区位、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出了以一个中心、六大旅游区和九条旅游经济走廊为依托,以昆明、景洪、丽江等重点旅游城市、60个旅游小镇、100个旅游特色村建设为节点,以重大(重点)项目为载体,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实行跨区域开发,推进跨所有制结合,促进跨行业聚合,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优势得到互补和支撑。
二、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
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旅游和文化部门的项目前期联合调研、项目实施联动、领导层面的磋商、联合宣传促销等协调机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把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强化改革创新、强化督促落实。
三、做好先行先试,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了《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将云南省作为推进改革试验工作联系点。云南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符合旅游经济规律的政府管理引导、行业协调自律、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部分州市成立了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形成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国际化、游客进出便利化、生态环境优质化的旅游发展新格局。云南省以昆明世博新区、玉溪澄江抚仙湖、大理市、保山市腾冲县4个片区旅游改革为试点,探索景区旅游文化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与使用权、所有权与让与权分离的发展模式,加速资源资本化进程,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做强市场主体,促进旅游与文化要素集群化
云南省通过优化旅游文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推动资金、资源、技术等生产力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发挥要素聚合效应,走集群化、区域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的道路,不断提升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旅游和文化企业,培育了省旅游投资公司、云南世博集团、云南文投集团、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文化企业集团。
云南省按照史料运用和创意相结合、文化产业与旅游相结合、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结合、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开发模式,加快推进省级博物馆、大剧院、亚广影视传媒中心、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译制中心等十二个标志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启动以大理国、南昭国等历史文化为背景的十大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以及昆明—玉溪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实现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率先突破。
五、彰显发展特色,不断丰富和创新产品业态
云南省大力实施旅游精品建设,讲特色、讲品位、讲文化,着力提升景区的市场吸引力。做强滇中国际旅游区,使昆明—玉溪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观光休闲度假胜地和世界一流的高原内陆湖滨旅游目的地。做精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提升“三江并流”、丽江古城世界遗产旅游,使之成为国际性生态旅游区和中国香格里拉旅游核心区。做特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旅游区,使之成为面向東南亚、南亚的旅游门户和重要的边境旅游区。做优滇西南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打造跨国黄金旅游线,使之成为面向大湄公河次区域的重要国际旅游区。做专滇东南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区,开发喀斯特地貌旅游精品,使之成为面向东南亚连接“泛珠三角”区域的重要旅游区。做大滇东北红土高原旅游区,重点开发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使之成为面向四川、贵州、重庆的游客集散地和新兴的旅游目的地。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从“十二五”开始,省政府从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中划拨,设立了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社会资本的进入。积极争取国家把云南省列为全国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省,省政府与国土资源部签订了旅游用地省部合作协议。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了我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撑体系。
加强旅游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省政府批准成立了丽江旅游学院,并在云南大学等主要高校设立了旅游文化学院,加强旅游文化专业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