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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借贷制度的演化

2013-04-29周明勇易丹辉肖宏伟

现代管理科学 2013年9期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法经济学民间借贷

周明勇 易丹辉 肖宏伟

摘要:制度是人们的博弈规则,其创设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制度从广义上说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非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来源之一,除非正式制度严重损害正式制度所保护的利益外,一般是正式制度的有益补充;当非正式制度损害社会经济发展时,国家权利就会干涉并促使其制度变迁。民间借贷是因正规金融制度不能满足社会经济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相对于官方的正式金融组织而处于金融管理部门监管之外的非正式金融制度创新,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推动了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其参与人数、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其血缘、地缘关系信用基础不断被突破,对正常金融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因此,为了引导和规制度我国民间借贷风险,就应当从制度兴起到风险即借贷危机产生的演化根源进行分析,为政策和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民间借贷;房地产泡沫;金融风险;法经济学;危机成因

一、 引言

2010 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由宽松转向稳健,使银行的信贷额度减少,民营中小企业更加得不到正规金融的支持, 只能依赖民间借贷甚至民间高利贷。由于国内房地产经济政策调控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等不利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使部分中小企业正规金融对他们惜贷,民间借贷利率飚升,因而导致经营更加困难,尤其是出口导向型或房地产为主的中小企业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如2011 年4 月以来温州多家民企老板“跑路”和民营中小企业纷纷关门倒闭; 企业倒闭潮的连锁效应导致担保公司的垮塌和民间借贷市场的动荡, 引发民间借贷“断贷”危机。这表明我国现阶段民间借贷所暗藏的风险和危机。因此,为了预防和化解民间借贷风险,就客观要求对我国民间借贷兴起和民间借贷危机产生的演化的根源进行分析,为政策和正式制度的完善或创新提供理论依据。

二、 我国民间借贷兴起的根源

1. 中国古老的传统是民间金融存续的文化底蕴。几千年来,中国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相辅相成,并且其历史悠久,即使在新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在一些地区也以各种隐蔽的形式继续活动;因为可利用血缘、地缘、人缘、业缘关系来展开业务,融资效率较高,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对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有积极作用。

当然,传统民间金融文化也是有其特定的血缘、地缘、人缘、业缘范围及特有的社会制度基础,当然,这个基础被打破时,可能就会导致优越的古老制度异化而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2.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民间资本及中小企业三者博弈的产物。首先,因为金融风险具体几何性递增且传递迅速,因此,各国都对金融机构规定了放贷谨慎性原则,故正规金融门槛较高。在现阶段的中国,整个融资体系还不太完善,尤其是在银根紧缩时,中小企业的条件达不到金融机构的放贷条件因而融资难则成了中小企业的通病。而民间的融资需求又很旺盛,大量民间资本却不能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如从表1可知,2010年温州居民存款就达32 115 268万元,这必然导致民间金融成为民间资本释放的一个通道,从而催生主要依赖个人信用的低门槛的民间金融的兴起。

其次,民间信贷资金自有资金比重大,当央行缩紧银根时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会变难,被迫转向具有操作简易、依附熟人等特征民间融资。所以,在银根趋紧的情况下民间借贷仍继续活跃在资本市场;这增强了金融的集聚力和辐射能力,提高了资本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即使在宏观政策相对宽松的时期,因具有其特定的风险定价和控制机制,依然有其存在的空间。 因此,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间资本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

三、 民间借贷危机产生的因素

尽管民间借贷制度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制度对民营经济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非正规金融制度其作为制度创新的产物,一般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具有非正式、不规范、高风险等特征,很难承担大规模集聚资本的功能,而且,资本趋利性、金融天生的风险性以及非规范性是民间借贷固有的潜在风险基因。

因为,首先,当随着其参与人数、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其血缘、地缘关系信用基础不断被突破,并且由于没有市场组织,投资者在搜寻投资项目信息、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日益严重,而融资的较高利率,加之在利益驱动下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更加加剧了风险的积累并基本游离于国家的监管之外,这就导致了其所实现的资金配置可能与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相冲突并冲击正常金融秩序,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其次,当正规金融受政府宏观调控而紧缩时,市场对民间资本的需求远大于供给;由于民间借贷没有合理的引导与规制并突破其血缘、熟人信用范畴的制度基础时,利率就会爆涨,从而泡沫产生,最终将导致企业倒闭、“老板跑路”而产生“危机”。第三,一旦发生借贷危机的则可能导致区域甚至全国经济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其危害也不言而喻。

因此,为了预防和规制民间借贷危机的负面效应,就客观要求对民间借贷危机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所以,通过对2002年到2011年的全国和温州经济数据分析,笔者认为:首先,危机产生的潜在原因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其次,民间危机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原因是民间借贷趋利性及非规范性导致其以“传销”或其他方式突破血缘、熟人信用根基而进入房地产业并吹大房地产泡沫;第三,危机的导火线是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局部破裂;第四,民间借贷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市场不发达,制度不完善,非正规金融利益没有合理引导与规制。

1. 潜在原因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全球化的当代,国家之间既有互补又有竞争, 自然,一国的危机的危害会对全球化的他国经济尤其是出口型的实体企业造成冲击。因为,国民经济活动或运行在市场上表现就是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过程。“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国民经济或宏观经济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过程中各方面经济关系的综合反映”。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由要求社会总供给等于社会总需求;当将一国经济活动涉及到国际市场因素时,则该国经济协调发展的公式为:社会总需求=国内总供给+(进口 出口)。因此,当国际金融危机发生时,一方面,必然导致出口数量减少、效益下降;从而打破原有的国内供需平衡,将危机危害传导给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利润率骤降只能用薄利策略靠产量来维持生存,从而相应增加的资金周转的困难,若在正规金融难于获得融资的情况下,就只能求助于非正规的民间借贷资本;因而,为了企业生存以及资本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本性,必然导致在通过融资维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将部分资金投向其他高利润行业或产业,而冲击国内实业和虚拟两个资本市场。

美国次贷危机所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国际商品市场竞争程度, 从表2,全国2003年~2012年的经济数据看,因2008年经济迅速衰退,到期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为9.2%创10年来最低,而失业率则达成协议最近几年10年最高,为4.3%,其直接结果,从表1可知,外资大量撤离,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这直接导致我国外贸企业的效益下降,使我国国内与之相关联的其他企业效益下降,从而冲击我国实体经济。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一部分出口型相关企业利润降低、资金回笼难度加大,正规金融又难于获得,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只能求助于民间借贷。另一方面,房地产此时成为我国的支柱且暴利企业,出口型企业为了弥补亏损或提高盈利率,或通过正规的合作或通过民间借贷进入房地产业,从而加大了房地产业的泡沫,相应地也加剧了民间借贷风险。

2. 直接原因是民间借贷趋利性及非规范性导致其以“传销”或其他方式突破血缘、熟人信用根基而进入房地产业并吹大房地产泡沫。

首先,从表1可知,其一, 2008年~2011年,温州市辖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看,从2008年的15 028万元降低到期2010年的8 026万元和2011年的6 495万,从也就是说因金融危机外商投资减少了50%左右;从表2全国情况看,同样可知2009年外资比2008年减少,2010年后又稳定上升;这说明受金融危机影响,外商投资剧减。其二,2008年~2010年居民储蓄连续增加,分别为11 149 135万元,14 628 724万元,32 115 268万元,这说明因危机影响使对外投资资金又大量回归储蓄以及2009年股市泡沫破裂,导致2010年大量的民间资本因没有合适的投资机会而存储,比2009年增长了50%以上。这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前提条件。

其次,从表2全国经济数据可知,因金融危机影响,从2008年开始整个经济不景气,2009年达到低谷。为应对危机2008年10月12日,系列新政支持房地产,尤其是地方政府可自主出台救市政策,导致了房地产成为事实上的“支柱产业”,而在“房地产支柱产业”错误观念的影响下,2009后半年后房价快速飙升,投机日盛。从表2可知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又创2008年以来历史新高,达到10.4%。

第三,从表1可知,2008年与前年度2007年相比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市辖区增加90 317万元,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市辖区则是负增长18 174万元;2009地产开发投资额—市辖区负增加328 857万元,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市辖区则是负增长332 765万元;2011地产开发投资额—市辖区负增加1 689 329万元,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市辖区则是负增长2 621 772万元;同时,2011年居民储蓄则为18 517 055万元,与2010年比减少13 598 213万元;而国内总投资每年都在增加。这说明:一方面本应当是基础产业的房地产变成了实质的“支柱产业”;另一方面,则大量的民间资本以“传销”或其他方式进行入了房地产业或其他实业;并且由于其功利性必然吹大房地产泡沫。

3. 危机导火线是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局部破裂导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就是衣、食和住,住的房子自然是人的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其质量条件,则是人类社会进步和生活条件改善的标志。但是,中国大众的思维中,房子却成了人们规避风险、寻求价值兑现最为有效的商品,并将商品房列入投资品(或资本品),而非消费品。因此,购买商品房就成了一种投资行为。

事实上,房地产市场是基于土地稀缺性的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是一个由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卖方市场。在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包括抄房投资者消费者和刚性需求非投资消费者的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由于我国财政政策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通常主要依靠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他投资企业在土地入股或合作并再以土地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来解决地方投融资项目的资金问题,实现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因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必然存为房地产价格攀升的潜在因素。同时,由于土地“招拍挂”制度与开发商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动机以及地方政府投融资项目对土地资本的过度依赖,造成房地产价格风向标的“地王”不断更新,并在一些所谓专家的鼓吹下,使房地产业成为我国暂时的支柱且暴利的产业。于是,资本的趋利性以及其他资本市场的低迷就导致了大量资本进入房地产业,从而加剧了房地产泡沫的严重性;第一,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一级市场与银行资本的共同作用吹大了房地产泡沫,推高了房地产价格;第二,房地产投机者通过炒作则进行一步加剧了市场价格的攀升;第三,由于我国地市化运动的加速,一般大多数的刚性需求者为了获得安身之所而不得不从推高的房地产市场中接盘时,就只能求助于银行按揭贷款,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

4. 根本原因是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民间资本的投机和盲目性。创造社会财富的要素是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其中,资本的天性是趋利性,即尽可能地追求超额剩余价值从而实现其最大利润。这种天性就必然导致全社会的资本流动规律是等量资本由利润低的部门流向利润高的部门,最终实现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从而实现马克思经典理论据说的利润平均化。当然,合理利润平均化的前提是要在社会生产中确实存在有超额利润的部门,由于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故超额利润只可能是通过技术或管理方法的革新才能创造出高利润行业。但在现实中,却由于人的非理性化,通过合法的金融创新或其他非法的手段或者二者非主观的联合从而吹大利润泡沫,制造出虚假的高利润行业,一旦如美国次贷危机等泡沫破裂,就将导致金融危机从最终危害社会经济。

从利润平均化理论来看,笔者认为,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民间非正规金融资本的盲目性和趋利性,由于对市场定位的不准确、没正确的理论或政策引导,是导致2009年我国资本市场的股市神话、房地产成为支柱和暴利产业从而吹大市场利润的泡沫,一旦热钱抽走或政策调控等因素使资金链断裂,则导致民间借贷危机。

我国如2008年~2009年的“股灾”就是在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民间资本趋利性下,由于市场中各种利益主体不理性因而在利益博弈过程中放大了资本市场的泡沫而导致的“股灾”。可以说2007年的股市从年初的2600点直升到6 124点是创造了股市的神话。尽管当时股市中很多如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中国经济发展强势、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提高等利好因素确实存在着,但这些利好被投机者或违法者以及热钱的利用并有意或者无意的被放大了,于是资本泡沫越吹越大,加上当时没有正确的引导,民间资本的趋利性、投机性和盲目性,导致资金从银行向股市大搬家的热闹场面,热钱一旦抽走或政策紧缩,资本市场泡沫破裂,于是就酿成了2008年的“股灾”。

具体来说,其一,从资本的供需来看,出口型企业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盈利微薄,资金周转困难;正规金融由于风险控制和其他制度原因,一些中小型民企无法获得其解决生存问题的周转资金时,就只能依靠通过血缘或熟人关系建立起来的民间借贷,这就导致了非正规民间资本的活跃;其二,资本的趋利性和人的投机心理,将资本引入股市或楼市,或者是以弥补投资实业的低收益性或者为了获得高利而投机;其三,热钱的进入通过炒作吹大了股市或楼市的泡沫;其四,在2008年股市变成“股灾”后,其中大部资本或通过“炒房团”或采用其他方式进入楼市;同时,地方政府投融资项目以土地为抵押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土地依赖症、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制度导致频繁刷新作为房地产价格风向标的“地王”地价、二级市场的“炒房团”的炒作、开发商通过房地产项目的抵押融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及刚性购房者的按揭制度、一些所谓的专家将房地产定位为支柱产业并将房地产产品定位老百姓最佳保值的投资产品等等,这些因素协同作用从而进一步吹大房地产泡沫;其五,一旦紧缩银根和楼市调控,部分小的开发商呀炒房者资金链断裂,泡沫局部破裂就导致特别是以非正规的民间借贷为依托的投资者产生连锁反应,其中特别是一些民间借贷资金是通过类似传销的(下转第78页)方式通过非法集资而来的资金,由于没有合理的引导与规制,当资金需求骤增时,民间借贷利率爆涨,泡沫局部一破裂则民间借贷危机就不可避免;其六,巨大的民间资本的盲目性、投机性与违法人员通过欺诈等手段吸储扰乱金融市场,这些因素加速了民间借贷危机的爆发。

四、 结论与政策建议

非正规金融的民间借贷具有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底蕴,是正规金融、民间资本及中小企业三者博弈的产物。资本趋利性、金融天生的风险性以及非规范性的潜在基因就造成了民间借贷制度的双刃剑性质:一方面,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对民营经济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不作合理的制度创新而引导和规制,一旦发生借贷危机的则可能导致区域甚至全国经济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其危害也不言而喻。

因此,也正是因为民间借贷的双刃剑性质,才决定了其危机产生的必然性,其根源在于:首先,潜在原因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其次,直接原因是民间借贷趋利性及非规范性导致其以“传销”或其他方式突破血缘、熟人信用根基而进入房地产业并吹大房地产泡沫;第三,危机的导火线是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局部破裂;第四,民间借贷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市场不发达,制度不完善,非正规金融利益没有合理引导与规制。

综上所述,为了预防民间借贷危机,规制度民间借贷风险,应当从企业创新与竞争力、民间资本的分流和非正规金融的规制剂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首先,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激励制度,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其次,构建合理的民间借贷资本流向引导机制,具体而言:其一,创新投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疏导民间资本;其二,健全支柱或创新产业的引导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健康流动;其三,建立房地产业的“去投机性”制度,实现房地作为基础产业的理性回归。最后,构建民间非正规金融的规制制度,其一,完善民间非正规金融的运行制度,严惩“金融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二,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实现个人信用外部性内部化。

参考文献:

1. 黄越.民间借贷危机的成因及治理对策——以温州民间借贷为例.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2. 周素彦.民间借贷:理论、现实与制度重构.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5).

3.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4. 段文斌,陈国富,谭庆刚,董林辉.制度经济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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