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
2013-04-29张婧
张婧
【摘 要】明确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可以为武警部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其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划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键词】人民武装警察;法律责任;部队
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是指因人民武装警察队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这种法律责任既包括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由于方法不当或者违法行为而造成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还包括平时违法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本文主要讨论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其违法行为而依法承担的责任。
一、人民武装警察法律责任的特点
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不但具有一般法律责任的特点,譬如,由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所规定;只能和违法违纪行为相联系;具有国家强制力。而且,由于武警部队特殊的性质和职能,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还具有其独有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责任承担主体的特殊性。从责任承担主体上看,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只能由武警部队及其人员来承担,即只有武警部队及隶属于武警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在校学员才可能承担这种法律责任,不包括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因为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只能是因执行任务主体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而执行任务的主体就是武警部队的各级警官、士兵。所以,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只能是正在执行任务的武警部队现役警官或者士兵。
(二)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的特定性。这里的“特定性”,是与一般的法律责任相比,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必须是在执行任务、行使职权时,由武警部队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三)承担方式的特别性。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地方人员的承担方式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普通的行政法律责任,而武警部队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一般违法行为须根据部队内部的相关规定给予军纪处分。如果是犯罪行为,地方人员的承担方式应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定罪量刑,而武警部队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犯罪行为应根据《刑法》第2编第10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相关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并且我国对于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行为执行的是“军法从严”的刑事政策,其法律责任要重于地方人员在类似情况下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四)追究主体的特殊性。武警部队及其人员实施了违反法定职责的行为时,除由军事法院、保卫部门追求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外,还由军事行政机关追究有关部队或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且作为违法武警人员的直接领导者的有关军事首长也可以追究部队或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给予军事行政处分等。
二、人民武装警察法律责任的分类
根据武警部队及其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把人民武装警察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人民武装警察的行政责任是指武警部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由于武警部队及其人员违反《人民武装警察法》及其他军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是武警部队及其人员因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对于违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军队相关规定的武警部队单位或人员来说,《人民武装警察法》和武警部队内部的有关规定,是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由武警部队的内部行政机关根据该违法武警部队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二)民事责任。人民武装警察的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武警部队及其有关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民事违法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人民武装警察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因为执行任务中的武警部队有关人员的民事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这种法律责任采取的是以恢复被损害的权利为目的并与一定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它主要表现为财产性质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武警部队及其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其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的民事法律规范。
(三)刑事责任。人民武装警察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武警部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有关人员的犯罪行为而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于这种法律责任主要表现为一种人身责任,因此只能由犯罪武警个人来承担,单位不发生刑事责任。武警部队中的各部门、各单位犯罪,应由其直接领导人和相关武警人员承担责任,而不是由部门或单位来承担。人民武装警察的刑事责任只能由部队的军事法院依据《刑法》或者由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行的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法规范来进行认定和裁量,由武警部队的司法、保卫部门依法进行追究。
三、人民武装警察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就是指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原则。人民武装警察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由谁承担的原则。
要确定责任由谁承担,首先应该明确违法犯罪行为的几个要素。第一,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只有确定了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才能准确确定所要惩罚的对象。第二,主体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第三,损害结果的存在。损害结果是指违法犯罪行为侵犯社会或他人的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害结果可以是对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也可以是其它方面的损害。如果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损害结果存在,多数情况下不会产生惩罚。也就是说,有了损害结果的存在,才能发生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而且其大小直接关系到惩罚的轻重。第四,违法犯罪行为与相应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违法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必然联系。损害结果是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基础和前提,是认定法律责任的基本依据。
在人民武装警察的行政责任方面,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军队纪律条令的武警部队单位或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当遵循武警部队内部的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原则。在人民武装警察的民事责任方面,武警部队及其人员承担的内容和方式,和其他民事主体没有区别,都应遵循普通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在人民武装警察的刑事责任方面,除了要遵循普通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还应当遵循军事刑法特有的追究原则,如军事法从严追究原则、战时从快从简原则、立功赎罪原则等。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李可人,李海军主编.武警法实施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3]编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释义及适用指南[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