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高考作文题”
2013-04-29于稳
于稳
《光明日报》“光明时评”栏2013年6月13日刊发余闻先生《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高考作文题》一文,讨论的问题极其重要,也表现出作者对高考作文高度关注的社会责任感和试图对作文命题丛生的乱象进行纠偏的良苦用心,值得充分肯定。然而细读全文不难发现,该文在基本事实和文章的基本依据上问题突出,有的甚至罔顾事实,导致针砭不当、观点失准。兹事体大,关系到高考作文命题的成败得失,需要斟酌和商榷。
一
我们不妨从基本事实和基本依据的问题谈起。
先来看“孟子三乐”(2011年江西高考作文题)。余文认为这个题目“内容过深,超出大多数考生的思维和认知水平”。笔者认为,这是没有依据的。从这个题目的材料看,要求谈的实际就是亲情、问心无愧和育人之乐。对这“三乐”,考生或自己有亲历,或身边有见闻,加上脑中有思考,完全与他们的思想、生活实际相符合,适合考场作文,或记叙或议论都不难成篇。事实上,当年的社会观感除了对“育人之乐”有所质疑,觉得考生没有经历外,对其他“二乐”反映良好。即便是“育人之乐”,在试卷评阅中,也发现不少考生据自己见闻的老师的事迹,甚至是联想“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老师)”,写成了优秀的记叙文。如果选择的是对该“乐”加以议论,则更不存在所谓缺乏经历的障碍了。特别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此题生发于考生都学过的教材《先秦诸子选读》(该省定为限选教材),教材中有道练习题要求学生概括自己从孟子三乐中得到的“认识或启发”。文题其实就是要求考生将这里的“认识或启发”扩展成文(或据以写作记叙文),实在是顺理成章之举:既在情理之内,不为难考生,又出乎意料之外,难以套押。另外,此类命题,还明显含有对读写结合的教学导向的考量。可见作者是在并不了解考生的思想与生活和现行的教材与教学实际的背景下撰就此文的。
再看“_____而知之”(2013年天津高考作文题)。余文评述“该题内容过于玄乎,考生不易理解”,同样于实无据。其实,这也是从教材中衍生出来的一个较好的题目。考生学过、懂得“学而知之”,在课堂上、教材中还学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质疑问难”,“慎思明辨”,“实践出真知”,等等。他们一定还听说过“玩中学”,“边做边学”,“学问学问,又学又问”,“理不辩不明”这样的大白话(其实是真道理)。于是,就很容易由“学而知之”迁移而为思而知之、问而知之、疑而知之、玩而知之、干(做)而知之、辩而知之,等等。填上一个合适的字眼,变成自己有“心得和体验”的题目,对考生来说算什么难事呢?“玄乎”云云,就不知从何而来了,这恐怕是作者的主观臆测,考生是不会也不应当觉得“玄乎”“不易理解”的。既如上述,推论下去,余文所谓“尤其是(对)农村考生来说,要让他们谈‘学而知之以外的学习,恐怕也是很难的”,可以说更是没有充分依据的。广大的农村考生面对这种廉价的“同情”,恐怕不但不会有所领情,反倒会觉得伤了自己的尊严吧?
最后看所谓的“三怕”。余文说“2013年某省作文题”“是对中学生学习中‘奥数、英文、周树人这‘三怕发表议论”,这里无视题目本身表述及要求,有断章取义之嫌。题目提供给考生让他们选择的对象很清楚,除了“三怕”,还有对应的“三不怕”和“三喜欢”。同时,题目要求的是写议论文或记叙文,而不只是“发表议论”。怎么余文会对这些视而不见呢?此外,余文说材料所涉及的“并非是考生这个群体可以说得清楚的问题”,也与考生和实际颇有出入,需要具体分析。题目中的问题都是考生的问题,考生都是“问题中人”,就自己和身边的问题发言,不是“感同身受”,而是“感为身受”,本应最有话语权。至于是否能说清楚,试问,对那些问题,有哪个群体又真正说清楚过呢?按说,换个思路听听“当事人”的声音,或许能另辟蹊径。果然,卷面上就出现了一批见解独到的优秀作文。倒是来自考生的声音提供了他们别开生面的参照和思路,新颖、纯真而可贵,更有其价值!由此还可见,这个文题,在高考命题中也体现出了新课标关于教育、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理念,同时也印证了这一基本理念的正确性。的确,也有为数不少的考场作文是不合格的,这既不是因为余文所说的“说(了)些言不由衷的套话”,也不是因为“公众对此(有)颇多争议”因而难以“说得清楚”,更不是所谓的“牢骚和抱怨”。目前该省披露出来的这部分考生作文,实际上都只是说了些泛泛而谈、虚应故事之类的严重偏离题意的话(如真是所谓的“牢骚和抱怨”倒算是扣了题呢)。相当一部分考生对发生在自己身上和身边的事情以及本应十分熟悉的声音,好像十分麻木——“本应最有话语权”的,竟然无话可说!看似咄咄怪事,其实见多不怪,恰好反映了当下作文教学的问题所在:平时和考前不少指导者(多为押题者)和教师都习惯或热衷于把那些天下大事、中外名人、哲理圣言等按材料和主题分为大大小小的类型,让学生去背去记,同时针对背记的材料传授如何套押、如何“通吃”的“方术”,而不是训练真正的实实在在的写作能力。一旦“遭遇”到像今年这样贴近“地气”而远离“空气”的材料和题目,要“我手写我口”了,要写真情实感了,就反而不适应,傻眼抓瞎,无从下手,连套也套得捉襟见肘了,是可想而知的事,不严重偏题离题才真叫奇怪。这实在是作文乃至语文教学的悲哀!
二
余文讨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高考作文题”,整个讨论却与上述相关的种种事实不相符合,或者说对考题、考情和教情、学情颇有隔膜,分析因而缺乏理据,失之粗疏和简陋,观点因而缺乏支撑,失之片面和武断,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一来,余文本想对作文命题丛生的乱象进行纠偏,但由于实际存在的上述问题,却反而新添了或者说强化了某种乱象元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仅凭主观臆测——脱离或不顾基本事实去讨论、评价文题内容方面的深浅、难易和能否说得清楚等问题,搅乱了本来客观公认的基准和经验,使人们徒增困惑(深浅难易等究竟怎样把握)。为此,上文已力陈理据加以廓清,兹不赘述。
第二,在内容方面的评价上,余文除了脱离基本事实,还很明显地依循陈旧过时的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导向标准,与现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倡导作文要“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要“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的价值取向极不相符。比如判定某省的作文题“是对成人世界和社会生活的否定,会让青少年一代在即将步入社会之际产生一些消极的预设”等,就是如此。文题或考场作文也许会对某些社会不良现象和方面有所讽刺与批评,但既不是谩骂、侮辱,也不越道德和法律底线,本应加以肯定和鼓励,北京语文阅卷组长就说,“阅卷时发现针砭时弊,所论适当(的),还会给高分,这也是我们鼓励说真话,鼓励考生敢于表现个性与才情的一种体现”。(程翔《“真情实感”与“思想健康”》,《中学语文教学》,2013年第1期)余文不加肯定和鼓励也就罢了,反而视其为“不够积极、阳光”,“思想导向存在偏颇”,指责为“引发抱怨、牢骚”。据此,上述课程标准的“取向”就更是难免有引发消极、乱套之嫌了。余文不是倡导作文要有所谓“合适的思辨”吗?何谓“合适”,把上述反思性、批评性和富于青少年个性特点的写作思维排除在外,是否“合适”?再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衡文评题了,否则,一直以来影响巨大的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乱象因素何日能休,让人深忧。
第三,余文讨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高考作文题”,整个讨论却基本脱离高考作文的目的和功能,仅就写作的内容(即“写什么”)方面去作评价(而且还如刚刚所说偏狭于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内容),而无视“怎么写”(写作能力)这一在高考作文上具有本质性意义的方面,真是明显的片面和偏颇。这对纠正当下高考作文一味扎在“写什么”上套题押题的普遍乱象,引导教师走出只教套押“方术”的误区,改变写作教学长期“低效、无效乃至反效”(孙绍振语)的现状,显然有弊无益,甚至可以并不夸张地说,还可能使乱象愈演愈烈,同样让人深长忧之!
三
那么,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高考作文题呢?
这就首先需要问一问语文高考为什么要考试作文,或者说高考作文的目的和功能是什么,这应当是问题的前提和依据。课程改革前后的两个考试大纲都在“写作”部分开宗明义、简明扼要地分别要求考生要“能写作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裁的文章”,“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除了对不同文章的文体称说有所不同,“能写文章”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这就清楚无误地规定了作文高考的目的是要检测考生的写作水平和写作能力。这既是语文学科自身的定位、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其实也是仅凭人们的经验常识就能理解和接受的,近乎数学公理,是毋庸置疑的。于是,顺理成章,问题的答案显然就是:我们最需要的是能够有效地检测到考生真实的写作水平和写作能力的题目。只有这样的文题才具有考试学意义上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才真正符合教育部“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这“三个有利于”的高考命题方针。
众所周知,要命制出这样的高考作文题诚非易事。在这件总有遗憾的事情上,的确也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真正科学的态度,执着地坚守良知,冷静地总结经验,踏实地探索规律,不断提高水平。
根据十几年来全国卷和省市自主命题卷提供的一些范例和出现的某些失误,我们认为,要想命制出切合上述需要的高考作文题,关键之一是要妥善处理好两对紧密结合的关系:一是考查作文“怎么写与写什么”的关系,一是文题“开放性与限制性”的关系。依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上述目的,不言而喻,考查作文“怎么写”(即考写作能力)是两对关系的主要方面和核心所在。对此,在观念上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目前在高考作文题目上的某些纷扰的乱弹和丛生的乱象,归根结底是对这个“方面和核心”的忽视或背离造成的。而要考查“怎么写”,“写什么”又是先决条件。“写什么”涉及的是写作对象、内容和范围的方面。这个方面首先要讲“开放性”,让人进得来,能入题、有话说。否则,即便是能写七步诗的曹植当时如果遇到的是被余文叫好的“钻石切割”之类题目,恐怕也会因为无话可说,断头了事,何谈展现写作才华(能力)。当然,“写什么”上的开放性不是无边的,必须要有限度。否则,就会有海量的套押宿构乃至抄袭之作出现在考卷上(这是时下的顽症),那也不是考生真实写作能力的表现(而且还无疑会使我们的孩子潜移默化地习染上假大空的那一套,这倒是思想导向上严重的真问题,就不只是余文所谓的“消极”和“偏颇”了)。这又要求作文命题必须在写作对象、内容和范围方面具有相当的“限制性”,有如设置一道防火墙,把假话、大话、空话、套话阻挡在卷面之外。开放性与限制性结合的理想状态是考生能够且只能说出自己的话。达到了这种状态,一个省几十万、全国几百万考生自有差异的写作水平就都能得以真实地呈现,“怎么写”的能力也就会自然而然地反映到卷面上来。似此,才能够保证高考作文目的的达成和功能的实现。
根据以上高考作文的命题观念,我们不妨对曾经先后盛行过的标题(也多称命题)作文和话题作文形式为何渐次式微作点解析,以便引以为鉴。根本的问题在于对它们的把握易于失准:前者常在限制性上失之过严,导致部分考生无话可说;后者则相反,常在开放性上失之过宽,导致考场作文套押成灾。后果一样,都是难以检测到“怎么写”的实实在在的能力,有违作文高考的目的和功能。针对以上两种形式的弊端,便有新的材料作文取而代之,的确具有某种纠偏的作用,以致近两年来几乎一统高考作文命题的天下。但同时,也渐渐显露出它自身的不足。主要就是命题材料多义性、多解性比较突出,导致开放性过宽,极易像话题作文那样,撞在套押构宿的枪口上。比如,前面提及的2013年全国课标卷“钻石切割”一题,余文极力肯定其“体现出了知识、技术、勇气联合创造最大价值的思路,考生可以从这几个角度任选一个进行阐发”。殊不知,“知识、技术、勇气”其实就成了三个话题,真是比过去的话题还话题。而这三题,随便哪个考生都是囊中储备丰足,“批发”来的材料、“方术”甚至“成品”都有,一套一套的,凭以套押“通吃”就是了。题目如此“仁慈”,部分师生、家长真要“鞠躬叩谢”吧!可是,高考必需的那些“度”、那些“有利于”又到何处去体现?余文所谓的“科学合理”又从哪里去找寻?谓予不信,去看看那些考场作文就知道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材料作文实际存在的这种负面倾向并设法加以遏止,否则,听任套押宿构,假、大、空、虚充斥洁白的卷面,就不只是余文所谓“降低了考查效果”“影响了应有导向”的问题,而是人们有理由质疑:这样的高考作文还有何意义,有无必要?这样看来,要体现上述命题观念,命题形式十分重要。而从以上讨论不难看出,哪种形式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尤其是某种形式长期单一化、扎堆式使用,势必导致训练的一窝蜂围堵(可见命题形式之误是上述乱象根源之一),自身的不足及使用的僵化就会暴露出来,好形式不出几年就走到了自己的反面。以上形式不都曾经让人耳目一新、对高考作文命题发挥过重大作用吗?历史经验启示我们,形式还是要多样性才好,同时又要相机创新。“多样性”是说只要有可能保证上述命题观念的实现,就可以根据当年的教学训练实际和题目所指向的写作内容等诸多复杂因素,相应采用恰当的命题形式,而不是固定和局限于某一种。至于说到“创新”,有必要再来略说几句余文很不看好的那几个题目。在高考作文命题形式上它们倒恰恰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比如“孟子三乐”一题,有论者称之为“典型的多头型作文题”(多个话头共一个题目),“是一种智慧化的新材料作文”,“大气而又机智”。(胡家曙《侧重个性与理性,凸显开放与多元——2011年高考作文命题的立意透视与技术分析》,《中学语文教学》2011年第7期)所谓“三怕”一题则是这种“多头型”命题的又一次较为成功的尝试。而“_____而知之”作为半命题形式,中考题中多见,“拿来主义”,移植借用,有较好的考试效果,也利于高考题型的丰富和出新。只要不带偏见,就都能看出,这两种形式作为对现有材料作文形式的改进,主要是淡化了材料的多义性和多解性,限制性大为加强,又不失其开放性,两者的张力相对适度,这就比较接近于上述命题观念了。
常言道,说易行难;“说”(认识)本也不易,“行”就更加不易了。困难在于两对关系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命题形式牵涉诸多复杂的因素,要不断去端正观念、加深认识,到某个题目具体的设计上更有许多动态的、微妙的因素要临机审视、把握和处理。要想通过一定的命题形式使两对关系的平衡协调在具体题目的设计、操作中完好地体现出来真是谈何容易!似此,命题者、研究者、指导者更应当把自己有限的精力、智慧和经验投入到此类实在的事情上来,多做点切实的建设性工作,切忌空论泛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