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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书说”与“文字二分说”论许慎的文字学思想

2013-04-29郭婷

现代语文 2013年4期
关键词:许慎

摘 要: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六书说”及“文字二分说”有较详细的论述。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观念似乎自相矛盾,实际上二者本身及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都蕴含了许慎的主要文字学思想。正确认识许慎的文字学思想,才能更好地理解许慎与《说文解字》及其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许慎 六书说 文字二分说

一、“六书说”与“文字二分说”溯源

(一)六书说

“六书说”是汉代人对古代汉字结构的归纳与总结。“六书”的记载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尽管有了“六书”这一名称,但其内涵的丰富及核心理论地位的确立得益于汉代学者对汉字认识的提高与总结,他们将“六书”解释为关于汉字结构的六项基本方法,以班固、郑众、许慎为代表,史称六书“三家说”。

班固《汉书·艺文志第十》:“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郑众在《周礼·地官·保氏》注中对六书的阐述在次序与名称上则稍异于班固:“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许慎较详细地对六书进行了说明并举例,见于《说文解字·叙》(《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许慎的“六书说”提出之后,人们对其争议颇多。今天我们所言“六书”一般采用许慎的名称,班固的次序。

(二)文字二分说

许慎是第一个把汉字划分为“文”和“字”,并精辟地阐明二者关系的学者。“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可见,许慎认为“文”与“字”是汉字的两个发展阶段,“依类象形”是使用图画符号描绘事物的形象,“形声相益”是通过符号(形符)与符号(声符)的组合形成新的字。许慎又强调了“文”与“字”的关系:“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可见,许慎认为“文”为造“字”的基础,可看作母字,而“字”则是在“文”的基础上孳乳派生来的新造字。

二、许慎的文字学观点述评

许慎被后世奉为圭臬,除了归功于《说文》一书的学术价值,还与许慎先进的文字学思想有较大关系。《说文·叙》蕴含了至少三种重要文字学思想,基于这些思想,《说文》才更富有系统性。

(一)结构文字学与应用文字学思想

“六书”作为汉代学者对小篆体系的归纳与总结,可被看作是从共时的角度对汉字结构体系进行分析的理论,应属于结构文字学范畴。但在许慎的“六书”中,转注与假借异于前四书,二者仅为汉字应用过程中的方法。段玉裁曰:“有转注而百字可一义也。有假借而一字可数义也。”由此可知,在汉字的实际应用中,转注实为一词多形的现象,而假借则是一字(或一形)多词的现象,因此后二书属于应用文字学的范畴。如王凤阳先生所言:“‘六书正是结合文字结构分析与文字应用分析的成果的产物”。尽管后人对“六书”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我们应当用客观、历史的眼光看待“六书”理论。通过对“六书”的分析,亦可深入了解许慎的文字学思想。

1.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段玉裁指出:“指事之别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晐众物。”可见,指事不表具体之物,而表抽象之物;结构上指事一般为独体字加上一个特殊符号,且所加特殊符号通常为表示部位、处所等不能作为文字独立存在的构形符号。例如:“甘()”从口,中间加短横表示口中甘美之物;“寸()”字在手与肘之间加一横表示所谓“寸”的部位。

2.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画成其物”说明象形字应是对客观事物的描绘,是完整的形体,具有不可分割性,例如“弓()”“齿()”。段玉裁等人将象形字强行分为独体象形、合体象形,这种分类方法实不可取。

3.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玉裁对形声的解释较为恰当:“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其字半主义,半主声。半主义者,取其义而形之;半主声者,取其声而形之。”形声字在形成阶段一般是通过在独体字的基础上加注意符或声符孳乳分化而来。加注意符如“隹-唯/维/惟/谁”“冓-溝/購/構/媾/遘/觏”等;加注音符如:在原有象形字的基础上加注了音符止,造出“齿()”字。

4.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段玉裁认为“一体不足以见其义。故必合二体之义。” 该观点大致正确,会意字必须是会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基本形体共同表现新的字义。如“秉()”会以手持禾之意;“叟()”会以手持火把在屋下搜求之意。

许慎在全面分析小篆字形的基础上,归纳出了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四种汉字结构类型,第一次使得汉字内部隐含的条理得以显现,这四种结构类型也基本契合了许慎整理的小篆体系,对两千年来的汉字研究有深远影响。

5.转注

许慎发现转注和假借是汉字使用中字与字发生关系时的两种现象,但并未对其进行详细说明,因此学界对于后二书可谓众说纷纭,难以达成共识。“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许慎对转注的定义十分模糊,后人对转注的理解自然也各不相同,有“形转”“音转”,亦有“义转”,此处不再一一举例。其中段玉裁“转注犹言互训”的观点与戴震的“四体二用说”一脉相承,认为转注乃用字之法,这基本符合许慎的文字学思想,凡是一词多形都可以看作转注。如“断:截也,截:断也”;“颠:顶也,顶:颠也”。

6.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依照许慎的定义,假借的发生最初是本无其字的,只是为了方便表达而借助于同音词,也即一字(或一形)多词现象。裘锡圭按假借所表示的词有无本字,将其分为无本字、本字后起和本有本字三类:无本字的假借指始终使用假借字的词,如虚词“其”;本字后起的假借指一开始使用假借字,但后来为其造了本字,如“胃-谓”;本有其字的假借,如“艸-草”。但王凤阳则把本有其字的假借用“通假”指代,王所言甚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大概属于汉字的临时借用或者错别字现象,裘锡圭将其看作假借确有将假借内涵扩大之嫌。

7.小结

“六书说”作为共时分析的理论,自然不能完全适用于分析不同历史层面的汉字体系。许慎所处时代的汉字早已与初文相去甚远,但在当时,“六书说”却是最为先进完备的文字学理论。尽管后人对“六书”的定义、举例、分类等理解不尽相同,但都很难从“六书”的框架中走出来,唐兰先生与陈梦家先生先后提出的“三书说”也与“六书”关系密切。

班固曾提到“六书”是“造字之本”,后人因此陷入其误区,认为“六书”乃创造汉字的根本方法。实际上,“六书”仅仅是后人在汉字出现了相当长的阶段后根据字形结构总结出的理论。“六书”根本不是创造汉字之本,而汉字才是“六书”之本。唐兰曾指出“六书说”能给我们什么?第一,它从来没有过明确的界说,各人可有各人的说法。其次,每个文字如用“六书”来分类,常常不能断定它属哪一类。单从这两点说,我们就不能只信仰“六书”而不去找别的解释了。”裘锡圭更是指出许慎的“六书”为了凑齐“六”不可能完全从汉字的实际出发。可见作为归纳小篆体系得出的文字理论,六书有其局限性,而甲骨文的出土以及其他古文字材料的问世让人们对“六书”的认识有所加深。

归纳起来,许慎的“六书说”至少有三个局限,首先是材料的限制,许慎在所处时代接触到的古文字材料十分有限,仅限于秦代的小篆以及六国文字;其次是认识的限制,在单音节词占绝对优势的汉代,人们对字、词界限的认识相当模糊,因此对汉字的结构(字)及汉字的应用(词)界限不清;再次是研究目的的限制,作为古文经学家,许慎研究汉字的目的主要是解经,理应属于文字的应用范畴,与静态分析汉字结构的方法相去甚远。从这三个局限反观“六书”,亦可理解许慎的结构文字学思想与应用文字学思想。

(二)历史文字学思想

许慎提出的“文字二分说”揭示了汉字发展的两个必经阶段,应属于历史文字学范畴。但由于所处时代等条件的局限,许慎对文字二分说的理解还处于较为模糊的阶段,因此他并未对其加以阐发。今天看来,“文字二分说”虽略显笼统,但却是揭示汉字发展规律的金科玉律。

甲骨文的出土及其它大量古文字材料的发现给汉字的历时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客观基础,通过这些材料,可以对文字的发展进程看得更清楚,这一过程与“文字二分说”相契合。“文”大概等同于今人所谓“母字”,“字”则是在母字的基础上孳乳而来的新造字。母字的基本形体大致符合许慎所言“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多来自客观事物的具体图像,也有一小部分来自抽象的图像如记数字。通过对这些基本形体进行结构变异、增加点划,或者基本形体之间相互组合等方式,再孳乳分化出更多的新造字来。

转注与假借作为文字应用的方法,在文字的孳乳发展中都推动了文字的发展。人们在较早时期可能多使用形与义直接相关的象形文字,例如“人()、贝()、刀()、火()、舟()”。但由于许多事物或概念无形可象,抛开了形的假借方法逐渐流行起来,甲骨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大量的假借字,例如“腋-亦()、荷-何()、箕-其()、麦-来()、鼻-自()”。但文字的大量假借使得一字多词现象愈发严重,进而导致文字混用,而转注使得一词多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假借造成的一字多词现象。

人们逐渐意识到可以利用已有字符创造新字,于是开始在原有象形字基础上作一些细微变化以造出一些区别字,如“木()-朱()、刀()-刃()、女()-母()-每()、言()-音()、矢()-至()”。这类区别字多归入指事,于省吾从指事中归纳出的“附画因声指事字”是典型代表。这些区别字的区别特征并不明显,能产性也不高,随着对文字符号性认识的加强,人们也学会了利用已有字符的组合变化创造新字,如组成形体相对位置变异,如“好()-毓()、抑()-()”;重叠基本形体,如“木()-林()、匕()-比()”;基本形体之间的组合,如“干-肝/杆/竿/旱、句-枸/钩/苟/诟”等。其中,利用已有的基本形体进行组合是最简便且高效的手段,形声结构就是该手段的产物,这也解释了为何形声结构会逐渐成为汉字结构的主流。以上文字孳乳发展的过程只是针对现有古文字材料进行的大致推断,实际上文字孳乳发展是极其复杂的过程,后人归纳的汉字造字方法其产生先后顺序究竟如何,我们还没有定论。

总体而言,许慎的文字学思想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六书说涉及文字的共时研究,而在汉字发展过程中各个文字体系性质不尽相同,因此六书说并不适用于汉字的所有发展阶段;文字二分说则涉及文字的历时研究。共时文字研究应是历时文字研究的基础,要想加深对汉字发展过程的了解,必须将汉字的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结合起来。

三、许慎的文字学思想之矛盾解读

在许慎的文字学思想中有几处矛盾值得关注,通过解读这些矛盾,可以更全面地把握许慎的文字学思想。

(一)六书说与文字二分说的矛盾

《说文·叙》中既提出了文字“六书说”(通俗地说是文字“六分说”),又强调了“文字二分说”,两种分类结果先后出现在《说文·叙》中,而许慎并未对二者关系加以说明。段玉裁等人认为,指事象形为文,会意形声为字,似乎能够将六书说与文字二分说联系起来。但从许慎所言“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看来,似乎“文”仅指象形,而“字”仅指形声,指事、会意都被排除在外,因此段玉裁所言并不可取。

其实这两种分类的角度截然不同,前者是从共时角度出发,而后者是从历时角度着眼,也可以说“六书说”是从静态的角度观察,而“文字的二分说”是从动态的角度得出的分类,文字的共时与历时研究应当是互补关系。许慎立足于不同角度说明汉字的分类问题,后人在对其文字学思想没有深入认识的情况下,才会将“六书说”和“文字二分说”对立起来,矛盾正是由此而生。

(二)《说文解字》正文与“六书说”的矛盾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提到许慎“发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书,而转注假借二者,则略而不备”。如《说文·叙》归纳的造字条例,始终贯穿《说文》的基本理论应为六书,但在《说文》正文中却只使用了前四书进行汉字结构分析。这一矛盾亦与许慎的文字学思想密切相关。

许慎所言“六书”立足点不只一个,而应包括结构文字学与应用文字学两方面,即前四书是对汉字结构的分析,后二书则是对汉字应用方法的归纳。从客观上说,许慎的这一文字学思想与其所处时代有关,从主观上说,与许慎研究文字的目的有关。具体说来,在单音节词占绝对优势的时代,许慎是通过对字的研究进而实现其解经之目的的,从汉字的结构分析出发,他只发现了象形、指事、会意与形声,这种仅从静态的角度对汉字结构进行分析的方法一旦应用于解读经书中的字(严格说是词)时,便显得捉襟见肘了。因此许慎通过动态分析文字的应用,用转注与假借解决了一词多形与一字(或一形)多词的问题。可见,六书正是结构文字学与应用文字学相糅合的产物。

戴震提出的“四体二用”说明确将许慎的“六书说”一分为二,使得两个层面的理论各得其所,将许慎的“六书说”推进了一大步。钱玄同认为“‘六书是造字的六种方法,这六种方法不是一时成立的,是逐渐增加的”;沈兼士认为“盖中国文字演进之程序,有二阶段:先为意符字-象形、指事、会意,后为音符字-形声、转注、假借”,他们在没有认清前四书与后二书分属于不同层面的情况下对“六书”产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甚至将“六书”用来分析小篆体系以外的汉字系统,必然经不起推敲。

(三)“六书说”例字的矛盾

许慎给转注与假借所举例字在《说文解字》正文中分别被归入了会意或形声。“考,老也,从老省,丂声”,属形声;“老,考也,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属会意;“令,发号也,从亼、卪”,属会意;“长,久远也,从兀、从匕、亡声”,属形声。

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恰恰说明了许慎“六书说”中“四体”与“二用”分属结构文字学及应用文字学两个层面。转注涉及词义的引申变化问题,假借则涉及同音词的字形借用,都与字形结构没有关系,使用单独的例字不可能说明其定义,因此有别于前四书。他在阐述前四书时所用例字“上下”“日月”“江河”及“武信”内部均为并列关系,而后二书的例字“考老”与“令长”则是相互解释的关系。前四书的例字是为了说明定义,每个例字都可以独立为证。而后二书的例字则是相互依存且不能拆散的,它们之间是互补互释的关系。后人一旦把“六书”都看作分析汉字结构的方法,不可避免会将转注与假借的两组成对例字拆开单独分析,矛盾因此而产生。因此,正确理解了许慎的文字学观点,即“六书”是结构文字学与应用文字学所结合的产物,就会理解许慎的举例方式。

四、结语

通过对许慎的“六书说”与“文字二分说”及两者关系的探讨,基本理清了许慎所持三种文字学思想(结构文字学、应用文字学、历史文字学)的内在联系,这样长久以来人们认为许慎文字学思想存在的矛盾与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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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姚孝遂.姚孝遂古文字论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0.

[12]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3]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北京:中华书局,1998.

(郭婷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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