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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理趣:高校《文学概论》教学的应有之意

2013-04-29苏保华

课程教育研究 2013年4期
关键词:理趣

【摘要】在中西方文艺理论及美学发展史上,玄学理趣具有实践本体论的价值指向,玄学理趣不仅涉及一些诗歌理论、创作实践以及具体技法的问题,还强调了诗与思的完美融合和贯通无间,更重要的在于它涉及对于艺术本体与审美实践的总体看法。要使高校《文学概论》教学真正吸纳玄学理趣的滋养,就必须坚持理论逻辑的开放性、理论应用的现实批判性以及审美内涵上的人生超越感。

【关键词】理趣 逻辑开放性 现实批判性 人生超越感

【基金项目】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编号:11BZW014)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4-0014-02

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玄学理趣都是极受关注的文艺理论及美学范畴。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自魏晋玄学形成之后,有趣和无趣向来是品评人物和赏析文艺的一个重要标准,换言之,“以趣品人”与“以趣论艺”作为一种传统在中国古典审美文化中源远流长。如《晋书·王献之传》认为王献之书法“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1],《宋书·胡藩传》有:“桓玄意趣不常。”[2]在西方美学史上,“趣味”一词通常与鉴赏能力、感知能力、直觉能力以及审美创造力有着直接关联,故而,在西方美学发展的不同时期,趣味皆或隐或显地成为了无可回避的理论难题。如柏拉图对荷马的态度中纠结着理式与趣味的矛盾;休谟对审美趣味所涉褒贬的一般性原则进行了探究;康德则认为:“如果想寻找一种审美原则,通过明确的概念来提供美的普遍标准,那就是白费气力。”[3]而桑塔耶纳提出:“当审美情感占有主宰和独特地位的时刻,审美趣味就形成了。”[4]

在我看来, 玄学理趣不仅涉及一些诗歌理论、创作实践以及具体技法的问题,也不仅是强调了诗与思的完美融合和贯通无间,更重要的在于它涉及对于艺术本体与审美实践的总体看法。换言之,我们完全可以也应当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艺术观来对玄学理趣进行价值重估与合理借鉴,进而对高校文学理论教学有所增益。

一、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美学史上的玄学理趣与西方美学史上出现的“趣味”范畴有着理论视域上的差异。在中国美学中,玄学理趣原本属于诗学范畴,是指诗歌不仅长于抒情,亦应在写意说理方面趣味盎然。较早使用玄学理趣范畴的是南宋时的包恢,他的《答曾子华论诗》一文说:“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则物态宛然,有穷智极力之所不能到者,犹造化自然之声也。”受程朱理学影响,包氏论诗注重状理、状事、状物之“理趣浑然”、“事情昭然”及“物态宛然”。但包氏观点之独到性和影响力远不及严羽的“别材别趣说”,严沧浪对“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现象的否定似乎也更加能够凸显诗歌的本质属性。包宏斋与严沧浪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崇尚诗歌中玄学理趣,而在于后者更加有意识地把玄学理趣玄学化,后者提倡的乃是一种玄学理趣。正因如此,一直发展到清代,在中国诗学中的玄学理趣依旧具有生命力,如刘熙载在《艺概·诗概》中说:“陶、谢用理语,各有胜境。钟嵘《诗品》称‘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皆平典似《道德论》。此由缺理趣耳,夫岂尚理之过哉。”很明显,刘氏肯定了在诗歌创作之中“用理语”亦可酝酿独特境界,其实质依旧是提倡玄学理趣。

如果说,在中国古典美学中玄学理趣侧重于强调说理与诗之审美属性并行不悖,那么,在西方美学史上,“趣味”则主要侧重于讨论主体审美意识的内在构成,涉及感性与理性、功利性与非功利性、审美判断与认识、想象力与审美创造等诸种关系。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玄学理趣关注的是审美客体,而西方美学中的“趣味”则聚焦于审美主体;中国的玄学理趣主要属于作品论和创作论,西方的“趣味”则主要属于艺术本质论和文艺心理学。从艺术生产的层面来看,中西方美学对于“趣”之内涵的探讨不仅互为补充,也是殊途同归的。

首先,从内涵上说,无论是文艺理论教学还是从事诗歌创作,哲理和诗意之所以能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内因在于审美活动能够顺利展开的前提是主体的审美能力,而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审美判断力。尽管审美判断亦属于广义的认识,但审美判断有别于一般的认识活动,因为审美判断中有趣味的加入,会在审美活动的过程中出现所谓“趣味无争辩”的现象。

其次,在文艺理论教学和诗歌创作中,都要面对、处理以及平衡人类意识中情与理的关系,没有思想深度的诗人与没有审美能力的批评者同样都是有缺陷的,因为两者都缺乏完整圆满的主体性。《晋书·嵇康传》中有:“康善谈理,又能属文,其高情远趣,率然玄远。”[5]可见,批评家和作家皆需要呈现完整圆满的主体性,皆需要具有健全的人格,只有这样,才能在文学创作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高情远趣,在批评实践表现出弹性和活力。

再次,无论是文艺理论教学着重探究的“理”还是诗歌创作侧重抒发的“情”,本身皆具有开放性,“理”不是一成不变、僵化板滞的,“情”也不是无病呻吟、矫揉造作的,两者共有的开放性,使之具有了向对立面转化的种种可能,使得诗与思在文学创作及文学理论教学中皆能够得到融合和汇通。而强调情与理彼此汇通交融的理趣,也就自然而然地在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有所体现并获得其用武之地。

归根结底,理论课教学与文学创作的不同旨归决定了在《文学概论》教学中强调的理趣与诗歌创作中表现出来的理趣有着本质区别。我之所以强调文艺理论教学中要适度引入玄学理趣,既不仅仅着眼于诗与思的统一,也不仅仅着眼于情与理的结合,根本着眼点乃是如何使理论本身具有价值维度的多向性。换言之,我是在总体的逻辑开放性层面使用理趣一词的,这种总体逻辑的开放性在操作层面上又往往呈现为现实批判性与人生超越感两个向度。

二、理论基础的坚固性影响着理论教学的科学性,理论前提的合理性决定着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吸纳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研究成果是国内学者建构文艺理论体系最基本的方法和途径。如在文学本质论中完成了由反映论到能动反映论、由意识形态论向审美意识形态论的转化,在文学起源论中引入恩格斯的合力论,以劳动主导说代替了以往的劳动说,在文学创作论中注重吸收精神分析学等研究成果,在文学本体论中适当融入西方形式主义文论的观点,在文学欣赏论中灵活借用接受美学的种种见解,等等。这些发展都无疑增加了文学理论教学的内容的丰富性。问题在于,仅仅从局部、观点、概念等技术层面对文艺理论进行必要的修正,并不能从根本上纠正理论体系在逻辑上的线性和机械,要保证文艺理论教学的逻辑开放性,必须致力于对当代文艺学体系的理论基石和适用疆域进行深入的反思和考量。

当代文艺学体系的理论基石是什么?童庆炳先生认为:“‘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6]一般来说,童先生所说的第一原理大意等同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理论基石。童先生的这个观点在国内学术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和质疑,如董学文先生认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式的语言艺术生产”[7]而不是审美意识形态,祁志祥先生认为“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8],刘烽杰先生认为“审美是文学的本体性质,意识形态性只是文学的功能性质”[9]。当然,较早倡导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钱中文先生和童庆炳先生都明确表示不赞同把“审美意识形态”论等同于审美和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

尽管学界对于“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争论远没有形成共识,同时,通过争论也确实碰撞出一些很有价值的观点和见解,但有两个事实是不容忽略的。其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内文艺理论界提出“审美意识形态”论并加以阐释和深化,客观上有助于纠正极左的政治工具论和庸俗社会学的文艺观。其二,就当前国内文艺学体系、尤其是文艺理论教材而言,“审美意识形态”论依旧最具影响力并被许多教材编著视为理论基石。使用童庆炳先生主编《文艺理论教程》的学校接近千家,国内有二十几本重要的教材都采用了“审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10]我们今天讨论审美意识形态论既不能否定它的历史功绩,也不能轻视它的现实影响。

在我看来,把文艺看做是“审美意识形式的语言艺术生产”抑或“审美的精神形态”等观点固然各有其道理,但就文艺理论体系角度而言,这些看法似乎依旧有隔靴搔痒之感。何以如此?首先,所有这些观点所使用的语言结构皆可以概括为“A是B”的形式,而从严格的逻辑层面来看,当我们做出“A是B”的判断时,无论在内涵还是在外延上,实际状况一定是B>A而不是B=A(当B=A时;当B

在当代性语境中追问和审视何为文学,仅仅对既往文学本质论进行梳理和整合显然是不够的,尽管这种通过梳理和整合倘能寻得一种行之有效的思路,无疑对文学理论教学也是有益和有效的。对于高校《文学概论》教学而言,我认为理趣启示之一就是逻辑体系的开放性,理趣不是表现为对于对象的疏离,而是表现为对于成见的搁置,这一点与现象学中所强调的本质直观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艺术本质观,其目的不是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审视的十九世纪之前的艺术对象进行理论的解释,而是对于当下的艺术实践和艺术品起到指导和阐释的作用,从而为当代文学理论教学确立有效的参照系。

就我国当代文艺理论体系的存在状态而言,马克思主义的文学本质观主要表现在我们借鉴了其四个思想:一是现实主义的真实观,即艺术包含了社会生活的本质真实,能揭示现实的基本存在状况,也包含了对于社会发展前景的预测。二是与现实主义真实观相关的典型论,即把典型作为美的一种存在依据。三是意识形态论,即由社会结构论拓展而来的审美社会意识形态论。四是马克思主义的人论思想,其核心论断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其中也包含了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人也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等基本命题。

如果我们从马恩所针对的文学对象而言,把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观归结为现实主义文学观大体上也是不错的,但仅仅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把握其理论内涵,则势必会因为现实主义文学思潮本身的衰微而引发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本质观过时的错觉。所以,要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艺术本质观的精神实质,需要的并不只是思考我们如何看待现实主义文艺思潮,也不只是考量马克思主义文艺本质观在揭示现实主义思潮时所具有的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探究马克思主义文艺本质观所具有的科学性以及理论前瞻性,进而探究马克思主义文艺本质观对现代乃至于后现代艺术所具有的阐释的有效性。换言之,也就是揭示马克思主义文艺本质观何以具有当代价值,其生命力何在,其当代价值在何种意义上得以呈现。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文学批评实践集中地针对批判现实主义思潮展开。在文学理论教学之中,我们固然应该关注文学理论本身对文学真实性的强调,但真正涉及文学本质的却又并不单只是真实性。马恩对于真实性的推崇,不能脱离具体语境加以孤立地理解。对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而言,与真实性紧密相连的是文学所具有的批判功能。马恩对于现实主义思潮的极力推崇,其动机并不仅仅在于现实主义作为一种流派本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还在于现实主义文学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所持的强烈的批判立场。马克思是在与人的自由和全面解放中来探讨文学性的,我们应该在文学理论教学中揭示其内在的精神实质,即以人为本的哲学前提。

概言之,马克思的文学本质观尽管是针对十九世纪之前的艺术有感而发,尽管主要是对于批判现实主义思潮的赞美和肯定,但它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却并不会因为现实主义文学作为一种艺术思潮的衰微而丧失。相反,由于马克思主义文学本质观对于社会人的重视,在今天依旧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这也正是我们何以在高校文学理论教学中重视“典型论”与“真实性”的根本原因。

四、马克思主义文学本质观强调文学的批判功能的同时,并没有忽略文学的自律性。马克思之前,西方文艺理论在文学本质观问题上,要么把审美实践与物质的功利实践对立起来,如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席勒、斯宾塞的游戏说;要么就是脱离了现实的人的社会而引向一种抽象的永恒观念,如柏拉图的“理式”、托马斯·阿奎那的“太一”以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马克思的文学本质观之所以具有超越性,一是从人类历史发展中剖析文学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剖析审美实践在何种意义上才具有独立性,又在何种层面与物质实践之间具有同一性。二是把文学或者美从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人为铺设的神坛上拉回人间,旗帜鲜明地肯定了意识形式与现实的人的活动之间的必然联系。

首先,就目的性而言,文学作品并不因为它的目的性而消解或者颠覆其文学自律性。如果我们把文学纳入到马克思的艺术实践观中加以考察,这一点就更加明确。马克思在此极其睿智地确立了自己的两个立论角度,一是人类何以能够进行审美实践,二是职业艺术家出现之后,审美实践何以包含了人的全面自由和解放。在文学理论教学中,为学生梳理清楚其中的理论脉络是极其重要的。

其次,在艺术家只能在既定的历史中进行创造,审美实践只能是特定历史时期具有特定特征的审美实践。如果在文学理论教学中对艺术品所具有的超功利性以及艺术创造所具有的游戏性进行不合实际的夸大,实际上是割裂或者颠倒了意识形式与存在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结合当代艺术实践,我们应该在文学理论教学过程中阐明,那种对于艺术非功利性的片面强调,不论是一种独立特行的理论主张还是出自一种时代的风尚,都必然会受到现实的物质的制约,是物质关系的产物。

马克思在肯定物质关系对于人的意识形式具有关键作用的同时,也特别指出了主体意识有疏离于这种物质关系的倾向。“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们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1]

综上所述,面对当下文学走向颠覆和变异的存在状况,重新回顾和追寻马克思主义的文学本质观,从玄学理趣角度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精神实质,以推进和优化高校《文学概论》教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只有肯定马克思主义实践存在论所贯彻历史的、整体的、发展的基本准则,才能在高校文艺理论教学中进一步彰显和揭示马克思主义文学本质观所具有的当代价值。

参考文献:

[1]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第2106页,中华书局,1974年版。

[2]沈约:《宋书》,卷五十,第1443页,中华书局,1974年版。

[3]康德:《判断力批判》,第39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4]《西方美学史资料选编》(下卷),第97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5]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九,第1374页,中华书局,1974年版。

[6]童庆炳:《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学术研究》,2001.1。

[7]董学文:《文学本质界定与唯物史观》,《文艺研究》,2007.6。

[8]祁志祥:《论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关于文艺本质的思考》,《文艺理论研究》,2001.6。

[9]刘烽杰:《“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观点之质疑》,《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8.2。

[10]童庆炳:《文学本质观和我们的问题意识》,《社会科学》,2006.1。

[1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作者简介:

苏保华:扬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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