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AS理论视角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研究
2013-04-27荆虎山王宏伟
荆虎山 王宏伟
【摘 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符合复杂适应系统的特点,系统中的主体是适应性主体。主体基于利益追求的适应性选择是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原动力。为了保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政策的有效性,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建立在主体适应性的选择之上。本文就是沿着这一思路,在分析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特点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优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对策理念。
【关键词】CAS理论;中小企業;技术创新环境;对策理念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经济界普遍认为中小企业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角之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是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环境优化与否将决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力量。国内外学者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理论与实践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在金融、财税、法律、市场环境、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本文运用CAS理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系统提出优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对策。
一、CAS理论概述
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ity Adaptive System,简称CAS)理论由霍兰德教授于1994年提出,他把系统中的成员称为具有适应性的主体,简称为主体(Agent),所谓具有适应性,就是指它能够与环境以及其它主体进行交流,在这种交流的过程中“学习”或“积累经验”,并且根据学到的经验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整个系统的演变或进化,包括新层次的产生,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新的、聚合而成的、更大的主体的出现等,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出现的。主体具有自身的目的性与主动性,它与环境反复、相互的作用,是系统发展和进化的动因。在适应性主体的适应过程中,适应不仅是一种能力,而且也是主体的一种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行为模式。主体要想在复杂系统的变化中保存自己和发展自己,应具备适应环境选择的应变力,以不断调整规则和保存有效的行为规则作为自己的行为模式。当环境或其他主体行为变化时,主体也会根据接收到的刺激而改变自己以往的规则,以适应变化,从而保持自己利益的实现。
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复杂适应性特征研究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用传统的方法很难对它进行系统化研究。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属于复杂适应系统,具有复杂适应的特性。它的复杂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验证。
1.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主体的主动性。技术本身是无意识的,但作为技术创新行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是有思想的,主动地根据环境的变化和自身的意愿进行技术的改造和发明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创新的成果是具有社会性的,而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极其丰富的、复杂的、不断变幻的世界。因此说,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必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功与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处于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一方面,中小企业的创新资源、创新能力、创新环境、风险抵御能力较弱,甚至不敢进行创新;另一方面,创新成果能否顺利转化为生产力,也受到诸如生产能力、市场状况、上下游企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这种高度的不确定性很大程度上促使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的高度复杂性。
3.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多层次性。由于资源的稀缺、信息的有偿使用和技术壁垒的存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可能在企业的内部、企业之间、或与外部的科研机构联合、或外包大企业科技攻关的某一个技术难题的各个层次上分别进行,一个创新活动也可以跨越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组合,不同的组合可能产生不同的创新效果,正是这种多结构、多层次性使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成为一个复杂的系统。
4.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组织的复杂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产品已经由原来的几个构件组成转变为有几百个、几千个、甚至上亿个构件组成,而且构件之间的连接也呈现出复杂的、非线性的结构。由于技术复杂性的提高,新技术的产生必然涉及到更多的机构,对多个机构合作的管理必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不是线性的直线模型,而是非线性的网络模型,非线性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复杂性。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复杂性。无论哪一个层次的中小企业在创新时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环境总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推移而变化,创新行为主体的企业只有随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自身的调整,才能做出适应时代的选择,这种动态性和不确定性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复杂性。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属于复杂适应系统,可以用CAS理论进行研究。事实上,在微观方面,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的过程实质上是创新主体与主体、各种复杂因素相互作用,修正自己的行为主动适应的过程;在宏观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各个创新主体都有分化——改变自身地位,向着更高、更强的大企业迈进的趋向。
三、优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的对策
企业集群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随着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立,企业集群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一种模式。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作为一个复杂适应系统,研究其技术创新环境可以分为群内创新环境和群外创新环境两个方面。群内环境主要包括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相互作用的内部环境;群外环境主要是指影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演进的外因因素,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融资环境、财政支持力度、社会服务环境等因素。每个中小企业作为复杂系统的适应性主体,总是与群内的其他主体以及群外环境相互作用,并不断地根据其他主体以及群外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行为规则,保持自己有效地存在模式,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说,优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对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区域经济腾飞具有战略性意义。
(一)优化群内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系统内的主体都是适应性主体,每个主体总主动地与其它主体以及环境相互作用,在其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新的经验”,调整自己的行为规则,集中势能,准备宏观上的分化和涌现。当群外环境既定时,群内现有资源的空间结构的变化可能导致新的群内环境,如何优化群内环境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大课题。群内每个中小企业都是一个利益主体,是适应性主体,具有自主性、主动性和环境依赖性。基于这样的认识,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立法与政策制定的实践中,一是政府要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演变规律为依据,充分考虑群内各个企业的利益,发挥“一篮子”政策的综合作用,这些配套政策应该包括优化集群创新网络、培育群内企业竞合理念、培育群内企业的“创新链”、搭建官产学研一体化平台等,为确立每个企业的主体性、自主性和主动性创造群内环境。例如,针对我国中小企业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政府要主动搭建企业间的合作平台,培育企业间的合作共赢意识。二是在制定“一篮子”政策时,重视对主体利益追求的正当性给予鼓励和保护,使政策能够以诱导主体利益的追求为前提,培育每个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意识。例如,政府可以利用手中的稀缺资源主动地促进产学研联姻,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独特的无形资源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诊断,共建技术中心,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委托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开发,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领办、承包现有企业,促进科技力量向经济主战场的转移。三是政府要主动地研究不断变化的新情况,积极地、及时地调整“一篮子”政策,满足不断变化的环境需要。例如,面对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地新情况,政府应该因地制宜,积极地、及时地制定规划,建设“高新科技园区”,实施财税扶持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优化群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作为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各个适应性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竞争合作,共生共赢的程度和方向与群外环境也密切相关。本文认为,中小企业的群外环境是指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使之能发挥良好作用的若干主要外因因素及它们之间的协同作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主要包括法律政策环境、融资环境、财税支持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服务环境等。具有主动适应性的主体,在技术创新行为的演化过程中与其它主体相互作用以及对外部环境选择的适应,既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为过程演变的动力,也是决定相关政策有效性的条件。基于这样的认识,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立法与政策制定的实践中,一是必须重视能够改变主体适应性的环境选择,政府要通过各种手段,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建立良好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群外环境,满足利益主体的适应性选择。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不但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为积极培育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发挥着公共财政应有的作用。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持久、稳定,与其他政策相比,更容易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通过有针对性地在中小企业购置设备、风险投资和人才激励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能够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再如,法律环境。法律支持体系决定区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行为步骤和程序,不同的政策法律对技术创新运行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它是政府调节和干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手段。中小企业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给中小企业提供一個能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和条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二是要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中小企业是适应性主体,那些融资部门,银行和社会服务机构也是适应性主体,它们对环境的适应也是主动性适应,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考虑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促进各利益主体协调发展,以促进整个经济健康地发展。技术创新行为过程的演变是各个行为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都要通过市场完成,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按照市场规律规范市场秩序,使各个行为主体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学习经验”,调整自己,完善自己的存在模式,促进系统的分化和涌现。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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