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战略构想
2013-04-27王光宇王宏伟
王光宇 王宏伟
【摘 要】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及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损害国家、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越来越多。本文在深入分析导致盈余管理产生的基础上,从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业绩评价、公司治理结构、政府补贴等方面来探讨如何遏制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
【关键词】盈余管理;管理当局;委托-代理;治理结构
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及我国商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产品营销面临更大的压力,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为了实现其经济和政治目的,通过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粉饰其会计报表的现象越来越多。那么什么是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的动因是什么以及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
美国会计学会前会长凯瑟琳·雪柏(Katherine·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获得私利,从而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过程的一种管理行为,是一种广义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 Management)的概念。当前,盈余管理一般被认为是为了局部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而有目的干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这样无疑会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表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即上市公司的代理人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等来实现盈余管理。尽管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内通过盈余管理并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盈利,仅改变其在各个会计期间的分布,但却损害了国家、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
任何一项政策的采纳与使用,都有其一定的动因,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也不例外,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委托—代理关系假设。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分离而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所有者追求的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者追求的是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使得委托—代理双方的目标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差异,甚至在某些时候相反,而这种目标不一致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实中,委托—代理人之间的利益鸿沟虽不能完全彻底消除,但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缩小这一鸿沟。按照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契约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报酬契约。报酬作为委托人对代理人劳动的补偿,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激励约束手段,理论上应当将其与代理人的努力程度联系在一起,而且这种联系越密切激励效果越明显,当企业经营效果不佳时,代理人便会通过盈余管理的手段使企业利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其表现为企业管理者报酬的增加、在职消费层次的提高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等。(2)政治成本假设。政治成本假设是指当企业盈利能力比较强时,它就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宣传,比如税务部门可能会对其征收更多的税金,社会公益部门可能要求其提供更多的赞助,环保部门可能对其进行更高标准的环保要求,同行可能提高对其商业秘密的窃取程度,社区可能以水污染、噪音污染等而对其进行索赔,地方政府可能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迫使其去兼并亏损企业,结果使其背上沉重的负担。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可能引发代理权之争,进而威胁代理人的职位。因此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政治成本,企业管理当局就会选择那些能够平滑利润的会计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3)债务契约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就是指在构成企业的契约关系中,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同企业签定契约时,往往会制定一些限制性条款,比如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主营业务利润比率等规定一个下限,股利发放率等规定一个上限,由于企业违约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并且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获得债权人的后续支持,所以当企业发现其会计报表已显示违反了规定条款时,便对盈余进行管理以达到债权人的要求范围之内,从而减少违约的可能性。(4)资本市场假设。企业管理当局通过盈余管理可以呈现一个稳定的每股盈利额,以此来刺激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票的需求,抬高股票价格,从而在急需追加资本时創造出一个有利于股票发行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如果企业利润忽高忽低,通过股票市场向社会公众传递一个企业经营不稳的信号,供应商不敢同企业做赊销生意,甚至催要欠款,银行不敢向企业提供融资,优秀人员不愿意到企业工作,并且当企业需要资金时,无法达到上市、配股、增资扩股及发行债券的资格条件。因此,企业管理当局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5)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假设。由于争取发行上市指标的难度大,“壳资源”依然稀缺,地方政府作为本地上市公司的行政领导和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者,不愿其失去宝贵的上市资格,当企业经营不善出现无法配股或面临摘牌的状态时,地方政府常常采取种种借口,比如支农补贴,储备补贴、贡献补贴等来给上市公司注资,使其达到配股或免遭摘牌的资格条件。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利用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所进行的盈余管理。(6)《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本身的缺陷假设。会计准则制度制定人员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异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在制定准则制度时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由企业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比如“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估计等。然而,企业会计人员将准则制度的弹性空间作为企业利润调节的“蓄水池”即企业不需要利润时多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利润,需要利润时冲销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利润,这显然是违背了准则制定人员原有的目的而为了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所进行的盈余管理。
三、遏止盈余管理的几点建议
人都是理性的,采用盈余管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代理人的理性行为,我们不能将盈余管理所产生的严重经济后果一味地推向代理人。尽管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报表中的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这实质上背离了中立性原则,损害了委托人、债权人、社会公众、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能引发资本市场的混乱和社会诚信危机。因此必须加以遏止,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同时促使会计报表重心的转移。笔者认为,盈余管理之所以需要加以遏止是因为盈余管理所涉及的决不仅仅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暴露出我国为确保会计信息客观性所作出的制度安排(如企业会计准则中八项减值准备计提制度,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机制等)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比如当前应计制会计中的预计、摊销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准则制定应采用规则导向的准则制定模式,明确界定某些准则的操作弹性空间,比如对“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计提比例、冲销时间、冲销比例等会计处理的专业判断范围和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变更选择权作出必要的限制,以降低上市公司利用准则制度来盈余管理的空间。同时,将会计报表重心由当前的利润表转向资产负债表,不要仅仅关注账面利润,更要关注资产的质量,这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措施。
2.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力度,改革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体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个人素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职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全面、客观、及时地披露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体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比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作出限制,即将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分开,提高其独立性;实行审计单位轮换制度和注册会计师轮审制度,以避免发生如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为安然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欺骗社会公众的悲剧重演;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让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不愿、不敢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而将盈余管理压缩在最小范围内。因此,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是治理盈余管理的必要条件。
3.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完善相关规范。对代理人的业绩评价,不能仅单一采用利润总额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还要参考采用EVA(经济增加值)、REVA(修订经济增加值)、BSC(平衡计分卡)等工具指标来评价代理人业绩;对是否允许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或配售股票等方面,不应只单一考核净资产收益率这一容易操纵的指标,而应该建立多指标考核体系进行检验,比如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收入总额)比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和主营业务利润在净利润中的比重等指标进行综合考察,目的是保证前一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并促使再融资的资金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为了防止某些上市公司“让我一次亏个够”、“大额计提大额转回减值准备”的做法,也应改变将连续三年亏损作为终止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的唯一条件,可以考虑采用“累积亏损”、“净资产亏损率”作为退市和摘牌的标准,从根本上遏止这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
4.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所有者和经营者责、权、利的界定以及他们之间关系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被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组成,通过有效的权利分配,权利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能迫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客观、公正地发布信息,达到均衡信息分布,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约束信息不对称现象。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是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1)就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而言,关键应当由市场引导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国有股减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允许和引导基金、保险、养老金机构持股,与国有股减持同步推进,以彻底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国家应从政策上鼓动股权结构的分散化,积极推动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促进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2)就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而言,应当建立一种合理的独立董事选择机制,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和“懂事”。同时,把独立董事的监督与监事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特别是独立董事要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出具独立专家意见,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
5.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地方政府补贴行为。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补贴行为并且对地方政府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上市公司应将补贴收入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而不作为公司的当期收入计入本期利润,同时还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补贴原因、补贴金额、补贴时间等,以防止一些上市公司鱼目混珠,利用補贴来进行盈余管理。此外,还要不断加强证券市场透明度,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盈余管理的约束力。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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