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腐败问题
2013-04-27严莉
严莉
党的十八大将反腐败工作上升至一个新的高度,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反腐败,不能搞运动式的反腐,就像一阵风,也不能依靠高薪养廉。要引进先进的预算法,并依靠媒体监督,绝对尊重媒体的报道权,通过无处不在的媒体揭发政府的腐败行为。
一、不能搞运动式的反腐败
一些主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在反思说:“反腐败不能成为运动式的反腐败,尤其不能成为一阵风。”这是俄罗斯这十多年来发生的故事告诉我们的经验,俄罗斯从2001年搞反腐败运动到现在,而且力度非常大,其中最厉害的一次反腐运动一天撤掉了17个要职官员,可是却没有效果,反而越反越贪。俄罗斯反贪局数据显示,从2001年至今,贪污案增长了七倍,根据2001年8月份数据显示,俄罗斯贪污受贿金额达到GDP的50%,而且数据显示80%的官员涉贪,这意味着俄罗斯的民众每创造1卢布的GDP就有0.5卢布被不法的官员以各种名目纳到了自己的腰包里,所以在透明国际的廉政排名里,俄罗斯排133位。在20世纪60年代,韩国也进行过一次这样的运动,叫束政运动,一次性处理了大约5万个公职人员,作用却不明显。而它最终解决腐败问题的方法,一个是媒体的监督,另外一个就是颁布了《公职人员伦理法》。这使韩国从以前比较腐败的国家,现在成为在亚洲相对比较廉政的国家之一。经过这么长时间,它的反思就是要从一个运动式的反腐到一个制度式的反腐。
二、不能依靠高薪养廉
谈到反腐败,除了俄罗斯和韩国,不得不提到另一个国家新加坡,我们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出国考察和交流经验,最喜欢去的一个样板户、一个窗口就是新加坡。新加坡从来就没有所谓的高薪养廉,以前大家对新加坡高薪廉政有一个误读,事实上新加坡是先有廉政,再有高薪。新加坡从1970年代就开始施行廉政,从1994年才有高薪,而且高薪只对于少数几十个官员,新加坡公务员的薪水只有其平均工资水平的90%。有理论界人士认为,说“高薪养廉”,是把事物绝对化、简单化了。照此说法,只要给予为官者“高薪”,那他就可以清正廉洁了。其实,“薪”和“廉”并非因果关系。一个为官者是廉是贪,并不在于他是“高薪”还是“低薪”。自古以来,“高薪”和“低薪”之官员都既有廉的,也有贪的。数据也能够说明问题:2003年菲律宾政府雇员的账面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这三个国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个排名国家中位居后列;相反,挪威、日本、奥地利等部分发达国家,政府雇员的平均工资还及不上社会平均工资,但清廉程度得分却高居前列。“高薪”的未必就廉,“低薪”的未必就贪。事实是,“高薪”的贪官屡见不鲜,“低薪”的清官不计其数。像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程维高等,均系高级领导干部,论他们的合法实际收入并不算低,要高出一般人数倍乃至数十倍。但他们却采取种种卑劣手法贪污、受贿,而且贪得无厌,欲壑难填。从司法机关重拳打翻的贪官看,绝大多数是收入颇丰的。
三、要引进先进的预算法,并依靠媒体监督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曾经把腐败定性为,跟恐怖主义和气候变暖,同等级别的全球性的威胁。曾有媒体笑称:中国的反腐很多时候是依靠四大途径:家中被盗、群众举报、记者拍照、内讧晒发票。但是今天不一样了,今天是毛主席的诞辰,毛主席说世界正在起变化,这个变化就让我们关注新的反腐败格局。纵观历史,运动式反腐不靠譜,越反越腐,高薪养廉是个伪命题,新加坡包括中国香港的法治,又由于监管不了一把手的腐败而水土不服,到底怎么才能真正做到反腐败呢?我们要寻找相同的案例,在美国,“从政”本身就被看做是一种价值,因此当上政务官已经收获了一份价值,就不需要靠金钱再来刺激,所以美国很多政务官都不拿薪金。而且从政的经历也是可以转换为金钱的,比如总统卸任后靠写书和演讲能收入颇丰。因为法律已规定了公务员工资标准,公务员抱怨也没用。要想做公务员,就必须遵守制定出来的法律,放弃普通公民享受的部分权利,比如隐私权,公务员必须按时公示家庭财产。在美国,没有几千人、几万人争抢一个普通公务员职位的现象。公务员的各个职位价码都是根据市场行情事先标好的。中国古人说过“官富国衰,官贫国强”,这个理念美国很认同。美国有一套非常完备的预算制度,这个预算法有非常重要的三个原则:第一,全面。所有的开支必须在预算中列出来,并且规定列出与支出一致,不能更改。第二,透明。让每个普通老百姓都看的懂。第三,权威。政府必须按照预算行为,剥夺官员贪污的空间,剥夺官员自己做决策的随意性。让所有运作变得积极透明,透明到没有贪污的空间。由老百姓选出的代表来审核预算。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廉政的法宝。从人性的角度讲,自私、恣意、贪婪等劣根性是与生俱来且无法根绝的,只能通过法律等制度化的理性力量最大限度地予以遏制,因而与腐败这一幽灵的较量必然是一场永远的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言以蔽之,反腐没有绝招,廉政没有捷径。在日趋严峻的反腐败背景下,与其在反腐败的招数上玩花样、摆花架子、耍花拳绣腿,不如扎扎实实地在预算制度建构和媒体监督警示上下真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