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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骗补须严防

2013-04-23肖辉戴学杰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2期
关键词:虚报人民检察院检察

肖辉 戴学杰

是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项惠农政策自2005年实施以来,对保障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但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一些腐败问题逐年积累呈扩大态势,已成为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2009年以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在粮食补贴领域,深挖职务犯罪,共查办此类案件15件30人。涉农补贴在使农民受益的同时,也成为一些村干部骗取公款的“便车”,虚报冒领和挪用补贴的行为,存在由个别向普遍发展的迹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实地调查引出窝案

南营办事处是宜城的农业大镇,国家粮食直补、救灾款物的金额比较多,职务犯罪出现的概率相对较高。宜城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认真研究国家有关粮食补贴政策及其运作程序,决定以该镇为切入点,开展线索摸排,对犯罪风险较高的村组负责人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一边前往该镇财政办调取了近几年的《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分户登记表》和《粮食补贴面积分户登记表》,一边进村入户开展实地调查,深入村组走访种粮大户,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韩公村书记周某,在获知检察院正查处粮食补贴的情况后,急忙让农经站站长龚某打10万余元入账。获知这一信息后,调查人员迅速前往农经站调取账目,发现入账的这10万余元是虚报的国家粮食补贴款。

与此同时,调查人员对该村近几年的粮补发放大户进行秘密排查。仅一天时间就走访种粮大户30余家,基本掌握了村书记、主任、站长以其爱人、亲属名义虚报粮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犯罪事实。

经传唤调查,周某、龚某交代了虚报粮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并供出其余两名同伙,这起在当地较为严重的涉农补贴窝串案顺利告破。

肆意套取显制度漏洞

粮食补贴案件多都以虚报套取为主要犯案手段,这与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监督不力,公示程序不到位不无关联。以发放小麦补贴为例,一些村干部利用核定、上报全村小麦亩数的职务便利,在计算出本村各户责任田亩数后,将计税面积内剩余的耕地以自己或他人的名义上报,鱼目混珠。一般来说,上报数据只要不超过镇政府所掌握的计税面积总数,虚报的小麦亩数就很难被人发现。同时,在上报粮补面积明细表时,将虚列的农户列在最后,待公示时,再将最后的农户从表中剪裁走,并出据虚假证明,从而将款项取出据为己有。

粮食补贴款的发放对象是每一位种粮户,范围广,数量多,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要从这些农户中寻找个别虚报冒领者犹如大海捞针。例如,在该院查办的三个村的案件中,并没有出现大量被虚列的农户,有的每年上报的名单和面积也不完全相同。要实现这一骗局,主要基于四种手法:一是用自己亲属的户头虚报种植面积,直接在财政所领取粮补存折;二是将村组发包的荒山、荒滩,以承包者的名义或者虚列他人上报粮补面积,套取资金;三是多年外出务工的农户将土地交由他人耕种,利用这些农户进行虚报;四是将承包出去的水塘算成补贴面积,以自己亲属的名义上报。

乡镇财政所负责对各村上报粮食补贴面积的造表、审核、上报和发放,而对于村组上报的粮补面积却存在监督缺陷,为村干部虚报种植面积后,或单独或相互勾结共同犯罪创造了机会。此外,部分乡镇(办事处)虽然发现了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现象,但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只对当事人罚款了事,未依法严查到底移送检察机关,致使国家粮食补贴款大量流失。

观摩庭审震撼人心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让类案的警示教育作用尽可能扩大,宜城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这种公开方式,认真做好粮食补贴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周某、龚某一案开庭当天,该院邀请了五名人大代表、15名人民监督员和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0人到庭观摩审理过程。

这次观摩庭审,对参与旁听的干部和职工内心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他们感到这种带有情景化模式的警示教育方式最能打动人,最能使人铭记在心,严于律己。在随后举行的座谈后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纷纷献策建言,提出了对该案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也深刻地认识到粮食补贴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案件判决后,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员在南营、流水、郑集、小河等10个乡镇三级干部会议上进行法制宣讲,发放检察宣传资料近万份,宜城电视台、楚都宜城网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在该市引起重大反响。

检察建议促全面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宜城市的粮食补贴工作,检察官多次走访市财政局和部分乡镇,向案发单位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建议不仅引起了市财政局的高度重视,而且得到了宜城市市长郭静的肯定和批示。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财政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该局迅速成立了镇(办事处)、村两级财务整改领导小组,由该局纪委书记亲任组长,深入各镇(办事处)、村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清理,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法制教育,邀请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给各级财务人员上法制课,部分镇(办事处)还组织干部到襄南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

同时,建立了从镇(办事处)政府到村、组的公示牌,将所有补贴资金公示到位。逐户核查土地面积,由户主、组长、村干部三方签字核实后统一张榜公示,并由镇、村、组、户代表对补贴面积、户头名单、公示情况及款项发放到位全程跟踪,实行多人联动,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确保电脑录入时的有效监督。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和粮食补贴发放流程,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粮食补贴款流失的干部,或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对重要岗位重新安排工作人员。

为了扩大廉政宣传效果,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检察建议的内容制成专题片在宜城市电视台多个频道播放。经过策划和拍摄,题为《检察建议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专题片,在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

编辑:姚培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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