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订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
2013-04-23
生均经费标准是公共财政向职业教育投入的基本依据,也是建立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的制度基础。
1996年《职业教育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本部门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省级政府应当制订本地区职业院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再次强调,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近年来,各级财政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2012年,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海南、重庆、新疆10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文件,完成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制定工作,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2010年,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采取“省定最低标准、市县制定执行标准、确保到位、稳定增长”的办法,建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明确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为2800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
而全国其他省份尚未完成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制订工作,这些省份普遍职业教育投入不稳定,占教育经费投入的比重偏低,甚至低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
从致公党中央在今年“两会”的大会发言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组数据:1997年,中职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例为11.5%,2009年降为7.2%;2001年,中职与普高的学生平均预算比为2.53:1,而到了2010年则降低为1.53:1。
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其规模和需求远远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建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订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
在众多代表委员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十分关注职业教育发展。他认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要靠深化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二要靠稳定投入,保障健康持续发展。特别是在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到4%的背景下,尽快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对于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钟秉林建议,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应达到并逐步超过本地区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80%。同时,建议根据政府财力、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建立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职业院校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委钱学明则认为,政府对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的补助不能简单按人头发放,应根据培养成本,按学校类型、专业不同,分档次给予补助,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自身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办出学校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对于已经制订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地区,钟秉林表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保障和监督机制,使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切实得到落实,保障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引导和监督职业院校管好和用好经费,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印杰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上海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经验。印杰说,多年前上海就要求财政制定中职的生均拨款标准,并从制度上加以保障。“教育附加34%用于职业教育,这使上海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比较高。我觉得各个地方应该严格执行,保证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