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人本思想探析
2013-04-16杨青才
杨青才
摘 要:所谓“人本”思想,是指一种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的思潮。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老子的《道德经》中含有丰富的人本思想,体现在对人的地位的肯定,对生命权利的尊重,对人生价值的反思,以及探寻理想社会上。老子思想体系始终是关注人,关心人,力图给人们以终极关怀,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人的身上,展现出强烈的人本主义关怀。
关键词:人本思想;道德经;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5-0027-02
所谓“人本”思想,泛指一种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的思潮。老子的《道德经》中含有丰富的人本思想,体现为对人的地位的肯定,对生命权利的尊重,对人生价值的反思,以及探寻理想社会上。老子思想体系始终是关注人,关心人,力图在思想上给人们以终极关怀,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人的身上。
“人本”中的“人”应是一个类概念,旨在区别人与其他生物以凸显人的主体地位。老子的思想固然包含了“人本”的思想,但也体现了一个更为重要的特点,即“民本”思想。“人本”中“人”的概念外延上大于“民”,因而“人本”亦是包孕着“民本”内涵。“人本”是在类上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价值,而民本则是出现在“官民”的二维语境中,体现民对官的巨大影响和支配力量。在古代先秦诸子百家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并不少见,如孔子的“忠恕”之道,孟子的平等观念,更有管子直接提出的“以人为本”等等几乎可以作为一种思潮,堪称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甚至可以与近代西方社会的“人本主义”思潮相媲美,彰显中国传统文化的奇特魅力,对后世人们的思想产生重大的影响。但老子的人本思想相对于其他同时代的思想家有所不同。它的哲学超越了现实经验层面,从形而上学的高度对人的生活状态以及天人关系等方面进行审视,并且其人本思想带有独特的生态伦理意蕴。本文仅就人的类概念和个体的人的层面上阐述老子的人本思想,因为这一点更能体现老子思想的特质。
一、突出人的地位,把人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
原始社会中,天地还是一片混沌,人们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自我意识,无法辨认人与自然的区别,也无法解释奇怪的自然现象。由于人们对自然现象的畏惧和对自然规律的惊奇,各种图腾崇拜、巫术等等幻想出现在人们的头脑中,发展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禁忌和野蛮的陋习,并且后来形成了原始的宗教崇拜。此时,人们完全成为宗教的附庸,匍匐在信仰的脚下。
老子提出了“道”的概念,“道”是老子思想的核心,也是老子哲学上一个最高范畴,它创生宇宙,化育万物,周行而不殆,又作为人类行为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万物发展的基本方向。这样一个闪烁着朴素唯物主义光辉的“道”冲破了原始宗教的禁锢,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鲜明地把人的地位突出出来,并提高到和天地道相并列的地位。因而张岱年认为中国古代哲学家中最明白地说人有卓越位置的是老子。
但提升了人的主体地位并不代表着人们可以恣意妄为,随意地对客体施加影响,相反老子认为人的行为必须遵从道的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天道,人道法天道,反映到人的层面就是“无为”。“自然”是人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规律,“无为”则是人们必须要遵守的行为法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只是天地间的一分子,并不受到天地的偏爱,人们的行为要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由此看来人并不具有绝对的自由,而只是具有有条件的自由。在此,老子一方面突出人的主体性而一方面又消解人的主体性,这似乎是矛盾的。其实不然,它正是体现了老子深刻的辩证思想。陈鼓应认为无为并不是毫不作为,而是不妄为。可以说老子首先肯定了人的主体性,主张人们有为,而又对人的主体性进行反思,不允许人们妄为。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无为”、“不争”反而有所作为,无敌于天下。因而老子提出要把人的行为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有所作为。
二、尊重个体生命价值
尊重生命价值、关注个人生存权利的人道主义思想在老子身上非常浓厚。当时社会正处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乱时期,贵族阶级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私欲,恣意发动战争,老子亲眼目睹了各国交战给人们带来的惨痛创伤,人们的生命被战争随意夺取,而且“大军过后,必有凶年”,战争过后人们还要连年征战给生产带来的极大破坏。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认为“道”是自然的,发动战争原则上与“道”相悖,所以“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即使“不得已而用之”,被迫进行防御战争,而且取得战争胜利的结果也是不值得炫耀的,要“恬淡为上”,如果不是这样的态度就被视为“乐杀人”,“乐杀人”的人“则不可得志于天下”。不但如此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不管是不是敌人都要按照标准进行葬礼,还要“以悲哀莅之”,这些都非常典型地体现了老子人道主义的思想。
生命是无价的,它是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在生命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故意摧残他人的生命就是大逆不道,即便对于自己的敌人的生命也要给予起码的尊重。先秦儒家思想中也含有丰厚的人道主义思想,但相对而言,老子的人道主义思想更为明确也更为彻底,更为集中地体现了其对生命的看法。
三、关注人的生活状态
在先秦诸家中,能够从哲学的高度对人的本质进行阐释,进而对人的生活状态进行现实批判性反思的唯有道家哲学。
首先,老子用道性解释人性,阐释出了人的本性。从根源上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事万物都是由道而生,人也不例外。因此道性就决定了人性,道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道法自然”说明了道的本质,是说“道”以它自身的状况为依据,以它内在原因决定了本身的存在和运动,而不必靠外在其他的原因。从一定意义上说,道的本性是由道的本质决定的,“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名而常自然”,因此道性就是指顺应自然。所以人的本质也是自然,人的本性是复归自然状态。老子指出:“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意在说明柔弱、素朴是人之本质,是人的本真状态。人生的目的就在于恢复到人的本真状态,而幸福就在这个恢复的过程之中产生。他同时指出:“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在《道德经》中,老子分别用了“素”、“朴”、“婴儿”、“赤子”等词揭示人的自然本质,认为人应该顺应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
其次,老子洞悉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人的生存状态,提出了“见素抱朴”的主张。在老子看来,当时社会“礼乐仁义”违反自然无为的原则,不但没给社会带来真正和谐的秩序,反而刺激了人们的贪欲之心,导致道德的虚伪,最终形成“礼崩乐坏”的局面:“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由此,老子反过来认为是仁义道德导致了社会的混乱,“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当然这种见解不免过于极端。
老子也反思了当时人们尤其是统治阶级的生存状态。他对当时统治者们“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的生活陋习深感不满,深切质问“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因而竭力否定人们“恃强相争”、“追名逐利”、“贪多欲盛”等世俗价值,发出了“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的反问。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进而彰显了“为腹不为目”、“功遂身退”、“见素抱朴”的圣人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在当今时代也是极有意义的。当今时代相对于老子那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并没有好多少,反而更加沉迷于物质利益的追逐,甚至为了获取利益而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和他人的生命,在这过程中人们普遍出现迷茫和痛苦,但很少有时间反思自己的生活状态和生活目的。老子的这种价值理性发人深省,是医治当代人价值观缺失和幸福感减少的一剂良药。在探寻人的本质以及人的生活价值过程中,老子指出了人们普遍存在的“异化”状态,因而要求回归到生命本身,回归到人的本质中,回归到质朴淳真的状态,更把“贵生”的生活态度作为衡量统治者合格的标准,“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四、探寻理想社会
老子的理想社会具有鲜明地“复古”倾向,因为他认为礼义文明是导致人们争名夺利、兵戎相见的根本原因,去除礼义文明回归到人们原初状态就是理想社会。在第八十章中老子讲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设想的是一个虚幻的桃花源:在这个“天下有道”的社会中,人们回到过去,过着安土重迁,简单生产,甘食美服,安居乐俗,一派祥和的幸福生活,总的特点就是返璞归真。老子提出的“小国寡民”思想根本目的是为人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也为人们的现实生活提供价值归宿。
在卢梭那里,也曾提出一个带有辩证色彩的“返璞归真”的思想:人类的发展,从原始洪荒时代开始,经过一段漫长的“文明磨难”,在新的意义上,重新回到人类的淳朴境界。这并不是一种乌托邦的遐想,而是人的认识及其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看来老子的理想社会思想并不是愚蠢的消极的,反而具有极大的智慧,不能因为现代人狭隘的视界而简单地否定这种理想。
总体看来,《道德经》中,人自始至终是核心,其所展现出来的思想始终是在围绕着人,关心着人,在心灵上解救人,为人们提供精神上的给养,展现出强烈的人文主义关怀。因而老子的人本思想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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