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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寄语

2013-04-13陈锦川

电子知识产权 2013年7期
关键词:副刊寄语创刊

创刊寄语

从从本本期期开开始始,,我我刊刊的的““法法苑苑””副副刊刊正正式式与与读读者者见见面面,,这这个个全全新新的的栏栏目目将将全全面关注各级法院的即时动态,将最新的判例、法官的评论以及热点问题的探讨第一时间传递给读者,在法官和读者之间建立一个互通的纽带。对于一本杂志来说,媒体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坐而论道,更在于互通有无、传递声音,引发思考,我们希望这本副刊不仅仅能扮演平台的角色,而且能够能承担更多的责任。(本刊编辑部)

陈锦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五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积极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又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次面临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

当前,知识产权案件呈现新的特点,如关联案件显著增多,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越来越复杂,案件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去年,北京法院审理的韩寒诉百度著作权案、“第九套广播体操”著作权案、“舟山带鱼”证明商标案、“联想”驰名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等案件充分体现了这些特点。

通过对大量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知识产权法官的审判经验越来越丰富,对新知识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对新问题的思考也越来越深刻。知识产权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将自己的思考付诸文字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篇篇严谨的文章,诠释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长历程,诠释着司法审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

多年来,《电子知识产权》作为一本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刊物,深受广大法官们的欢迎,也成为法官们交流思想、探讨问题的平台。在新的时期,《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创办《法苑》副刊,无疑是为知识产权法官们提供了更为宽广的交流平台。

“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在《法苑》副刊创刊之际,作为一名在知识产权审判一线工作多年的法官,我真诚地表示祝贺,希望《法苑》副刊能够继续秉承《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多年来专业、严谨的办刊风格,与知识产权法官携手并进,共同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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