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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刘歆父子的五行灾异说和新德运观

2013-04-12丁四新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刘向夏侯灾异

丁四新

刘向、刘歆父子的五行灾异说和新德运观

丁四新

刘向所传《洪范五行传》虽然与夏侯始昌所传之文字相同,但他可能按照五行相生之序对传文次序作了调整;刘歆更进一步,对传文作了多方面的改变:一者,他对《五行传》作了结构性的划分,并分别称名之;二者,他有意改作传文,有许多地方确实与乃父所传不同;三者,其《洪范五行传论》前有一个类似《序》的导言,用以说明《洪范》“九畴”及《五行传》所由作的理论原由,并对传统的《河图》、《洛书》提出了具体的解释。在解说上,刘向、刘歆的《洪范五行传论》差异很大,不过二人援《易》以作解释则是共同的。而刘向刘歆父子为何采用五行相生顺序的新德运观,原因有多个方面,从总体上来看,乃是西汉经学、哲学、史学和文化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一种结果;此种德运观虽然一方面承认了秦得水德的既往看法,但是另一方并不承认其在德运历史中的合法性。

刘向;刘歆;《洪范五行传论》;五行;灾异说;德运观

《洪范》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献,乃《尚书》诸篇在秦汉时期最为盛行者①;而《洪范五行传》既依之衍生,又与之相互助长,影响亦十分深远。西汉刘向、刘歆父子均写有《洪范五行传论》,系对于《五行传》更进一步的解释,它们也是《汉书·五行志》的重要内容。目前,研究刘向刘歆父子之学术和思想的著作虽然十分夥众,但是深入研究二人《洪范五行传论》及其内在差别的著作并不多见,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论述。

一、《洪范五行传论》与《汉书·五行志》

刘向(前79—前8年)、刘歆(前50—公元23年)父子的灾异说,以《尚书·洪范》的五行论为基础。汉代中期,灾异说经历了从阴阳灾异说转向五行灾异说的变化。《汉书·楚元王传》曰:“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刘向编撰的《洪范五行传论》是以《洪范五行传》为前提的,而《洪范五行传》据说出自夏侯始昌②,参见《汉书》卷75《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卷27中之上《五行志》。夏侯始昌,鲁人,武帝时期经学家。《五行志》曰:“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传独异。”这说明刘向所传与夏侯胜、许商相同,其《洪范五行传论》均出自夏侯始昌一系。刘向的儿子刘歆则不同,亦作有《洪范五行传论》,不过其所传者“独异”,在解说上作了较大的改变。③

《汉书》卷30《艺文志》载“刘向《五行传记》十一卷”、“许商《五行传记》一篇”,《艺文志》所载刘向《五行传记》,即《楚元王传》所谓《洪范五行传论》十一篇。刘向等人的《五行传论》,早已散佚不存,不过班固在《汉书·五行志》中做了大量摘录。卷27上《五行志上》曰: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傅〉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打(擥,引取之也)仲舒,别向、歆,传〈傅〉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五行志》的摘录,显然是以董仲舒、刘向和刘歆三家为主的:董仲舒“始推阴阳”,以《公羊春秋》为主要经典;刘向继之,以《谷梁春秋》为主要经典,并以《尚书·洪范》附之,着重阐扬五行灾异说;刘歆以《左氏传》为主要经典,不过在班固看来其所说“《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宋书·五行志》更谓:“刘向广演《洪范》,休咎之文益备。”《隋书·经籍志》曰:“济南伏生之《传》,唯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除“(擥)仲舒,别向、歆”外,班固又附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等大师之说,并采摘下讫王莽的行事以附著于《春秋》,如此构筑了《五行志》文本的基本框架。④

所谓《洪范五行传》,其实就是对《尚书·洪范》篇数段经文的阴阳灾异化的解释。《汉书·五行志》大体上由《经》、《传》、《说》和《行事》四个部分构成。《经》即《洪范》两段文本,《传》即夏侯始昌所传之《洪范五行传》,《说》以综述董仲舒以下西汉京师们的正统通说为主,《行事》则以《春秋经》为纲,并附著下讫王莽的诸灾异事件,同时抄录西汉京师们的不同解说。从《五行志》来看,《经》的部分,刘向刘歆父子二人所传所录者基本上是相同的,而在《传》的部分,刘歆作了一定程度的更改;在《说》的部分,二人的解说则“颇不同”;在《行事》的部分,二人的解释就相差更大了。

二、《汉书·五行志》所录《洪范》五行经传及其问题

《汉书·五行志》所录《洪范》五行经传,其文本及次序如下:

(1)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2)经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恭作肃,从作艾,明作悊,聪作谋,作圣。休征:曰肃,时雨若;艾,时阳若;悊,时奥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征;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舒,恒奥若;急,恒寒若;霿,恒风若。”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殛)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旤,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殛)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旤。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殛)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旤,时则有目痾,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殛)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旤,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3)〔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⑤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殛)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上述第二段引文中的经文,乃《洪范》篇“五事”、“五征”两处文本的抄录。除此之外,《传》文还暗中采用了《经》的另一段文字:“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这里,还需要指出,既然《洪范五行传》以“五行”为称,则其所据之经文当然是那些能与“五行”相匹配的文本,而不必是对整个《洪范》文本的解释。⑥

《经》所谓“五行”乃天道之本,而《传》则以人事灾异附之,五行与五事之间有相配关系,盖天道为本,人事为用。《洪范》“五行”水、火、木、金、土五者,在春秋后期与五方、四时相配,并依经文的本来顺序而自然地配上一、二、三、四、五之数,后人更谓之为生数,即“水,北、冬、一”、“火,南、夏、二”、“木,东、春、三”、“金,西、秋、四”、“土,中、五”是也。而在解释的时候,从所引《五行志》文本来看,《传》采用了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的顺序,这与《经》文原本的次序不合。依常理来看,《传》既然是用来解《经》的,那么它应当遵循经文原有的次序。今《五行志》所载《传》文的次序不同于《经》文,表明这有可能是由刘向更改所致的,而未必始自夏侯始昌。刘向歆父子以五行相生为基础的新德运观可为其证明。⑦

《五行志》所录《经》《传》,由“五行”而“五事”,由“五事”而“皇极”。“五行”、“五事”在《传》文中依相生顺序而排列,然而问题在于《五行传》为何要将“皇极”一段经文抄出,加以解释,看作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五行”、“五事”与“五官”相配,代表五时之运,而“皇极”则与皇帝、王道相配。《汉书》卷21上《律历志》:“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卷81《匡张孔马传》曰:“《书》曰‘羞用五事’、‘建用皇极’。如貌、言、视、听、思失,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荐臻,六极屡降。皇之不极,是为大中不立,其《传》曰‘时则有日月乱行’,谓朓、侧匿,甚则薄蚀是也。”卷97下曰:“皇极者,王气之极也。”皆可为证。“皇极”在彼时训为“大中”,大中之道即为王道。显然,“皇极”的原则超越于“五行”、“五事”之上,而成为它们的根据。因此,《五行传》必将《洪范》“皇极”一段文字抄录出来,作为解说的依据。

三、刘向歆父子的新五行德运观及二人在《五行传论》上的差别

1.刘向刘歆父子的新五行德运观

《汉书》卷25下《郊祀志》后赞曰:

汉兴之初,庶事草创,唯一叔孙生略定朝廷之仪。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数世犹未章焉。至于孝文,始以夏郊,而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兒宽、司马迁等犹从臣、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由是言之,祖宗之制盖有自然之应,顺时宜矣。究观方士祠官之变,谷永之言,不亦正乎!不亦正乎!

据《郊祀志》,汉代的德运观在士大夫阶层发生了多次更变。文帝时期,张仓以为得水德,公孙臣、贾谊则欲更以土德,然而直到武帝时期得土德的观念才得以实行,而兒宽、司马迁等从之。公孙臣、贾谊认为汉代得土德,这首先承认了秦朝政权在王朝更迭史上的正统性和合法性,秦既然自认为得水德,那么据“五德之传从所不胜”而言,汉取代秦,则是得土德。这一德运观,一直实行到西汉末年。西汉成帝时期,刘向提出了新的德运观,刘歆作了继承,具体参见《汉书》卷21《律历志》。根据《易传·说卦传》“帝出乎《震》”,刘向父子认为太昊伏羲氏帝始受木德(《震》居东方为春木),炎帝神农氏受火德,黄帝轩辕氏受土德,少昊帝金天氏受金德,颛顼帝高阳氏受水德,帝喾高辛氏受木德,帝尧陶唐氏受火德,帝舜有虞氏受土德,伯禹夏后氏受金德,殷受水德,周受木德。至于汉,刘向父子认为受火德。《汉书》卷1下《高帝纪》说,刘向考“汉帝本系,出自陶唐”,“由是推之,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刘向从血缘联系及符瑞两个方面论证了汉得火德的问题。刘向父子的德运观无疑属于五行相生模式;不过,在这一德运观中还需要处理秦的历史位置问题。《郊祀志》曰:“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在此,刘向虽然承认了秦得水德的看法,但是并不承认其在德运历史中的合法性,认为“非其次序,故皆不永”,从而否定了秦得天命而肯定了汉得天命的政权合法性。

简言之,张仓所谓汉得水德的看法,无法将秦汉两朝区别开来,即无法肯定新王朝应得新命的传统观念;同时,汉初由士大夫组成的知识界一直在反思秦亡的问题,他们在区别秦汉两朝的同时也希望汉朝能够超越秦朝,以求达到“永命”的目的。这两重原因,决定了张仓所谓汉得水德的说法最终会遭到人们的抛弃。公孙弘、贾谊认为汉得土德,这既肯定了秦朝的历史实在性,同时又明确地肯定了汉朝存在的合理性,即汉为得新命、承天之宠而胜秦的新王朝。相对于张仓或公孙弘、贾谊来说,刘向父子提出新的德运观,所涉及的因素则要复杂得多:其一,自司马迁之后,统一的中华古史传说观已经形成,且据刘向的考证,“汉帝本系,出自陶唐”;其二,阴阳灾异说日渐兴隆并弥漫于宫廷及私家生活之中,高祖始起,“著赤帝之符”,这在德运观中需要得到照应;其三,经学日益发达并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刘向所谓伏羲氏受木德即取自《说卦传》“帝出于《震》”;其四,历法的日益完善并面临统一的任务,这表现在三统说上面。这些因素,在当时,作为刘向提出新德运观的前提条件而存在。此外,刘向父子均是经学大师,儒家经学及文化的阐扬者,而整个西汉朝廷又以孝文化著称,于是面对子克母的旧五行德运观,他们实有必要作根本性的改变,由“子克母”转变为“母传子”,即由相胜转变为相生的德运观。又据《郊祀志》颜师古《注》引邓展曰“向父子虽有此议,时不施行,至光武建武二年,乃用火德,色尚赤耳”,汉得火德之说直到公元26年才被光武帝采纳和真正施行。

2.刘向歆父子《五行传论》的不同及所据《传》的差别

回过头来再看刘向歆父子所据《传》之不同及二人说解“颇不同”的情况。《汉书·五行志》曰:

(1)庶征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刘向以为大水。

(2)庶征之恒阳,刘向以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谓之大雩。不伤二谷,谓之不雨。

(3)庶征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

(4)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征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

(5)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臝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6)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自属常阴。

通过上引六条解说,可以看出刘向歆父子之言灾异确实“颇不同”。不仅如此,在《行事》部分,刘向歆父子的解释差异就更多和更大了。除此之外,《行事》部分还采录了当时众多经学家的解释,其异同在此得到了具体展现。值得注意的是,刘向的解释更为靠近董仲舒,而刘歆的解释则与众人多异。具体情况,参看《汉书·五行志》,今不赘述。

从上引《五行志》原文来看,班固之所以说刘歆所传《五行传》“独异”,是因为一者,他对传统的《五行传》重新作了结构性的划分,并分别命名为所谓《貌传》、《言传》、《视传》、《听传》、《思心传》和《皇极传》。刘歆“《听传》”、“《思心传》”和“《皇极传》”的名称,已见上引文。“《貌传》”和“《言传》”则见于《汉书》卷27中之上,“《视传》”见于同书卷27中之下。二者,刘歆所传之《传》文,确实多有不同于乃父(刘向所传《五行传》文字同于夏侯胜、许商等经师)之处。例如《五行传》本曰“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旤,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刘歆《貌传》则改作“有鳞虫之孽,羊旤,鼻痾”,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旤,与常雨同应。”又如《五行传》本曰“时则有介虫之孽”,刘歆《言传》则改作“时有毛虫之孽”,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再如《五行传》本曰“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旤”,刘歆《视传》则改作“有羽虫之孽,鸡旤”,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旤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例四,《五行传》本曰“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刘歆《皇极传》改作“有下体生上之痾”,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不过,对于这些改作及其申述的理由,班固多以“此说非是”、“说非是”予以呵斥或否定。

进一步,从班固《五行志》来看,刘歆《洪范五行传论》前当有一个类似《序》的导言,用以说明《洪范》“九畴”及《五行传》所由作的理论因缘,对传统的《河图》、《雒书》提出了具体的解释。而这一点,在刘向的《五行传论》中也当是没有的。《汉书·五行志》开篇即曰: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凡此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这段话,当为班固概括刘歆《五行传论》的相关文字而来。其中,《易》曰“天垂象”一段数句,出自《系辞上传》。《河图》、《洛书》本系古人悬案,但也是自上古以来圣圣相传的两种瑞应符箓,孔子即曾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乎!”汉人对于《河图》、《洛书》到底是什么,在当时的文化氛围中,这是必需加以追究的问题。刘歆予以指实,根据《易传》和《尚书》,他认为八卦是伏羲受《河图》则而画之的结果,《洪范》则是禹受赐《洛书》法而陈之的结果。也可以反过来说,他认为《河图》即是指八卦,《雒书》即是指《尚书·洪范》。进一步,刘歆根据《洪范》开篇一段文字,指明“禹得《洛书》之意”,即通过受赐洪范九畴来使天下实现从“彝伦逌斁”到“彝伦逌叙”的理想状态。刘歆还说,《洪范》“初一曰五行”以下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刘歆之所以作如此论说的意图,无非是为了在与当时流行的谶纬思潮相应和的同时强化《五行传》的神圣性。而刘歆本人(及前人)之所以要作《洪范五行传论》,在他看来,乃是为了“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最后,需要指出,无论是刘向还是刘歆,其《洪范五行传论》虽然以《洪范五行传》为纲,以《春秋》所列及下至王莽时期诸行事为纬,但是在具体的解释过程中,二人运用了丰富的易学知识,易学在此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汉书·楚元王传》即曰“歆及向始皆治《易》”,易学对于刘向歆父子确实产生了深远且重大的影响。⑧而在《洪范》经的原理性作用下,以《易》解释《春秋》经文及其灾异现象,这是刘向歆父子《洪范五行传论》的一个重要解释特征。

总之,《汉书·五行志》所录《五行传》文本按照木、火、土、金、水的相生次序排列,与刘向的新德运观一致,这应当出自刘向的调整。而刘歆对于《五行传》文本作了多方面的改变,这体现了他在经学和灾异说上的新看法,不过他与乃父刘向在相关论证中都同样重视《周易》的经典作用。

注释:

①刘节说:“《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中,在秦汉史最盛行者,厥惟《洪范》。伏生为作《五行传》,刘向为作《传记》,许商亦为作《五行传记》,具见《汉志》。此外《吕氏春秋》、《春秋繁露》、《白虎通》皆引据其说。《史记》录入《宋世家》,班固节录入《五行志》,其学可谓极一时之盛矣。”见刘节:《洪范疏证》,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五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88页。

②缪凤林:《洪范五行传出伏生辨》,转见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13-114页;徐复观:《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96-99页;徐兴无:《刘向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第288-290页。当然,《洪范五行传》是否原为夏侯始昌本人所作,尚值得讨论。《汉书·五行志》云夏侯始昌“善推《五行传》”,据此,《五行传》应当作于此前。後儒及今人多認爲《五行傳》出自伏生之手,例如張兵認爲《五行传》本为《尚书大传》中之一篇(参见张兵:《〈洪范〉诠释研究》,齐鲁书社2007年,第27-30页)。但不管怎樣,很可能,夏侯始昌仍对于西汉中后期诸家所传定本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③学者一般认为,刘向与刘歆的灾异说在解说目的上存在较大差异,前者借灾异说反对外戚势力,捍卫刘氏正统,但是后者正统观念淡薄,言灾异鲜与政治历史相结合。可参见王高鑫:《刘向灾异论旨趣探微——兼论刘向、刘歆灾异论旨趣之不同及其成因》,《安徽大学学报》第27卷第2期(2003年3月),第104-110页。

④对于汉儒将《洪范》、《春秋》关联起来,并作灾异解说的做法,清人皮锡瑞曾作了讥评。他说:“《洪范》自《洪范》,《春秋》自《春秋》。《洪范》言阴阳五行,《春秋》不言阴阳五行。孔子作《春秋》经,但书灾异,藉以示儆,未尝云某处之灾,应某处之事也。伏生作《洪范传》,但言某事不修则有某灾,亦未尝引《春秋》某事应《洪范》某灾也。董刘牵引《洪范》五行,以说《春秋》灾异,某灾应在某事,正如《汉志》所讥,凌杂米盐。董据《公羊》,刘向据《谷梁》,歆据《左氏》,三传又各不同,尤为后人所疑。”参见皮锡瑞:《经学通论·书经》,中华书局1954年,第65页。

⑤《汉书·五行志》原无此“经曰”句,今据《汉书》卷85《谷永杜邺传》补。尹自永说:“《汉书·五行传》最末一段未引‘皇极’经文,但引了‘皇极’的传文。”(参见尹自永:《刘向经学思想研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47页)学者多同此说。其实,《五行志》亦引用了“皇极”经文,不过脱漏而已。另外,据《谷永杜邺传》及从《五行志》所录《五行传》来看,《五行志》所录“皇极”经文仅为“皇极皇建其有极”七字,而不是一整段经文。

⑥《洪范五行传》文本,参见清人陈寿祺辑:《尚书大传·洪范五行传》,《四部丛刊》本。

⑦徐兴无认为《五行传》改从相生次序,始自夏侯始昌,刘向继之。(参见徐兴无:《刘向评传(附刘歆)》,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99页)笔者认为,刘向虽然继承了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本子,但是他仍然可能对文本的先后次序根据自己的需要作了一定程度的调整。据史书记载,相生次序的新德运观乃刘向的一大思想发明。由此来看,刘向改变《五行传》原本次序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反之,没有证据直接表明文本次序的改变是由夏侯始昌肇始的。

⑧刘向、刘歆父子的易学思想,可参看郑万耕《刘向、刘歆父子的易说》(《周易研究》2004年第2期,第3-12页)等文。

(责任编校:文 建)

A Study on the Theory of the Calamites and the Weird Based on the Five Agents and a New theory of the Recycle among the Five Powers of Liu Xiang and Liu Xin

DING Si-xin

Liu Xiang changed the textual order of the Commentary on the Five Agents of the Great Norms transmitted by Xiahou Shichang in light of the cyclical theory that one gives birth to another among the five agents.In addition,his son,Liu Xin,made three big changes on the commentary as well.Firstly,he re-analyzed its structure and renamed its different parts;secondly,he intently changed some of the text,therefore,it is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his father’s received one;and thirdly,he added a preface to the text,including the explanations about Hetu,Luoshu,and the making of the commentary.Despite a lots of differences,surely there are some common points in Liu Xiang’s and Liu Xin’s relative works,for example,one is that both the father and the son employed the Book of Changes to interpret the commentary,the other is that they set up a new theory of five power circulation to explain the history,in order to justify Han Dynasty,yet to deny Qin Dynasty.

Liu Xiang;Liu Xin;five agents;theory of the calamites and the weird;theory of the recycle among the five powers

丁四新,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国学院教授,博士导师(湖北 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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