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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晋时期的孝道文化

2013-04-12何先成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孝经武帝

何先成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在传统中国社会,孝包括尊敬父母和赡养老人两个主要方面,养老尽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观念与孝文化,学界已有相关成果①主要成果有:胡和平:《浅议“魏晋以孝治天下”》,《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刘强:《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孝悌之风》,《阴山学刊》2001年第1期;张承宗:《魏晋南北朝养老与敬老风俗》,《史林》2001年4期;陈一风:《魏晋南北朝时期儒佛的孝道之争》,《南都学坛》2003年第2期;谭洁:《魏晋时期的孝道观》,《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4期;甄静:《论魏晋士人“孝先于忠”的观念》,《贵州文史论丛》2006年第4期;王仁磊:《伦理与实践:魏晋南北朝孝道述论》,《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首都师范大学硕士李洁学位论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行”》,2001年;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关开华学位论文《魏晋南北朝孝文化研究》,2012年,等等。。这些文章大多是从广义的孝文化观念入手,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孝文化进行整体研究,而且论述侧重于南北朝时期,具体到两晋时期的孝道文化却着墨不多。本文试图对这一时期的孝道文化作一探讨,从而反映当时的养老问题和孝道观念。

“老”、“孝”的含义:《说文解字注》“老部”云:“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1]398许慎将老人的年龄定在了七十岁。那么晋代老人的年龄界限是多少呢?《文献通考·户口考》曰:“晋以六十六岁以上为老,隋以六十为老,唐以五十五岁为老,宋以六十为老。”[2]从这条史料知,晋代年龄在六十六岁以上的人方能称为老人。《说文解字注》云:“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1]398意即父子相承。在古字中,“老”、“考”、“孝”是相通的。

一、官方大力提倡孝道文化

《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务本莫贵于孝。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不罢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民之纪也。……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爱敬于事亲,光燿加於百姓,究於四海,此天子之孝也。”[3]736这段史料主要强调了“孝”是治国之本,是万事的准则,其根本目的在于倡导“孝治”。两晋王朝的统治者接受了这一思想,标榜“以孝治天下”②余英时先生认为:“自来论者皆以司马氏篡曹魏之业,不能倡忠德,遂独标一孝字。盖与汉代一统之局相维系之儒学既不复为士大夫所重,忠德固已去社会号召力,而惟有倡孝道始能动人之心,以其最为士大夫群体纲纪之维持所需要故也。”其详可参阅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第六篇《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1页。,他们认为只要孝道兴,忠臣就会出,国家社会就会太平,统治就能稳定。另外,司马氏的政权基础是儒学世家,所以,司马氏当国后,提倡名教,特别重视维护家族秩序的孝道,以配合门阀政治统治。[4]71为此,他们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推行孝道文化。

第一,宣扬《孝经》。《孝经》被帝王视为教化百姓治理国家的圣经宝典,很多帝王亲自注释讲授;又以篇幅短小、文字通俗而家喻户晓,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行为,在中国古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一切都是从两汉时代开始的。[5]两晋统治者会不定期地宣讲《孝经》,表明国家对“孝”的提倡与重视。如穆帝在永和十二年(356年),讲《孝经》[6]201,在升平元年(359年),又亲自讲《孝经》,并释奠于中堂[6]202;又如孝武帝在宁康三年(375年),讲《孝经》。[6]227

第二,褒奖孝悌。朝廷经常下诏鼓励全民讲孝,善待老人,友悌族党兄长,恩赐孝行之人,令当地郡国守相观风俗,问耆老,进孝悌。泰始四年(268年)六月武帝所下“甲申诏”云:

郡国守相,三载一巡行属县……存问耆老,亲见百年。士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6]57

另外,朝廷也会在特定的场合赏赐一些米、谷、帛等实物,以鼓励孝行。如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年)“赐孝悌帛,人三匹”[6]91。又如简文帝咸安元年(371年),赐“孝顺忠贞米人五斛”[6]221。

两晋时期,对于闻名乡闾的孝子,朝廷和地方官吏会对其事迹进行表彰,赐号赐物,表其门闾。据《晋书·孝友传·许孜传》载:

许孜,字季义,东阳吴宁人。孝友恭让,年八十余,卒于家。邑人号其居为孝顺里。[6]2280到了东晋成帝咸康年间,当地太守张虞上表,陈述许孜孝行,希望“甄其后嗣,以酬既往,以奖方来”。成帝看到表文后,下诏“旌表门闾,蠲复子孙”。[6]2280在笔者看来,该诏书主要目的是“奖方来”,树立榜样,宣扬“孝”观念,感召社会,稳定司马家的天下。

另外,政府对于不孝或不友悌的人则要实行惩罚。据武帝泰始四年六月 “甲申诏”记载:“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6]57又如孔愉为司徒长史时,“以平南将军温峤母亡遭乱不葬,乃不过其品”[6]2052。

第三,允许大臣回家守丧三年。这一政策的实现有一个过程:第一阶段是郡守能终三年丧。泰始三年(267年)三月,武帝颁发诏令,“初令二千石得终三年丧”。[6]55第二阶段是大臣能终三年丧。“旧制,既葬还职”,武帝时,大臣郑默的母亲去世,郑默“自陈恳至,久而见许”,于是武帝太康七年(286年)下诏,“始制大臣听终丧三年”。[6]77史书载:“遂改法定令,听大臣终丧,自默始也。”[6]1252这一措施的实行,一方面宣扬了西晋政府所推行的“孝行”,另一方面也是对大臣的优待。

第四,统治者践行孝道。晋武帝在文帝和太后去世后,虽然有大臣进言说帝王应遵循汉魏丧制,既葬除服,但武帝为了表示对文帝和太后的孝,始终坚持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开创了天子“心丧”三年之制,如《晋书·武帝纪》载:

初,帝虽从汉魏之制,既葬除服。而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哀敬如丧者。戊辰,有司奏改服进膳,不许,遂礼终而后复吉。及太后之丧,亦如之。[6]54

当时的一些朝中大臣意识到,要以孝治天下,就必须发展农业,人人有所食,有所穿,有所用度,家给人足,孝道方能大行于天下。如傅玄认为,要实现子孝、父慈、兄友和弟悌,天下足食是必备条件,只要家给人足,这些“仁义之教”即使没有政府的令文也能在全社会盛行[6]1319,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可见,物质基础对于推行孝治的重要性。

晋武帝时的段灼令其子上表武帝,陈述有关养老的问题,其辞曰:

昔明王圣主,无不养老。老人众多,未必皆贤,不可悉养。故父事三老,所以明孝;宗事五更,所以明敬。孟子曰:“吾老以及人之老,吾幼以及人之幼。”夫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天下元元瞻望新政。愿陛下广开养老之制。[6]1347-1348

在表文中,段灼用孟子的话来强调天下之老均养的重要性,希望武帝大力推行养老政策。武帝对段灼的对策非常满意。

二、个人孝行的涌现与践行

政府对孝道的大力倡导,对孝子进行物质上的恩赐和名誉上的褒扬,促使个人孝行大量涌现。于是,在史籍和出土墓志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关于孝行的记载。如:王祥“性至孝”,“卧冰求鲤”[6]987;王览“孝友恭恪,名亚于祥”[6]990;何曾“性至孝,闺门整肃”[6]998;羊祜十二丧父,“孝思过礼,事叔父耽甚谨”[6]1013;卫瓘年十岁丧父,“至孝过人”[6]1055;王沈“奉继母寡嫂以孝义称”[6]1143;荀顗“年逾耳顺,孝养蒸蒸,以母忧去职,毁几灭性,海内称之”[6]1150;贾充“居丧以孝闻”[6]1165;阎缵,“父卒,继母不慈,缵恭事弥谨。而母疾之愈甚,乃诬缵盗父时金宝,讼于有司。遂被清议十余年,缵无怨色,孝谨不怠。母后意解,更移中正,乃得复品”[6]1350;阮籍“性至孝”[6]1361;郤诜母病,“诜苦无车,及亡,不欲车载柩,家贫无以市马,乃于所住堂北壁外假葬,开户,朝夕拜哭。养鸡种蒜,竭其方术。丧过三年,得马八匹,舆柩至冢,负土成坟”[6]1443;潘 尼 “初 应 州 辟,后 以 父 老,辞 位 致养”[6]1510;苟晞奉养从母甚厚[6]1666;王 悦 “事亲 色养”[6]1754;应詹居祖母丧“毁顿,杖而后起,遂以孝闻”[6]1857;高悝事母以孝闻,“年十三,值岁饥,悝菜蔬不餍,每致甘肥于母。抚幼弟以友爱称”[6]1894;顾众“事伯母以孝闻”[6]2015;殷仲堪的父亲长年生病,“仲堪衣不解带,躬学医术,究其精妙,执药挥泪,遂眇一目。居丧哀毁,以孝闻”[6]2194;盛彥母王氏因疾失明,“彦每言及,未尝不流涕。于是不应辟召,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既疾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伺彦暂行,取蛴螬灸饴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从此遂愈”[6]2277;庾衮“作筥卖以养母”[6]2281;何琦“事母孜孜,朝夕色养”[6]2293;邓攸七岁丧父,不久,母亲和祖母又去世,“居丧九年,以孝致称”[6]2338;王濛“事诸母甚谨,俸禄资产常推厚居薄,喜愠不形于色,不修小洁,而以清约见称”[6]2418;夏统“幼孤贫,养亲以孝闻”[6]2443;孟陋丧母,“毁瘠殆于灭性,不饮酒食肉十有余年”[6]2443;王浚夫人华氏,“十五而无父。在丧过哀。及居室色养,尽孝承亲,清恒婉嫕,容止有则。临没无言,唯以养亲不终为恨”[7]14;石定“举秀才不行,侍父乡里”[7]17;魏雏“……色养□润,入孝出弟。敦□骨肉,□伊兰芷,顾□俯仰靡徊。……”[7]8;法显,“母丧,至性过人”[8]87;于道邃,“少而失荫,叔亲养之,邃孝敬竭诚,若 奉 母”[8]169;竺 僧 度,“独 与 母 居,孝 事 尽礼”[8]173;竺法旷,“早失二亲,事后母以孝闻。家贫无蓄,常躬垄畔,以供色养。及母亡,行丧尽礼”[8]205;释道恒,“少失二亲,事后母以孝闻,家贫无蓄,常手自缋,以供赡养”[8]246。

史籍和墓志中记载的至孝人物,有王公贵族、出家的僧侣和下层的贫民百姓,他们在丧礼中居丧过礼,毁瘠灭性,杖后而起。这种过于极端的至孝行为,与曾子所主张的全体贵生的孝道思想相矛盾。同时又偏离了先秦儒家所提倡的在丧祭礼仪中孝子内心情感应该自然流露的思想①。另外,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官员去官服丧、去官尽孝之事,他们借此来增加自己未来的政治筹码,这样就可能导致各级官僚组织缺员,从而影响了行政效率。还有,官员辞官归家守丧,新官上任,所花的送迎之费巨大,又加重了民众负担。

永嘉之乱时期,流民帅们践行着养老抚孤的传统。郗鉴所在州遇到饥荒,民众对他进行赈给,郗鉴“复分所得,以恤宗族及乡曲孤老,赖而全济者甚多”。[6]1799在民间,有的人死后的随葬品中,只有《孝经》一部。西晋著名的隐士皇甫谧就是其中的一位,皇甫谧在临终前,写下了著名的《笃论》,其辞略曰:

……平生之物,皆无自随,唯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6]1418

这说明西晋统治者所倡导的孝道观念在民间影响很大。

三、孝道文化的政治功用

这一时期的“孝”继承了两汉时期“孝治”的特点,但又发生了变异。由于政府大肆弘扬“孝道”,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首先,统治者组织群臣讨论有关孝道的问题,而这样的讨论常成为朝廷党争、排斥异己的工具。

西晋武帝时,庾纯与贾充有隙,后来贾充宴请朝士,双方在会上矛盾激化,贾充指责纯父老不归养,纯则借机骂贾充奸佞小人,弑高贵乡公。后来武帝知道此事后,罢免了庾纯,以“纯父老不求供养”为题,下五府依礼典正其臧否,引发了一场关于孝道与养老制度问题的大讨论。太傅何曾、太尉荀凯、骠骑将军齐王攸认为:

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按纯父年八十一,兄弟六人,三人在家,不废侍养。纯不求供养,其与礼、律未有违也。[6]1398-1399

① 关于儒家孝观念的变异,可参见曾振宇:《儒家孝论的发生与变异》,《文史哲》,2002年第6期;马新:《论孝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异化》,《孔子研究》,2004年第4期。司徒石苞议:

纯荣官忘亲,恶闻格言,不忠不孝,宜除名削爵土。[6]1399

司徒西曹掾刘斌以为:

纯兄峻以父老求归,峻若得归,纯无不归之势;峻不得归,纯无得归之理。纯虽自闻,同不见听。近东太守孙和、广汉太守邓良皆有老母,良无兄弟,授之远郡,辛苦自归,皆不见听。且纯为京尹,父在界内,时得自启定省,独于礼法外处其贬黜,斌愚以为非理也。礼,年八十,一子不从政。纯有二弟在家,不为违礼。又令,年九十,乃听悉归。今纯父实未九十,不为犯令。[6]1399

河南功曹史庞札等表曰:

三王养老之制,八十,一子不从政;九十,其家不从政,斯诚使人无阙孝养之道,为臣不为在公之节也。……尹少履清苦,侍亲色样,历职内外,公廉无私,此陛下之所以履发明诏,而尹之所以仍见擢授也。按奏状不忠不孝,群公建议削除爵土,此愚臣所以自悲自悼,拊心泣血也。[6]1399-1400

最后武帝下诏:

所以免纯者,当为将来醉戒也。王、刘掾议当。[6]1401

后来庾纯恢复了国子祭酒的官位,由于荀眅与庾纯曾经有矛盾,就在朝会中奏纯以前坐不孝免除,不宜升进。侍中甄德驳斥了他,荀眅也因此免官。从讨论中各方的立场以及最终事件的处理结果可以看出,“孝行”成为统治者用来维系统治,控制官僚的一种手段,成为某一利益集团攻击另一利益集团的口舌。从这场涉及人员之广的大讨论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武帝客观上对贾充们不满,但由于当时朝中“贾充党”盘根错节,势力庞大,武帝只是罢免了他们当中的小喽啰荀眅,并借此恢复了庾纯的官职。

其次,“孝”的目的性与政治性非常浓厚,在非常时期成了剪除异己、打击政敌、维护利益集团的工具。比如时为太子的晋明帝神武明略,为朝廷和民间所信服,王敦欲诬以不孝而废焉。大会百官问温峤“皇太子以何德称”,声色俱厉,必欲使有言。峤对曰:“钩深致远,盖非浅局所量。以礼观之,可称为孝矣。”众皆以为信然,敦谋遂止。[6]159又如在晋安帝时,刘裕把持朝政,皇帝成了摆设,义熙八年(412年),刘裕为剪除劲敌刘毅,采取了拉拢人心的政策并矫诏曰:

其大赦天下,唯刘毅不在其例。普增文武位一等。孝顺忠义,隐滞遗逸,必令闻达。[6]263

随后,刘裕挥师征讨刘毅,刘裕的参军王镇恶攻陷江陵城,当初和刘裕结为兄弟的刘毅最终含愤自杀。

总之,两晋时期,统治者标榜“以孝治天下”的思想,他们不定期宣扬《孝经》,褒奖孝悌,对孝子进行物质上的恩赐和名誉上的褒扬,允许大臣回家守丧,亲自践行孝道。在当时的朝中大臣中,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要以孝治天下,就必须发展农业,人人有所食,有所穿,有所用度,家给人足,孝道方能大行于天下。两晋统治者所倡导的孝道观念在民间影响很大,社会上涌现出许多至孝的行为,孝子们居丧过礼,毁瘠灭性,与曾子所主张的全体贵生的孝道思想相矛盾,偏离了先秦儒家所提倡的在丧祭礼仪中孝子内心情感应该自然流露的思想。先秦儒家的孝道伦理发生了变异,这一时期的孝道成为朝廷党争、打击政敌、排斥异己、维护利益集团的工具。官员去官服丧,可能导致各级官僚组织缺员,从而影响了行政效率。还有,官员辞官归家守丧,新官上任,所花的送迎之费巨大,又加重了民众负担。

[1]许慎.说文解字注[M].段玉裁,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吕不韦.吕氏春秋新校释[M].陈奇猷,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4]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M].北京:中华书局,2011.

[5]秦进才.两汉《孝经》传播与孝行管窥[J].社会科学战线,2005(1).

[6]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

[8]释慧皎.高僧传[M].汤用彤,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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