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何对莫言获奖失语?
2013-04-12葛红兵
葛红兵
莫言获奖,最热闹的是传媒界,最积极的是出版界,中国股市甚至还出现了一波“莫言概念股”浪潮,各方反应积极正面,但理论界却较少积极的正面回应。我们因何对莫言的获奖失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们尚未找到一种有效的理论策略来有效地阐释莫言。莫言是一个中国古代和现代文学传统的双重反悖者,无论是价值观、伦理观、叙事观,还是语言观,他都表现出“独一个”的特征,他似乎游走在狂欢理论、酒神理论、民间理论等视域之内,又似乎在其之外。
13年前的1999年,我和刘川鄂曾经试图提名莫言为诺贝尔奖候选人,后来,我们两个就此还搞过一个“作家排行榜”①莫言获奖当天,我的朋友刘川鄂来短信:“记得不?十年前你约我一起提名莫言诺贝尔奖,被我劝阻了,哈哈,对不起了。”我回复:“不记得你阻止了,只记得你支持,我俩弄了个榜,好像当年上了《作家报》。”,当时,我们觉得莫言是中国作家中最有希望获“诺奖”的。在那之后,莫言的创作一路走高,呈现出越来越鲜明的“独一个”特色,乃至最终我们相信,阐释莫言需要一种“用莫言来阐释莫言”的策略。莫言创作呈现出的价值观在中国古代文人价值观之外,同时也在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启蒙”和“革命”两大价值体系之外。以莫言和鲁迅式启蒙叙事为例,莫言和鲁迅走的都是乡土叙事的路子,但莫言却几乎完全颠覆了鲁迅启蒙主义乡土叙事的所有价值观念。我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整体反思》一文中,着重论述了莫言的这种颠覆,“莫言的《檀香刑》是一个标志:《檀香刑》是对鲁迅启蒙主义写作逻辑的悖逆,看客、刽子手、被杀者的身份意义及关系逻辑完全颠覆了鲁迅《阿Q正传》的描写。如果说,贾平凹、余秋雨是通过逃离20世纪中国现代文学传统来反现代的,那么莫言,则是通过正面迎击‘现代’(包括启蒙传统及革命传统)而重塑现代”②葛红兵:《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整体反思》,《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莫言在世界文化版图上为人们贡献了一种中国化的叙述图景——一种中国的地方性知识。“《檀香刑》全书弥漫一种难以言状的血腥暴力感,然而这种暴力和血腥又是那样美,以至于当代文学理论界对此束手无策。如何解释这种特殊情况的‘美’,我们需要一种地方性知识的内部逻辑。”这种逻辑的发现,我认为是20世纪末,中国现代小说终于诞生了自己的典范作品的标志。《檀香刑》在叙事态度上的尝试,具有先驱的意味,它开启了中国当代文学用地方性语言对地方性知识进行深描的小说创作线路。
莫言没有像贾平凹那样去寻找优雅的古代士风和朴素的当代乡风的结合,他远离了古代知识分子和现代知识分子的语言,回到了自己的农民出身上,用一种反启蒙叙事、反现代革命伦理及反现代知性白话语言的态度,用一种非常极端的莫式乡土语言——换言之,笔者的意思是说,莫言发展了一种用乡土演绎乡土的叙事技术,一种展示“地方知识”、“地方思想”、“地方感觉”,一种真正不依赖外部“理论”和“世界观”来解释在地生活和现象的小说叙事技术①这里需要提到另外几个人,如阎连科等,他的《日光流年》(1999年)也是一部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巅峰之作。。
在语言上,我认为莫言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汉语言体式,展示一种方腔 (音)小说的可能性。他没有走方言小说的路子,也没有因袭现代白话文的“普通话”理路,也许可以把莫言的语言定义为一种“方腔 (音)”语言。我把莫言和鲁迅比。鲁迅的小说是没有声音的,里面的人不说话,因为没有知识、没有智慧,不配说话,也说不出话,或者,因为太有知识,太有思想,这种人看得太透,颓唐了,不愿意说话,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阿Q、闰土是前一种人, “在酒楼上”的“孤独者”等人是后一种人,鲁迅小说里主人公的这种无声,和鲁迅小说的不能读,不能发音,是一致的。反过来,莫言小说在寻求一种声音,他的人物是唱着的,赵甲是一个没有什么知识、修养,更没有自觉意识的人。但是,莫言对赵甲的处理,与鲁迅对阿Q的处理完全不一样。他让赵甲近乎狂欢化地发声,小说里充满了鸹噪,莫言把它定义为“猫腔”。莫言恰恰是让赵甲在这种近乎狂欢化的方腔呱噪里凸显其存在的意义,赵甲不是像阿Q那样没有价值,相反他太有价值了。莫言让“赵甲”发声的叙事语言,其价值和意义,应该如何认识呢?我认为:“小说家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天职,它们有义务去发现那些隐藏在民间深处,至今尚未被文人语汇污染的词语,这些语词比现时代的任何一种文人思想都要更靠近思想的本源,比当今任何一个文人语汇都接近真理的源头,将它们发掘出来,让它们在原始意义上发光放彩,而不要修饰它们,遮蔽它们,让它们赤裸裸地来到我们这个时代中。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就够了。”
相比较而言,在语言上莫言走得比贾平凹极端,尽管我认为这种极端对于汉语小说的尝试来说,可能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也许正是这种极端让莫言的在现代汉语创作上,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前辈的路径,而且走得非常远。他彻底摒弃了那种西化的知识分子语言,在中国民间语言的土壤上,建构了一种真正的汉语语言——我把这种语言称为“非普通话”的“方音”语言。
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整体反思》一文中,我这样总结莫言式叙事的意义:20世纪最后10年,中国现代小说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存在要义并且诞生了自己的典范作品,这多少让人欣慰。如何理解和阐释莫言?笔者在另一篇论文《小说:作为叙事形态的“地方生活”》中这样写道:“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既揭示他们的通常性,又不淡化他们的特殊性。这使他们变得可以理解:将他们置于他们自身的日常状态之中,使他们不再晦涩难解。”②葛红兵等:《小说:作为叙事形态的“地方生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1年第1期。作为一个人类学家,格尔兹发明了一种“深描”研究法,用他对巴厘岛斗鸡风俗的研究验证了忠实记录、理解、解释和说明研究对象、深度重构研究对象“本身”的可能性。这是格尔兹给我们的方法论启示,将对象安置于日常状态之中,用他们自身逻辑来解释,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从自身内在逻辑出发获得理解和解释,或者说,我们才能理解他们的逻辑性,而不仅仅是把他们看作是一堆毫无章法的“任意性”(更多的时候是用我们的逻辑,如启蒙逻辑或者革命逻辑来强加于他们)。
小说要让你所描摹的“生活”本身解释“生活”,小说要让对象自己内在的可解释和可理解的部分绽放出来——小说应该是一种让生活自己解释自己的深描技术。这是小说赖以存在的根本要义。但是,恰恰在这一点上,中国现代小说的本质从未得到澄清——它们一直在“启蒙叙事”、“革命叙事”两大指导思想的左右之下,用启蒙逻辑、用革命逻辑解释生活,都存在着“生活”被外部逻辑污染和遮蔽的问题。
我们需要一种小说写作学,一种依据地方性文化所特有的行动框架、预设和成规来阐释生活本身的小说视域。格尔兹的研究让我们承认,巴厘小岛上的法律/事实观并未受西方现代生活中的法律/事实观的影响,却内在地呈现出和谐性、有效性,这就对是否存在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事实观、一种意识形态化的解释观提出了质疑,同时也否定了以西方的理念解释巴厘岛的可能。如果这说明无论在什么地方将事件纳入文化背景对法律分析至关重要,那么,对小说的创作同样重要。“地方性知识”作为一种视域,要求我们重视知识赖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背景,把这种知识赖以存在的特定情境 (context)置入我们的考察范围,甚至把它作为考察的前提。“地方性知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视域,它可以让我们追求这样一种深描地方知识的小说:用地方文化内部话语、惯用话语和思维习惯来写作的小说。用格尔兹的话说,进入异文化的符号体系的意思并不是简单的模仿,人类学家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本地人,其所寻求的还是理解,能理解当地的惯用语、思维习惯,等等,而更深层地则是理解当地的文化模型①葛红兵:《小说:作为叙事形态的“地方生活”》,《文艺争鸣》2010年第13期。本段论述进一步的诠释请参考葛红兵《中国现代小说类型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上海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但是,小说家却可以成为真正的“本地人”,小说其实是一套符号体系,它不仅提供作为具体事件的符号,还提供事件和事件之间的联系以及它们的大小背景,它呈现文化形态静态图景,也呈现其形态及其联系,它自身就在避免孤立和静止,并且呈现或者隐含地呈现着某种自我理解和解释,因而构成着一个互相联系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体系。
理解莫言,我们需要首先调整我们的小说观念,需要用“地方性知识”视域及其阐释方案。
莫言获奖,会成为很多人的论据,来论证我们作为现代文化大国的崛起、实现以及其他,等等,无论如何,莫言的获奖,都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一项重大成就。尽管,他代表的不是中国古代传统的胜利,也不是启蒙的胜利、革命的胜利,是汉语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的胜利,而不是一种普遍知识的胜利。他不是汉语作家获奖第一人,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获奖的汉语作家,他的获奖,显示了一种文化自信的可能:汉语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汉语,汉语小说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汉语小说?汉语小说如何对世界构成贡献?也许我们应该暂时抛开价值判断,抛开20世纪的种种政治鸿沟,从“诺奖”中学会如何来看待我们自己的语言和叙事。而不是被政治牵着鼻子走,任何一种政治的赞美和指责,都可能是短暂的,而这样的思考,却可能是长久的②本文部分内容来自葛红兵《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整体反思》,发表于《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特此说明。。